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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8月1日电 据农业农村部网站1日消息,农业农村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027号建议的答复摘要中表示,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研究,突出重点领域,推动加快粮食安全保障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耕地保护法、畜牧法、渔业法及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制修订进程,加快完善乡村振兴配套法律规范体系。(中新财经)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者:胜意法治
2022年08月01日
中新网北京8月1日电 (记者 郭超凯)记者8月1日从公安部获悉,去年1月以来,公安机关共侦破非法占用农用地、农资犯罪案件8800余起,公安部挂牌督办47起大要案件全部告破。  全国公安机关紧密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持续深入开展“昆仑”系列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非法占用耕地等危害粮食生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全力保障农业生产,切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按照公安部党委决策部署,各级公安机关将打击危害粮食生产安全犯罪摆上突出位置,聚焦耕地保护,紧盯粮食主产区、商品粮基地等重点区域和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等重点部位,对非法占用农用地施工、取土、采矿、堆放固体废弃物、进行非农业建设等毁坏耕地犯罪活动重拳出击、依法严打,坚决守住耕地红线;聚焦黑土地保护,重点打击盗挖滥挖黑钙土、草甸土以及非法占用、污染破坏黑土耕地等犯罪,快侦快办、深挖彻查,用硬的拳头切实保护好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聚焦农资安全,紧盯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和粮食储备流通环节,重点打击种子套牌侵权、化肥有效成分不达标、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销售重金属超标粮食、以过期储备粮冒充商品粮等犯罪行为,坚持“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强化案件侦查、开展全链条打击,全力维护粮食生产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粮食安全犯罪活动,坚决斩断犯罪链条,形成强大震慑;进一步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打击整治合力,切实筑牢国家粮食安全防线,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完)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者:胜意法治
2022年08月01日
中新网8月1日电 据银保监会网站8月1日消息,7月29日,全国专项办召开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第2次推进会,分析总结前一阶段专项行动推进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专项办12337平台已收到并转办养老诈骗举报线索57138条;公安机关共破获涉养老诈骗案件1.15万起,打掉养老诈骗团伙158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4万人,抓获逃犯848人,追赃挽损118亿元;各地各成员单位共排查出养老诈骗问题隐患12060个,已整治9300余个。  会议对蹄疾步稳推进下阶段专项行动提出六点意见:  ——线索摸排核查要再深入。要拓展线索摸排深度,创新摸排方式,再深挖一批养老诈骗问题线索。要提高线索核查精度,锁定有价值线索,运用信息手段提升排查质效。要加快线索办结进度,严格落实“市级兜底”核查责任,对核查失职失责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依法打击要再发力。要紧盯涉及群众众多、反映问题严重的举报线索集中破案攻坚,以更强打击声威回应群众期待、震慑违法犯罪;要加快办案进度,严守定罪量刑标准,提高办案质效;要加强追赃挽损,最大程度减少受害群众经济损失。  ——行业整治要再深化。要加快分类处置,整治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要加强部门协作,建立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推动整治与打击有机衔接、线上与线下整体联动。要尽快摸清无证无照黑养老机构底数,集中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坚决攻下“黑机构”堡垒。  ——宣传发动要再造势。要持续掀起宣传热潮,提升专项行动知晓率;要创新宣传方式,突出宣传一批养老诈骗典型案件,帮助老年人提升防诈能力;要加强舆论引导,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要求。  ——建章立制要再抓紧。要完善打早打小、行刑衔接等依法惩处机制,完善市场准入、信用承诺、资金监管等行业监管机制,完善宣传发动机制,积极推动养老服务等立法,深化涉老行业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对高品质生活的需求。  ——组织领导要再强化。各级专项办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研究会商,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负起打击整治主体责任,对12337平台举报线索清单和全国专项办第一轮专项督导问题清单,要按期保质完成整改。(中新财经)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者:胜意法治
2022年08月01日
本报讯 记者赵晨熙 为尽最大努力减少学生溺水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近日,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五部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做好相关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要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当前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把保障学生生命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从严从实从细从快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通知》要求各地强化隐患排查,以农村地区学校、村庄周边和学生上下学沿途水域为重点,逐一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巡查防控,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作用,加强对危险水域巡逻管理,坚决制止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玩耍。强化防护设施,通过“人防+技防+物防”叠加互补的方式,确保对重点水域岸线的全覆盖。强化宣传教育,剖析典型事故案例,讲解预防溺水知识和救援知识,广泛开展高频次、全覆盖预防溺水宣传教育。  《通知》提出,各地要强化疏堵结合,面向中小学生广泛开展游泳教育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在有条件的区域建设适宜的游泳、戏水场所及相应设施,在周末、节假日为农村学生提供综合素质培养、爱心陪伴、心理抚慰等服务,满足学习休闲娱乐需要。要强化督导考核,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发布者:胜意法治
2022年08月01日
本报北京7月31日讯 记者徐强 见习记者刘欣 记者今天从国家网信办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国网信系统持续加大网络执法力度、规范网络执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全国网信系统上半年累计依法约谈网站平台3491家,警告3052家,罚款处罚283家,暂停功能或更新419家,下架移动应用程序177款,会同电信主管部门取消违法网站许可或备案、关闭违法网站12292家,移送相关案件线索4246件。  今年上半年,各级网信部门结合开展“清朗·2022年算法综合治理”“清朗·整治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清朗·网络暴力专项治理行动”以及持续深入开展“清朗·互联网用户账号运营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和“清朗·打击流量造假、黑公关、网络水军”等“清朗”系列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网络直播和短视频领域乱象、打击网络谣言、整治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治理算法滥用、整治应用程序信息服务乱象、规范传播秩序,重点查处一批传播各类违法违规有害信息、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社会影响恶劣的平台和账号。  同时,国家网信办指导各级网信部门,综合运用执法约谈、责令整改、处置账号、移动应用程序下架、暂停功能或更新、关闭网站、罚款、处理责任人、通报等多种处置处罚手段,对严重违反有关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法律法规的网站平台,依法予以严处。  此外,随着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工作深入开展,各级网信部门依法开展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执法。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者:胜意法治
2022年08月01日
胡欣红  近日,一辆雷克萨斯商务车在柳北高速广西贵港段发生事故,车门锁死3人被困车内,过路司机救出其中两人,另一人不幸遇难。目前,警方已经发布公告说明,这是一起单方交通事故,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一场1死2伤的车祸悲剧,人们在伤痛之余,应当聚焦于追查原因,以便汲取教训防患未然。让人意外的是,现场视频在网上传播后,拍摄视频并喊人救援的司机,包括现场其他参与救援的司机,都不同程度地被网暴。  在第一位下车喊人并记录下现场的司机杨先生(化姓)发布的现场救援视频评论区内,很多网友对几位司机的救人行为给予肯定,但也有网友表示杨先生只会动口不动手,还有网友质疑救援现场几名司机,“最后为什么不砸侧窗玻璃?最后一名司机都进去车内了,为什么不将人拉出来?”  据介绍,这款裸车售价在100万元以上、加价后可能达到250万元的豪车,发生车祸后应该有车门自动解锁功能,但几位司机在施救过程中发现,四个车门全部无法开启。杨先生表示,当时他尝试开车门但没有成功,拍摄视频也是为了记录现场,喊人则是因为仅凭他自己的力量无法将车内人员救出,必须寻求帮助。明明是打不开车门,救人者却被指责为“只会动口不动手”,真是岂有此理!  另一位参与救援的司机赵先生解释,之所以第一时间没有砸侧面玻璃,是因为不知道后排有没有人,怕造成误伤。紧急关头,几位过路司机还能保持冷静的头脑尽力避免“二次伤害”,何错之有?一人被困后排拉不动,车辆起火随时有爆炸可能的情况下,迫不得已放弃救援,这样的选择又有啥问题?如果得知这些内情后,“按键”伤人者的良心会不会痛?  网暴大抵可以归结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事实真相基本明了,但某些人仍有意无意对基本无过无责的当事人大肆攻击;另一种是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就开始大肆质疑妄加指责。对前一种情况,有时还能予以解释澄清,后一种情况更是莫名其妙,不仅令当事者深受伤害,而且常常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现实生活中,一些人遇到车祸会选择避而远之,上述事件中,几位过路司机能主动上前施救,这样的善行义举已经属于难能可贵。尽管尽了最大努力后,还有一条生命未能挽回,但绝不能以这种“不完美”的结果来苛责施救者。施救现场情况复杂,更不能隔着屏幕胡乱猜测指责。救人者被网暴,不仅令人心寒,可能还会衍生一系列的后遗症——如果很多人“以此为戒”,还有人敢“多管闲事”吗?  每一起无辜网暴的发生,具体情节虽然有所出入,但基本“套路”却如出一辙。“键盘侠”固然需要克制一下“冲动”,法不责众的问题更亟待解决。在司法实践中,什么样的言论属于网暴?侵权造成的伤害赔偿如何衡量?相关网络平台应该承担怎样的主体责任?网信部门能否通过建立完善监测识别、实时保护、干预处置、溯源追责、宣传曝光等措施,进行全链条治理?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惩治网暴自当有法可依。惟有提高维权成本,让“按键”伤人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有效遏制网暴的无形黑手。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布者:胜意法治
2022年08月01日
  王广极在查看智慧小区监控。 丁雷 摄  中新网烟台7月26日电 题: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王广极:老片警追上新科技  作者 王娇妮 孙睿姣  “现在科技发展飞快,我得不断地学,才能当好警察。”在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王广极看来,作为一名“老片警”,他必须努力追上新科技,不断解锁工作上的新技能。  老片警撞上新科技  王广极与社区工作人员交流。 丁雷 摄  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初家派出所副所长王广极已从警26年,工作中的他不爱说话,但爱琢磨。这几年,他发现日常工作越来越多要与网格员、物业、村委等力量接触,且离不开监控等电子设备。  “必须把它们融为一体。”王广极一边琢磨一边着手去做,他以烟台市莱山区河东新城为试点,牵头建成了智慧平安社区和社区警务共同体系统。如今,这座小区实现了居民“刷脸进门”、外来访客“远程开门”、流动人口“定期续约”、人车进出实现“人过留痕”,社区更安全、居民更便利。  王广极的来电不断,他总是第一时间接听。 丁雷 摄  该系统还在解决矛盾纠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业主可通过手机APP线上“吐槽”,物业、综治、社区民警三方联动,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实现“矛盾不出社区、纠纷快速化解”。  在王广极的带领下,初家派出所社区警务工作积极对接新建楼盘开发商,推动越来越多的小区实现智慧安防。  花生米是王广极工作中的“好搭档”。 丁雷 摄  “住在我们小区,特别有安全感。有什么麻烦事只要点点手机,小区广场的警务室民警就能收到消息并立即反应。”滨湖万丽小区居民王文萍称。  “有事儿打电话找王所”  “有解决不了的事儿,就给王所打电话!”家住烟台市莱山区绿色家园的屈文娟遇到困难,第一反应就是“王所能帮我”。  “我们王所的手机铃声基本全天不停。”在同事眼中,王广极是个名副其实的“电话狂人”。  “休息的时候,我经常幻听到电话铃声响,但是手机上又没有来电。”从白天到夜晚,从周一到周末,从大年初一到大年三十,王广极的来电总是不断,不管号码认不认识,他都第一时间接听。  王广极与同事在开会。 丁雷 摄  记者跟随王广极出警时发现,十二分钟的路程中,他共接到包括居民、社区工作人员、同事等打来的6通电话,平均两分钟一个。  “不能辜负老百姓对我的信任。”王广极告诉记者,社区民警的工作说白了就是一个良心活,就得再认真一些、再仔细一些。  王广极在接听求助电话。 丁雷 摄  花生米是日常“好搭档”  “我比较爱吃花生米。”与其他民警不同,王广极的“救急粮”既不是泡面也不是外卖,而是半把花生米。  “花生米快,抓起来就能吃。”王广极喜爱花生米的理由,有些“与众不同”。  “我不爱吃肉,肉不好咬,吃得慢耽误时间。”吃饭的时候,王广极专挑蔬菜吃。忙的时候,一天只能吃上一顿饭,他总是选择“速战速决”。  接到求助电话,王广极即刻出警。 丁雷 摄  3个村居、5个小区,8580户、24426人……今年是王广极从事社区工作的第21个年头,他早已将辖区情况印在脑海里。哪个路段什么时间堵车、哪家的老人需要照顾、哪家的宠物狗又闯了祸,他都了然于胸。  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也不说豪言壮语,王广极在寒来暑往中、走街串巷中、披星戴月中、家长里短中,践行着人民警察的誓言。(完)  出警回来的王广极边工作边吃饭。 丁雷 摄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者:胜意法治
2022年08月01日
图为沈如(右一)带队凌晨执行拘传当事人。周兆崟 摄 制图/李晓军  本报记者 丁国锋  “作为一名法科生,我最有幸的就是参与并见证了苏州法院执行工作的两次大跨越,如今的执行工作和我刚参加工作的那个年代相比,完全颠覆了靠‘人盯人’、登门临柜找人查财产的旧模式。”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迎着近40℃的高温天气来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见到了该院执行局局长沈如,生性腼腆的他慢慢打开话匣子,讲述了自己16年执行工作所经历的翻天覆地的变化。  1977年出生的沈如,现任苏州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他领导的执行局2020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2020年3月,苏州中院成为最高法批复确定的首批两家执行管理体制改革法院之一,并在两年多改革探索中成功实现“蝶变”。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先后两次视察苏州执行工作,对从执行模式到执行机制、从执行体制到执行队伍管理的改革给予了充分肯定。  记者采访中看到,沈如的座位背后是一面荣誉墙,其中最高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表彰的“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奖牌最为引人注目。“这是对我们前期改革的肯定,更是对未来执行工作的激励和鞭策。”他说。  与执行工作结缘  深切感受执行难  1996年,沈如考入苏州大学法学院。大学期间,他最感兴趣的就是民法。“民事法律体系比较丰富,关系到社会的每一个方面,学好民法课需要全身心地投入进去。”毕业后,他顺利通过公务员考试,工作第一站是原吴县市人民法院蠡口法庭。  蠡口有个闻名苏州乃至长三角地区的“蠡口家具城”。彼时,蠡口法庭管辖着10多个乡镇,加上家具产业中小微企业聚集,收案量一直很高。沈如最初被安排在法庭执行组,担任书记员。  当时法院受理的案件大多以本地案件为主,执行人员的工作方式就是“上门”找人找财产。沈如至今清晰记得,他刚上班就参与的一起发生在北桥镇的民间借贷案件,当事人欠了几千块钱不愿意还,法庭警车开到农村去找人,由于江南水网发达,当事人见到警车闪着警灯进村,慌忙从宅子后门跳到船上,摇着船一溜烟跑了。  “后来我们找到村支书,钱也如数还上了。”沈如说,那个年代没有任何网络系统查找,办案大多靠“腿勤”,往往需要到当事人家里找存款和其他财产。“我还记得一件趣事,有个被执行人躲在家中阁楼的房梁上,愣是被我钻进去拿着手电筒找到了。”  他回忆说,2000年左右法院已经出现了“执行难”,当时就开展了“夜间执行”“凌晨执行”等,凌晨三四点集中到被执行人住所地找人,而最难执行的要数离婚案件,那时为了一台电视机、一个沙发,当事人都会争吵得很激烈,很多不起眼的家当,都有可能成为执行中的矛盾焦点。  在蠡口法庭干了8个多月,原吴县市因区划调整撤销,按照南北区域分别成立苏州市吴中区、相城区,而沈如进入了新成立的相城区人民法院,担任民二庭书记员,2004年任助理审判员后又调入执行庭工作。  沈如坦言,实际上自己一开始并不太愿意干执行工作,“和大多数学法律的人一样,觉得进法院干执行工作不够专业”。可能是平时沉默寡言,领导说要多锻炼锻炼,就把他安排到直面当事人的执行岗位上。  2004年3月,伴随着中国和新加坡合作开发的苏州工业园区在一波“开发区”建设热潮中崛起,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工作出色的沈如成为从全市遴选出来的21人之一,进入新组建的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干起了执行“老本行”。  “当时的执行难,比现在‘难’多了。”沈如说,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协助执行难求,连续10多年没有什么改观。  传统的执行模式,基本上都是“一名法官+一名书记员”的模式,执行法官分到手里的案件,大小兼备、难易皆有,执行工作主要是和当事人打心理战,通过不断找人谈话,找到被执行人软肋,针对性采取措施并倒逼被执行人自觉履行。  “不可回避的是,在党的十八大之前的法院执行工作,基本没有多少模式上的变化,也没有特别大的创新性改革。”沈如说。  “当年的现象是同一个案件可能一分钱执行不到,换个人就可能全部执行到位。”沈如说,传统模式下,执行案件从立案到结案都由一名法官负责到底,案件推进的快与慢、执行力度的大与小、案件办理顺序的先与后,都由该法官掌控,由此带来的后果是执行权力过于集中,并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一方面,老百姓对法院执行工作有很多怨言;另一方面,执行法官自身的职业尊荣感也不强。沈如说,“执行难”困局的形成,有社会诚信的问题,有公众对法律的认知问题,但不可回避的是执行机制的设计不到位,法律支撑不健全是重要原因之一。  迎来法治的春天  紧跟改革的步伐  “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我们迎来了法治的春天,司法改革的春天。”沈如感慨道。  《决定》不仅明确要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还围绕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提出“切实解决执行难”,强调“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加快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法律制度”,并“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作为法律人,我深受鼓舞,很多思想上的难题,包括对司法改革往何处去的疑问,通过一遍遍对《决定》的学习研读,找到了清晰的方向和答案。”沈如说,如今过了短短8年时间,《决定》所规划的法治蓝图,尤其是司法改革的各项部署,大多已经一一落地。  “作为一名基层法律工作者,虽然力量微不足道,但《决定》为我提供了极大的支撑,在很大程度上促使我在执行领域大胆提出了一些创新理念。”当时,沈如所在的苏州工业园区法院,执行改革已经悄然起步。  执行局法官助理郭志伟2016年毕业入职该院。他回忆说:“我刚进法院就干执行工作,一度也很排斥。执行工作既要‘登门临柜’,又要时常面对一些当事人的‘歇斯底里’,应付各种耍赖,那时的办公区经常吵吵闹闹像在菜市场,和理想中的法院相去甚远。”  在郭志伟印象中,执行庭庭长沈如更像一个“普通的执行法官”,每一次凌晨执行,他都亲自参与,亲自带队实施查控、扣押;每一次集中清场,从方案制定到现场协调,他都亲力亲为;每一个疑难复杂的案件,他都带着团队“啃”最难的环节。  2016年,最高法正式部署“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当年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出台,瞄准造成执行难的各种深层次原因,积极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  而在此一周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视察了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对园区法院联动多部门信用惩戒、“凌晨行动”、执行悬赏等基层自发的探索给予充分肯定。  “最高法的顶层设计就像一场及时雨,给予了我们基层探索实践更强有力的支持。”沈如说。  随后,全国31个省(区、市)党委、政府、政法委全部出台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加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的文件,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奠定了坚实基础。  最高法通过建立“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与16家单位和39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建设信息共享机制,基本实现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一网打尽”,解决“查人找物”难题。为整治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最高法先后出台37件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将执行权运行关入“制度铁笼”。  “应该说,最高法的部署在全国掀起了一场执行工作的革命,为彻底改变执行工作各种积弊,尤其是解决司法公信力面临的长期挑战,提供坚实支撑和保障。”沈如说。  那段时间,沈如基本不午休,而是经常戴着耳机在园区小道上低头走路,同事们都以为“沈庭长可能在听英语”。“实际上,我戴耳机只是为了防打扰,这是我给自己留出的思考时间,想想怎么深化改革,如何破解难题。”他笑言。  仰望星空绘蓝图  脚踏实地付行动  在沈如印象中,执行工作改革的萌芽是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开始的。  当时,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在当地最繁华商圈星海广场的电子大屏上,滚动播放了20多个失信被执行人的照片、未履行标的金额等信息,随后组织力量在被执行人所在社区张贴公告,对“老赖”保持震慑。  “那时有个难题,执行人员必须到银行柜台,凭纸质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查询、冻结存款。遇到地方保护主义和客户利益等,银行还会悄悄通知被执行人单位。”沈如敏锐意识到其中存在的问题,考虑借助大部分银行总部已进驻园区这一优势,通过银行总部设置专门窗口查询全市范围内账户情况以提升执行效率。  “一年18家银行,沈庭长一家一家地谈,一家一家地跑,园区法院是最早实现在一个营业网点实现‘一站式’查冻扣的,集约化带来了效率大幅提升,后来又探索推进文书制作、其他财产查控等集约化改革。”苏州工业园区法院政治部副主任赵淑雯说,到2019年,苏州全市法院在江苏率先实现了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公积金、社保、股权等资产的网上查控。  2014年1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省法院整体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包括房产、机动车、股权、土地、机器设备、无形资产等在内的各种被执行资产,通过“网上媒介”拍卖,大力排除人为因素“暗箱操作”、有效杜绝实体拍卖行“围标串标”问题,得到社会高度关注和认可。  当年7月1日,苏州工业园区法院通过淘宝网拍平台,拍卖6条名贵金龙鱼,吸引27万人围观,最后一买家以高出起拍价1.7万元、总价7万元的价格成交,用以偿还39名被执行企业员工部分欠薪,该案也成为全国首个通过网络司法拍卖观赏类鲜活动植物资产的案例。  “类似容易减损、灭失或者难以拍卖、变卖的资产通过网络方式顺利拍卖,本身就是执行理念、方式的重大变革。”沈如说,2021年度,苏州两级法院司法网拍成交拍品4026件,成交金额93.94亿元,其中没有产生一分钱佣金,极大地保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沈如是个内心有光的人,是一个能向内使劲的人。他在自身大量的实践中精准把握症结所在,心中绘有改革蓝图,又付诸实践,一步一个脚印地去实现。”赵淑雯说,沈如不止一次说过“执行改革既要仰望星空,也要脚踏实地”,这是他内心的真实写照。  改革挖掘新动能  实现首次大跨越  与沈如面对面采访期间,他桌子上的一个工作笔记本,从头到尾都没有打开看上一眼——他对执行工作十多年来的变化了然于胸,改革的历程早就深深镌刻在他脑海里。“我这10多年干的一些探索,实质上都是围绕基层法院如何解决执行难问题进行的。”沈如说。  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评价说,苏州法院执行工作从“破除积弊”到“巩固提升”再到“引领发展”的改革过程,沈如一直尽心尽力担当实干,不断探索创新,勇当执行改革的先行者,带领苏州执行干警锐意进取,为全省乃至全国法院执行工作改革贡献了“苏州智慧”。  2017年,时任苏州工业园区法院执行庭庭长的沈如,在全省率先启动了执行标准化建设工作,即以执行指挥中心为“CPU”,以财产查控、财产保全、财产处分、快速反应、远程指挥、信用惩戒、终本管理为模块,创建流程化、模块化、专业化的“执行标准化体系”。  在这一体系下,执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和司法警察组成办理执行实施案件的基本单元——执行实施团队,以执行法官为决策核心、其他人员为辅助支撑,实现对执行实施权的“分权”行使。  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真正成为执行力量统一管理和调配的中枢,将执行实施团队的事务性工作剥离并“集约”办理。“2016年最高法部署‘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后,我就尝试进行了执行分权改革,裁判、决策性的核心事务由法官来做,其他事务由辅助人员完成。”沈如说。  为此,园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设立了8个事务性岗位,每个人只负责一项工作,如文书制作和送达、财产线上查控、财产现场查控等,进行定人、定岗、定责、定时限、定标准。“专业人做专业事!企业生产流水线是把不同工序进行剥离,法院案多人少矛盾越来越突出,只能通过改革挖掘新动能,通过流程再造和专业化分工,让法官腾出手来专注于裁判、决策,确保案件高效、高质量执行。”沈如说。  这一改革将法官“一人包案到底”转变为“执行团队”分权制约办案,将执行指挥中心的“最强大脑”充分发挥,既能促进执行信息公开,也有利于司法监督,有效提高执行效率,案件当事人满意度也迅速提升。  这项改革没多久,大量金融案件选择到园区法院管辖,甚至有企业主因此将基金公司设立在园区。中国社科院发布的《法治蓝皮书·中国地方法治发展报告》也将其经验收录其中。苏州中院将此经验迅速在全市基层法院推广,江苏高院在此基础上总结提炼出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854模式”。  苏州法院由此实现执行办案模式的第一次跨越,执行工作面貌焕然一新,案多人少矛盾有效缓解,全市法院均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验收,苏州中院被最高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表彰为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  “经过这轮改革,一名执行法官一年办理1000多件案件也不是难事。”沈如说。  记者了解到,2021年苏州法院以全省10%的执行人员,办结了全省近17%的执行案件,执行到位金额占全省19%,其中全市执行员额法官人均结案达1240件,位居全省首位。  久久为功推改革  实现第二次跨越  作为一名执行局局长,沈如之所以能推出系列改革措施并得以落地开花结果,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让投身改革探索的法律人坚定了信心、消除了顾虑、增强了革除积弊的勇气。  2018年12月,沈如调任苏州中院执行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并进入审委会。2020年12月,沈如被提拔为苏州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  2020年3月19日,最高法正式批复同意苏州中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提出的“区(县)人民法院执行机构接受本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双重领导,在执行业务上以上级执行机构领导为主”模式进行执行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苏州中院成为当时全国仅有的两家试点法院之一。  苏州法院执行体制改革也由此顺利推进到了“深水区”,实现了执行工作的第二次跨越。  “基本解决执行难”之后,人案矛盾化解不彻底、各基层法院发展不平衡、上下级法院协同不深入等问题依然存在,苏州中院党组为此决定推动以“执行体系和执行能力现代化”为体、以“执行管理体制改革”和“执行数字化转型”为两翼的改革创新,探索形成“一体两翼”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苏州方案”。  借鉴“智慧法院”的领先优势,以及无纸化办公的“千灯方案”,苏州中院执行局在沈如主导下,改革推动整个执行工作实现全流程无纸化。“表面上,执行数字化转型是纸质卷宗转化为数字卷宗,是介质的转化,但实际上这是一场办案模式的革命。”沈如说,原来纸质卷宗在各个团队中流转,是“串联”式;数字卷宗出现后,所有法官、院局长、事务专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可以共享电子卷宗,实现“并联”式,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无纸化办案后真正实现了案件网上留痕、网上流转、网上监管,还顺势推出了网上送达、网上查控、执行视频约谈等‘不见面’执行举措。”沈如说。  202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视察苏州执行工作,充分肯定了苏州执行体制机制改革所取得的成果以及全面数字化转型的意义,并要求不断深化智慧执行新模式。  随着执行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苏州各基层法院执行局都接受所在法院、中院执行局的双重领导,进行“四统”,即在全市范围内统人、统案、统事、统标准,实现了辅助事务属地办理、关联案件集中管辖。  正是苏州法院执行改革的溢出效应,使得执行工作基本未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仅以2022年上半年为例,受到上海疫情的相邻影响,苏州经历了2月14日到3月8日、3月中旬到5月中旬两次疫情,但苏州两级法院依然新收执行案件61348件,结案58159件,同比增长4.42%。其中,执行到位金额110.53亿元,结案平均用时同比缩短7.41天。其间,共计进行电子送达84002次、网络视频约谈7615次、网拍VR直播看样339次、网拍成交拍品1366件,成交金额26.76亿元。  “改革给我们每一个法律人都带来了深切感受!”苏州中院执行局综合协调处处长陈琳说,“早在两年前,沈如局长就意识到通过改革融合执行和破产的优点势在必行。”  2022年开始,苏州中院大力支持基层法院先行先试“执破融合”,在执行中提前发现问题企业、僵尸企业,有效配置市场要素,进而减少社会成本、司法成本,这是以沈如为代表的苏州执行人对执行事业的深层次思考。  临近结束采访时,沈如在执行指挥中心让工作人员点开了大屏幕,指着一组数据对记者说:“这是我们通过搜索关联案件筛选出的涉案100件以上的企业,其中一家被执行企业在苏州范围内有543个被执行案件,关联执行案件在100件以上的有17家,从法律的角度看,这些企业已经完全具备了破产条件。”  沈如认为,尽力挽救有价值企业对当前“稳企复产”、优化营商环境的大局有重要意义,可以考虑在更高的格局和视野下推进以“执破融合改革”为核心的第三次跨越。  “目前,苏州法院正在积极探索执破融合改革,并将在执行局设置由执行法官和破产审判法官组成的执破融合团队,集中办理‘执转破’案件,逐步从单向的‘执转破’向双向的‘执破互促’提档升级。”沈如说,希望通过1年至2年的不懈努力,探索形成债务集中清理工作大格局,让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获得重生机会,让“僵尸企业”快速退出市场,让“社会肌理”通过专业化债务集中清理,更加健康有活力。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者:胜意法治
2022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