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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今儿个老百姓,真啊真高兴!”小法:“呦,小红,什么事儿把你乐成这样呀?”小红:“小法,不瞒你说,我刚承包了片草地,心里琢磨着过两天给这片草地‘改造改造’,初步打算先挖个鱼池,再建个小房,过阶段再整个大棚,种点小菜……反正这片草地我承包了,我想咋整就咋整!想想就美!”小法:“你可打住吧!越说越离谱了!你要知道非法占用农用地可是触犯法律的!‘改造土地’后,我担心你非但过不了随心所欲的田园生活,还会亲手把自己送进高墙电网的监狱!咳!不懂法,真可怕,我给你讲个真实案例吧……”案例回顾前郭县人民法院查干湖生态环境资源法庭近期审理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孔某军是前郭县某村的一位农民,未经批准,他擅自在其承包的草原上开垦草原并种植农作物水稻、挖掘鱼池、建造房屋和大棚。经勘查,孔某军非法占用草原面积达412.8555亩(合计27.5237公顷)。被非法占用草原用地土壤结构遭到严重破坏,草原植被失去自我恢复能力。2020年11月17日,被告人孔某军到公安机关自动投案。经草原管理站鉴定,被非法开垦用于农田种植的地块施用了大量除草剂,因此恢复草原土地状态需要一定周期,恢复草原植被费用需要49872.327元。经前郭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孔某军违反草原法的规定,在被占用的草原上从事开垦建设等活动,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草原大量毁坏,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法院认为该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鉴于其有自首情节,前郭法院作出判决:一、被告人孔某军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二、责令被告人孔某军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人民币49872.327元。(已缴纳)法律驿站①什么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②农用地包括哪些土地类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具体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还有果园、桑园、茶园等园地也是农用地。③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是什么?第一,实施了非法占用农用地并改作他用,这是指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登记、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而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后将其作其他方面的使用,如开办企业、建造住宅、筑路、采石、采沙、倾倒废物、取土、种植农作物等;第二,占用农地面积达到一定的数量,根据现有规定,行为人非法占用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5亩以上;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其他林地10亩以上;草原20亩以上,将构成犯罪;第三,被占用的农用地遭到了毁坏。④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如何量刑?《刑法》第342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346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338条至第345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条的规定处罚。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1年07月12日
为进一步引导全院干警正确认识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性,提高干警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7月7日,扶余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景坤以“奋斗百年路,起航新征程”为主题,为全院干警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主题党课上,赵景坤围绕“全面了解党史,正确认识党史;自觉听党话、永远跟党走;坚决守住底线,保持清醒头脑”三个方面内容,详细阐述了为什么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我们该如何学、学什么。赵景坤强调,全体干警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对全体共产党员提出的号召要求,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党的理论、思想切实贯彻到审执工作当中,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效结合,学党史强信念,抓整顿铸忠诚,全力推动扶余法院司法审判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1年07月12日
7月7日,扶余市人民法院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总结暨“回头看”部署会议,扶余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景坤总结了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扶余法院整体开展情况,并对接下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工作做出相关部署。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洪富主持,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院干警参加会议。会议表示,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的4个多月时间里,全院干警能够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信念,开展自我革命,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深化整改,教育整顿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全院干警必须倍加珍惜,再接再厉,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使命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通过“回头看”对全院教育整顿各环节查漏补缺、巩固提升。下一步,扶余法院将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的过程中,坚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认真梳理汇总意见建议,研究具体的改进措施,以长效机制巩固好整治成效,有力推动扶余法院各项工作迈向更高水平,助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1年07月12日
2021年3月17日,一面书写着“公正廉洁为国为民,法律卫士社会良心”的锦旗,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邮寄至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感谢吉林省援疆法官于涛在办理案件中的耐心调解,使矛盾得以化解。锦旗是当事人辛某赠送,她与裴某的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经过二审发回重审又上诉,已长达四年之久。于涛接手案件后,通过仔细阅卷、多次找当事人了解情况、耐心听取意见后认为,虽然双方对立情绪很大,但裴某与嫂子辛某在多年的相处中关系是融洽的,只是因为拆迁问题才产生矛盾,并且本案也经其他承办法官多次调解,是存在调解可能性的。办案中,于涛经向双方当事人讲明利害关系,设身处地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找准了案件调解的切入点,从情、理、法的角度进行调解,最终在合议庭的共同努力下,该案得以调解,并画上圆满的句号。这只是于涛在援疆过程中所办理案件的“代表”,于涛的审判资格经伊犁州人大批准通过后,审结疑难复杂案件16件,同时积极协助阿勒泰中院民庭法官调处各类民商事案件40件,指导判决24件,极大的缓解了当前法官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的短板。在完成民事审判工作以外,于涛与当地法官积极探讨案件的裁判思路、裁判理念以及办案技能,将吉林省法院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裁判理念与当地法院分享。为提升家事审判工作的效率,经与院党组沟通后,阿勒泰中院成立了“于涛法官家事审判团队”,于涛毫无保留地将自己在家事审判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传授给阿勒泰中院的民事法官,积极开展专业化合议庭建设和传帮带工作,为专业型法官培养和审判工作后备力量培养工作贡献力量。与此同时,于涛注重抓好“智力援疆”工作,结合阿勒泰地区法院审判队伍实际和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工作,积极参加“援疆法官大讲堂”活动,针对《民法典》的理解与适用问题,分专题通过视频方式对全地区两级法院法官进行讲解培训,已经完成关于合同编的租赁合同专题的授课工作,拓宽了审判人员的裁判思路和工作方法。又赴喀什地区两级法院开展实地授课活动,讲授了《关于<民法典>施行后在裁判文书中引用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同时,积极参加民商法官进企业活动,为企业职工讲授劳动法知识。在知悉受援单位办案法律工具书籍短缺后,积极主动与松原中院院领导联系,争取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理解与适用丛书》,捐赠给受援单位,并送到了办案法官手中。在援疆工作中,于涛依托本职岗位工作,主动发挥法律专业特长,积极参与受援地社会治理工作,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开展普法宣传的相关工作计划。在第50个世界环境日,带领民一庭干警通过多种方式,宣传环境资源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呼吁广大群众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识。积极响应“访惠聚”驻村工作,到广阔的基层一线去、到人民群众中去,经受磨炼和锻造,增长才干和本领,为筑牢维护新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的基层基础贡献力量。7月2日,当事人余某某等人带着写有“严格执法 热情服务 平易近人 业务精湛”字样的锦旗,来到阿勒泰中院,将锦旗交到了于涛手中,也将感谢一并送给了于涛。对于涛来说,这锦旗既是动力,也是压力。即代表了当事人对自己工作的肯定,也驱使于涛在援疆路上、在审判事业上,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为守护人民公平正义奋力前行。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1年07月12日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最基层单位,是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坚守一线的基层法官,以法庭为家门,脚下沾泥土,法庭里的故事,就从这田间地头说起。张某、王某于2008年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王某将土地转包给张某耕种,转包期限为2008年到2028年,张某、王某签订的合同经过村委会同意,村委会也与张某签订了该地的承包合同。十几年来,张某一直经营耕种该地,直到2021年4月,王某趁张某还没耕种,强行耕种了该块土地,张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裁决。新安镇人民法庭承办法官孟玲在接到案件后,联系了当地村委会了解情况,在得知原被告双方确实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并核实了承包期限后,考虑到“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化解这起土地纠纷时间要快,不能等、不能拖,如果错过了农时,原告的损失会很严重。孟玲当即联系了当地司法所、村委会相关人员,三方联动,组织开展调解工作。耐心地听取原告诉求,询问被告意见,并向被告释明法律相关规定,融情解惑、以理服人。最终被告认识到了自己在该起纠纷中的过错,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告撤诉并重新翻地播种,此案圆满解决。一直以来,新安镇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办公办案要细心、接待群众要热心、倾听诉求要耐心、服务群众要贴心”的“四心”工作法,充分发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在思想上亲民、方法上便民、行动上利民,切实将更多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源头。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1年07月12日
7月7日下午,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队伍教育整顿总结大会,深入学习中央第五督导组督导吉林省情况反馈会和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总结大会精神,全面回顾松原中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总结经验、分析不足,对持续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行安排部署。松原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周兴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丽艳主持。院领导班子及全体法官干警参加会议。会上,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少峰传达了省第七指导组整改意见反馈会和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总结大会精神。周兴志对松原中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他指出,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在市委坚强领导和省第七指导组有力指导下,松原中院充分发挥院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职责作用,全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较好完成了为期 4 个月的队伍教育整顿,推动实现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周兴志要求,全市两级法院特别是松原中院本级要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上做好表率,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持续深化队伍教育整顿,全面建强过硬法院队伍,为推动松原法院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松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要强化政治意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强化责任担当。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各项工作往实里走。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继续发挥好承上启下、沟通协调、督促落实的职能作用。要强化整改落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继续抓好问题整治,持续用力推进落实,确保全面彻底整改到位。要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强化制度建设。全院上下要立足实际,建立完善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领导干部和中层部门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和“中坚力量”作用,确保队伍教育整顿成效成果不过期、不变质。要强化为民举措。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法院工作全方位、各环节,在做好诉讼服务、多元解纷等工作的基础上,立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找准司法服务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不断延伸司法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惠的司法获得感。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1年07月12日
交友是一门大学问,《诗经》、《论语》、《周易》等诸多经典古籍之中有关交友的论述灿若繁星。古人认为,交到亦师亦知己的朋友,一辈子受益无穷,而交错了朋友,不但于己无益,还可能毁了自己的一生。古人因此认为,交友之道,道在交心;而交友之重,重在仁德。也只有与有仁德的人交朋友,才能深刻地体会到孔子所说“无友不如己者”的道理。而《荀子》中有关“夫人虽有性质美,而心辨智,必求贤师而事之,择贤友而友之”等论述,更说明了交贤友的重要性。
发布者:刘余莉老师
2021年07月12日
古人常说:“相由心生,境随心转。”所谓境随心转,是指一个人所处的环境及境遇会随着心境的转变而转变,如果我们一直保持好的心情,凡事乐观处之,即使遇到生活中的困难,也不心生厌戾之气,而是以平静之心面对,以积极的生活态度和付诸努力去对待,很快就会走出困境,反之,如果不珍惜所拥有的事物及人而粗暴对待,好的事物和人也很快会消失和离开,中央党校刘余莉教授精彩解读《群书治要》,告诉我们心性的好坏,如何改变我们的境遇。
发布者:刘余莉老师
2021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