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APP下载
取消

您的爱心支持,是我们完成

为国为民伟大事业的基础!功不唐捐!

未上传收款码
感谢您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打开支付宝扫一扫,即可进行扫码打赏哦

全部

缓解积食,中医有妙招

 

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孩子吃太多,必定会给肠胃带来负担,

脾胃运化能力不足,很容易出现消化不良,

那么面对孩子“吃着了”的情况,

家长朋友们应该怎么做呢?

 

小儿推拿

可以给孩子进行小儿推拿,帮助消食化积,清热导滞。

清胃经

手拇指侧外侧缘,腕横纹至拇指第二关节横纹,从指根方向离心直推,每分钟推100次,推3-5分钟。

运八卦

以掌心为圆心,从圆心至中指根横纹约2/3处为半径,画一圆圈,出虎口方向顺运八卦,每分钟100次,推3-5分钟。

揉板门

手掌大鱼际平面,用拇指端在大鱼际中点按揉,揉100次每分钟,3-5分钟。

退六腑

沿患儿左上肢尺侧(即下方),从肘关节向腕关节推,每分钟推80次,推3-5分钟。

 

清天河水

沿患儿左上肢正中线(即手心一面的胳膊中间部位),从腕关节向肘关节推,每分钟80次,推3-5分钟。

自制“功能饮料”

 

山楂苹果饮:山楂50g,陈皮3片,苹果1个切小块,冰糖5颗加水小火慢炖30分钟。用于小儿积食,尤其食肉过多,导致的食欲不振,口臭便秘。

 

银耳百合雪梨饮:雪梨1个,百合20g,银耳适量,冰糖5颗,加水小火慢炖30分钟。用于小儿肺燥干咳,口唇干燥。

 

柠檬鲜橙苹果饮:橙子1个,苹果1/2个,柠檬2片,冰糖5颗加水小火慢炖30分钟。可以补充VC,增强免疫力,且口感酸甜,可以日常饮用。

 

菊花罗汉果乌梅饮:菊花5颗,罗汉果1颗,乌梅3颗,冰糖5颗加水小火慢炖30分钟。用于小儿咽干咽痒,声音嘶哑。

 

声明:本文由入驻健康号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健康中国官方版立场。 v:* {behavior:url(#default#VML);} o:* {behavior:url(#default#VML);} w:* {behavior:url(#default#VML);} .shape {behavior:url(#default#VML);} Normal 0 false 7.8 磅 0 2 false false false EN-US ZH-CN X-NONE /* Style Definitions */ table.MsoNormalTable {mso-style-name:普通表格; mso-tstyle-rowband-size:0; mso-tstyle-colband-size:0; mso-style-noshow:yes; mso-style-priority:99; mso-style-qformat:yes; mso-style-parent:""; mso-padding-alt:0cm 5.4pt 0cm 5.4pt; mso-para-margin-top:0cm; mso-para-margin-right:0cm; mso-para-margin-bottom:10.0pt; mso-para-margin-left:0cm; line-height:11.0pt; mso-pagination:widow-orphan; font-size:10.5pt; mso-bidi-font-size:11.0pt; font-family:"Calibri","sans-serif"; mso-ascii-font-family:Calibri; mso-ascii-theme-font:minor-latin; mso-fareast-font-family:宋体; mso-fareast-theme-font:minor-fareast; mso-hansi-font-family:Calibri; mso-hansi-theme-font:minor-latin; mso-font-kerning:1.0pt;}  

发布者: 汀兰
03月03日
v:* {behavior:url(#default#VML);} o:* {behavior:url(#default#VML);} w:* {behavior:url(#default#VML);} .shape {behavior:url(#default#VML);} Normal 0 false 7.8 磅 0 2 false false false EN-US ZH-CN X-NONE /* Style Definitions */ table.MsoNormalTable {mso-style-name:普通表格; mso-tstyle-rowband-size:0; mso-tstyle-colband-size:0; mso-style-noshow:yes; mso-style-priority:99; mso-style-qformat:yes; mso-style-parent:""; mso-padding-alt:0cm 5.4pt 0cm 5.4pt; mso-para-margin-top:0cm; mso-para-margin-right:0cm; mso-para-margin-bottom:10.0pt; mso-para-margin-left:0cm; line-height:11.0pt; mso-pagination:widow-orphan; font-size:10.5pt; mso-bidi-font-size:11.0pt; font-family:"Calibri","sans-serif"; mso-ascii-font-family:Calibri; mso-ascii-theme-font:minor-latin; mso-fareast-font-family:宋体; mso-fareast-theme-font:minor-fareast; mso-hansi-font-family:Calibri; mso-hansi-theme-font:minor-latin; mso-font-kerning:1.0pt;} 养生十二时辰

 

四川省第二中医院 十二时辰是古代中国劳动人民根据一日间太阳出没的自然规律、天色的变化以及自己日常的生产活动、生活习惯而归纳总结、独创于世的计时方式,一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2小时。 人体有十二条经脉,对应到十二个时辰。子午流注养生法,就是根据人体经脉气血流注盛衰的时间节律,再配合阴阳、五行、天干、地支等指导养生保健的方法。 中医主张“天人合一”,人是大自然的组成部分,人的生活习惯应该符合自然规律,把人的脏腑在十二个时辰中的兴衰联系起来看,环环相扣,十分有序。 中国最早的医学典籍《黄帝内经》在两千多年前就研究出了生命的规律,称为“子午流注”   十二时辰养生   人体十二时辰对应了人体中的十二条正经,而十二正经又对应着十二官,也就是人体的五脏六腑外加心包络。十二时辰和五脏六腑以及经络密切相关,要针对每一个不同的时辰来保养其相对的脏腑。     子时(23-1点)--胆经 中医理论认为:肝之余气,泄于明胆,聚而成精。 人在子时前入眠,胆方能完成代谢。肝生成胆汁,胆储存胆汁,肝胆相照。很多人熬夜后感觉口苦,其实是肝胆经络不通,导致胆汁上溢导致口苦。   多敲胆经身体好   每天用空心拳头,敲打胆经,敲10分钟,敲到发热,能促进肝胆排毒,增强身体免疫力。   丑时(1-3点)--肝经 中医理论认为:肝藏血、人卧则血归于肝。 此时不能入睡,肝生理功能失常会引起面色差、长斑、脱发、情绪异常等问题。春季,也是保养肝最好的时节。 多推肝经睡眠好 把双腿弯曲打开,先从左腿开始,双手相叠按在大腿的根部,稍用力向前推到膝盖。先左后右反复推上50次就可以畅通肝经、疏调肝气。   寅时(3-5点)--肺经 《黄帝内经》:肺朝百脉,输精于皮毛。 肝在丑时把血液推陈出新之后,将新鲜血液提供给肺,通过肺送往全身,确保人在清晨面色红润,精力充沛。 按揉太渊、鱼际 平常多按揉太渊穴,或用掌根从鱼际往大拇指推,每天一百次左右。   卯时(5-7点)--大肠经 中医理论认为:肺与大肠相表里。 肺将充足的新鲜血液布满全身,紧接着促进大肠进入兴奋状态,完成吸收食物中的水分和营养、排出渣滓的过程。清晨一杯温热水,可以促进胃肠排空。 揉腹 围绕肚脐顺时针大范围揉动,促进大肠蠕动。   辰时(7-9点)--胃经 辰时, 足阳明胃经最旺,是一天中食物消化、吸收最适宜的时间。所以在7~9点吃完早餐,不仅消化能力强,而且营养的吸收效率也高。 膳食搭配   饮食均衡,不可过食肥、辛辣、寒凉等食物,可选择山药、小米、大枣、蛋、奶、蔬菜等。   巳时(9-11点)--脾经 中医认为:脾主运化,气血化生之源。摄入的饮食消化、吸收由脾负责,确保全身营养物质充足,此时是大脑最具活力的时候,是工作学习的黄金时间。 健脾饮食 五指毛桃、炒薏米、白扁豆、茯苓等。   午时(11-13点)--心经 午时是一天中阳气最旺的时辰,过后阳气渐弱,阴气渐生,即将进入阴阳的转换,气血运行不稳定。所以,此时宜静养,避免情绪波动。午时, 手少阴心经最旺,也是白昼中间的时刻,此时的静养既能安定心神,也能为下午的工作提供充沛的精力,午时心经当值,心属火,午时是太阳最烈的时候,宜静不宜动,需适量休息。 心经保养穴 经常按揉后溪穴、养老穴可以保养心经。   未时(13-15点)--小肠经 中医认为:小肠主受盛化物,泌别清浊,主液。小肠分清浊,把水液归于膀胱,糟粕送入大肠,精华上输于脾。 适量饮水 心与小肠互为表里,午时火旺,可以适量饮水降火,保证小肠的正常功能。   申时(15-17点)--膀胱经 申时,膀胱经最旺,膀胱一方面负责贮藏津液,另一方面负责排泄多余的水液。有用的津液被再次吸收循环于体内的津液系统,多余的水液连同体内的代谢产物一起排出体外。申时是人体新陈代谢率最高的时候,此时最适合进行体育锻炼。 申时也是工作学习的第二黄金时间,经过小肠营养物质的吸收,正是精力旺盛的时间,适合工作学习。 多喝水 增加排尿 通过多饮水,加强水液代谢循环,   酉时(17-19点)--肾经 酉时,足少阴肾经旺盛,肾为先天之本,藏生殖和五脏六腑之精。此时有利于贮藏一日的脏腑之精华。人体经过申时的代谢之后,肾开始贮藏五脏六腑之精华,即人体之元气,以备人体急时所需。肾阳虚者,可以在此时温补肾阳;肾阴虚者适宜在此时滋补肾阴。 补肾多吃:枸杞、核桃、菟丝子、鹿茸等。 按揉穴位 涌泉穴、太溪穴、昆仑穴   戌时(19-21点)--心包经 中医认为:心包为心之外膜,附有脉络气血通行之道。邪不能容,容之心伤。心包是心的保护组织,为心经之外膜,附有脉络,气血通行之道。戌时,手厥阴心包经最旺,最有利于清理心脏周围的病邪,使心脏处于正常平衡的状态,同时为睡眠作准备。 晚餐饮食应少量清淡,避免胸中烦闷、恶心保持心情舒畅,可看书、听音乐、跳舞等放松心情,释放压力。 拍肘窝:虚掌拍打 拇指按在食指第二关节,手掌呈虚掌,力量由轻到重,心脉有淤堵的人,皮肤可能出现发红、出痧。身体虚弱的人也可以揉搓肘窝,直至温热,亦有效果   亥时(21-23点)--三焦经 中医认为:三焦主运行津液和通行元气。三焦经主一身之气。三焦指位于躯体和脏腑之间的空腔,包含胸腔和腹腔,可分为上、中、下三焦,亥时三焦通百脉,百脉代指人体中的所有脉络人如果在亥时睡眠,百脉可得到最好的休养生息,对身体对容颜十分有益。即在亥时睡觉。 疏通三焦经 用指关节或硬物探寻痛点,采用指关节沿着三焦经路线按压,有额外痛点的地方(阿是穴),可以着重按摩,使用指尖揉按三四分钟为宜。 热水泡脚,泡脚提高睡眠质量,足底穴位和经络较多,可调动全身气血运行。     清风朗月,不期而遇 喜欢我们的内容就请点赞吧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声明:本文由入驻健康号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健康中国官方版立场。  

发布者: 汀兰
03月03日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四章 社会协同      第三十八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立社区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配合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组织面向居民、村民的家庭教育知识宣传,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第三十九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作为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      第四十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可以采取建立家长学校等方式,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特点,定期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并及时联系、督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加。      第四十一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根据家长的需求,邀请有关人员传授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促进家庭与学校共同教育。      第四十二条   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提供支持。      第四十三条   中小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应当及时制止、管教,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发现未成年学生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   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早期教育服务机构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科学养育指导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第四十五条   医疗保健机构在开展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预防接种等服务时,应当对有关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开展科学养育知识和婴幼儿早期发展的宣传和指导。      第四十六条   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体育场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每年应当定期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宣传、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开发家庭教育类公共文化服务产品。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当宣传正确的家庭教育知识,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营造重视家庭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四十七条   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应当加强自律管理,制定家庭教育服务规范,组织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单位,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有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发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委托他人代为照护未成年人,有关单位发现被委托人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第五十条   负有家庭教育工作职责的政府部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主管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一)不履行家庭教育工作职责;      (二)截留、挤占、挪用或者虚报、冒领家庭教育工作经费;      (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的情形。      第五十一条   家庭教育指导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早期教育服务机构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职责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第五十二条   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      (一)未依法办理设立手续;      (二)从事超出许可业务范围的行为或作虚假、引人误解宣传,产生不良后果;      (三)侵犯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合法权益。      第五十三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者:陶公壹生圆
03月03日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三章国家支持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修订并及时颁布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省级人民政府或者有条件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写或者采用适合当地实际的家庭教育指导读本,制定相应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规范和评估规范。       第二十五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统筹建设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开设公益性网上家长学校和网络课程,开通服务热线,提供线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队伍,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养,鼓励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需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确定家庭教育指导机构。      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对辖区内社区家长学校、学校家长学校及其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进行指导,同时开展家庭教育研究、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和培训、公共服务产品研发。      第二十九   条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应当及时向有需求的家庭提供服务。      对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存在一定困难的家庭,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第三十条   设区的市、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措施,对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建档立卡,提供生活帮扶、创业就业支持等关爱服务,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创造条件。      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提供服务,引导其积极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      第三十一条    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营利性教育培训。      第三十二条   婚姻登记机构和收养登记机构应当通过现场咨询辅导、播放宣传教育片等形式,向办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宣传家庭教育知识,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三十三条   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对本机构安排的寄养家庭、接受救生助保护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双方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三十五条   妇女联合会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社区家长学校、文明家庭建设等多种渠道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第三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依法设立非营利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采取政府补贴、奖励激励、购买服务等扶持措施,培育家庭教育服务机构。      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七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应当将家风建设纳入单位文化建设,支持职工参加相关的家庭教育服务活动。      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校园和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应当将家庭教育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发布者:陶公壹生圆
03月03日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二章家庭责任      第十四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协助和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      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以下列内容为指引,开展家庭教育:      (一)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     (二)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      (四)保证未成年人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五)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六)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合理运用以下方式方法:       (一)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       (二)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三)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       (四)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      (五)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      (六)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      (七)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      (八)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      (九)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第十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在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第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其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第二十条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      第二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委托他人代为照护未成年人的,应当与被委托人、未成年人保持联系,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与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第二十三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连载待续)
发布者:陶公壹生圆
03月03日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第三条   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第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       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第五条   家庭教育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遵循家庭教育特点,贯彻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     (四)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     (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并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家庭教育工作的日常事务。      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体育、新闻出版、网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挥职能作用,配合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第九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残疾人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结合自身工作,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工作,为家庭教育提供社会支持。      第十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依法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服务活动。第十一条国家鼓励开展家庭教育研究,鼓励高等学校开设家庭教育专业课程,支持师范院校和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加强家庭教育学科建设,培养家庭教育服务专业人才,开展家庭教育服务人员培训。      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为家庭教育事业进行捐赠或者提供志愿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家庭教育促进法国家对在家庭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三条   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                                                                                                                                               (连载待续)
发布者:陶公壹生圆
03月03日
            理想信念缺失是怎么造成的?我分析有三大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价值观出现了问题。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没有自己的主流价值观,这就是民族的魂魄都散了,魂都丢了。还能有凝聚力吗?我们中华民族的价值观是什么?古代叫“精忠报国”,今天叫“爱国奉献”,核心就是四个字。       第二个原因是道德观出了问题。道德是一个民族的基石,古人有一句话叫厚德载物。“德”都浅薄了,都滑坡了,那个“物”还稳定吗?是我们的根基“道德”出了问题。有一件事可能大家都还记得,就是有一个女的在公交车上抢方向盘,把一车人都抢到江里去了,今天我要分析的是这辆公交车上的人,它就是社会的缩影。那个女的,你坐公交车多坐了一站路,你走回去多大点事,非要车为你停下来。不能停,又吵又骂又打,还抢方向盘。就为少走几步路,害死了多少人?第二个人是谁,大家可能都忽视他了,驾驶员。公交车的驾驶员拉着一车人,你的责任是什么?全车人的生命。那么在开车的时候,有人跟你吵架打架,到那种严重的程度,那么长的时间,你应该干什么?一脚刹车把车停下来,那样车是不会翻的。但他不负责任,开着车,吵着架,一台车就掉下去了,他没有责任吗?他的职业道德在哪里?更可悲的是,全车的人在干什么?这才是大问题,这个车捞上来,一调监控,监控还原了车上的现实情况。10:03:32,这个女的开始上要求停车,驾驶员解释不停,就跟人家争吵了一段时间,这个女的突然用手机砸驾驶员的头,驾驶员就反击,就打起来了,女的又去抢方向盘,一车人就坠下江去了。从3分32秒开始吵架,到8分51秒翻车,算一算,这中间是多少时间?五分多钟,五分多钟的时间,全车人都在干什么?玩手机的,打瞌睡的,吹牛聊天的,好像跟自己没有关系。同志们,最后的结果是什么?一起死。这就是结果!祖国是你的,也是我的,如果大家都不负责任,最后的结果就是这辆公交车坠毁,通过这件事说明什么?是道德滑坡!如此下去这个民族的根基怎么去筑牢?      第三个原因是审美观出了问题。什么是审美观?就是荣辱观。什么是光荣?什么是耻辱?什么是美?什么是丑?每一个国家、每一个民族都要有自己的标准的。我们那代人都知道,心灵美大于外在美,可是后来出问题了,英雄被恶搞,英雄被攻击,历史被戏说。最典型的是有家电视台做征婚的节目,还是现场直播的。有个女青年公然在上边宣传她的婚恋观是宁可坐在宝马车里边哭,也不愿在自行车后面坐着笑,心灵美也不要了。听说现在年轻人找对象只有三个字,男的找女的叫白富美;女的找男的叫高富帅。把娘炮当青少年榜样,男不男女不女的,你说这个问题大不大?      上海一个母亲把儿子送去日本留学,母亲就是工薪阶层,自己没有钱了,向亲戚朋友借,借不到了就卖房子。三年多时间,花了150多万。日本发生地震的时候,儿子坐飞机回上海避难,母亲还去机场接他。结果一见面他就指责母亲,这个月的钱怎么给得那么晚?你不给我钱,不给我面子,我就不给你面子。他突然拔出刀连刺母亲九刀。150万,养一个杀手,回来杀的就是你。你说丢掉理想信念,这个社会会出多少事?谁都想不到,我们这个社会很多年轻人现在大事做不来,小事不愿意做,心理还脆弱得很,接受不了批评。大学生跳楼,连北大清华都跳,我没有想到。大学生心理脆弱,谈恋爱失恋,跳了;吵架,吵不赢,跳了;被人提个问号,想不通,他也跳了。你说现在的孩子脆弱到什么程度了?      今天我们这一代年轻人三观出了问题,严重到了影响家庭和社会,甚至危及整个民族存亡。可以说,中国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不是新冠灾难,不是美日对华挑战,而是国人理想信念的丧失。如果再不重视这个问题,我们的后代子孙就要遭受灭顶之殃。这不是悲观论调,而是警钟长鸣!                                                                                                                                     (文稿来源于网络)
发布者:陶公壹生圆
03月02日
●刘余莉(北京)     《礼记·祭义》中记载着一个故事,我们从这个故事中能够体会到古人对父母的恭敬之心,以及这种恭敬之心对自己的意义。     《礼记·祭义》上记载:担任乐正之职的子春,在下堂的时候,不小心伤到了自己的脚。过了几个月,他还是面带愁容。一个弟子问到:“老师,这么长时间过去了,您的脚已经好了,为什么您还是满面愁容呢?”子春回答道:“父母生下我们的时候,给了我们一个完完整整的身体,我们要把这个完完整整的身体保护好,这才是孝。”      如果我们要尽孝,每行一步路、每说一句话都不敢忘记父母。那我们走路的时候,就要选择大道,而不会选择那些有危险的羊肠小路;如果有舟可乘,就不会冒险游水过河,这都是不敢以父母给我们的身体做危险的事。所以你看子春,因为一次没有注意把自己的脚伤到了,他都觉得自己没有恭敬心,没有尽到对父母的孝心,为什么呢?因为《孝经》上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所以你对身体很恭敬,很关照,这也是让父母放心,这是最基础的孝。《礼记·祭义》上还说:“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我们的身体是父母给予的、生养的。用父母所给予的身体去做事情,怎么敢不恭敬呢?所以生活起居不庄重,就是不孝的表现;侍奉君主不尽到自己的忠心,也是不孝的表现;作官不敬业,也是不孝的表现;与朋友相处不诚信,也是不孝的表现;上阵作战不勇敢,也是不孝的表现。为什么呢?因为以上这五点都做不到,灾祸就会殃及父母。所以怎么敢不恭敬呢?一个真正的孝子,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是小心谨慎,恭恭敬敬。为什么呢?因为他的心中有父母,生怕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不谨慎,使父母蒙羞。这就是《弟子规》上所说的:“身有伤,贻亲忧,德有伤,贻亲羞。”所以你看,如果一个人心里想着父母,他怎么可能去贪污受贿违法乱纪呢?因为一旦自己贪污受贿违法乱纪被抓进监狱,别人都会指着父母的脊背说:“看他的儿子因为贪污受贿职务犯罪,现在还关在监狱呢。”他的父母怎么能抬得起头来呢?
发布者:陶公壹生圆
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