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APP下载
取消

您的爱心支持,是我们完成

为国为民伟大事业的基础!功不唐捐!

未上传收款码
感谢您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打开支付宝扫一扫,即可进行扫码打赏哦

全部
玄奘(602-664),唐代高僧,我国汉传佛教四大佛经翻译家之一,中国汉传佛教唯识宗创始人。史书记载,玄奘西行求法,往返十七年,旅程五万里,所历“百有三十八国”,带回大小乘佛教经律论共五百二十夹,六百五十七部。归国后受唐太宗召见,住长安弘福寺,后又住大慈恩寺。
发布者:Outstanding
2021年03月16日
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而未成年人又因其身份的特殊性,成为民法典中备受保护的部分。今天,和小编一起来看看,民法典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案情回顾郑某与王某原本是一对夫妻,因长期感情不和,双方于2016年7月18日协议离婚。离婚时,双方约定:婚生男孩郑某某由父亲郑某抚养,母亲王某每年给付子女抚养费5000元。离婚后,王某以郑某欠自己母亲和妹妹钱为由,一直未支付抚养费。2021年1月15日,郑某某向长岭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给付自己四年的抚养费20000元,并且以后每年按时给付抚养费。审理结果长岭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与郑某离婚时约定每年支付5000元子女抚养费,但现在以郑某欠其父母、妹妹欠款为由拒绝支付,与法无据,被告的主张属另一法律关系,可另行告诉。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已经约定好的抚养费。故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王某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拖欠原告四年的子女抚养费20000元。二、被告王某自2021年起每年支付原告子女抚养费5000元,此款限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法官说法支付抚养费和偿还借款是两种法律关系,不可相互混合。抚养费作为生活必须费用,优先于债务受偿。在支付抚养费与借款并存的情况下,给付孩子抚养费应予以优先支付。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我国法律一直在为他们撑起保护伞,守护这些花儿,让他们茁壮成长。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1年03月16日
高速公路因路网四通八达,已经成为人们出行首选道路。然而,就在这样便利的条件下,却有人采取买短跑长缩短计费里程的方式,骗取高速公路通行费。案情回顾被告人雷某某2018年3月29日至2019年12月24日期间,驾驶一辆黑龙江牌照的轿车,在珲乌高速公路松原至长春段营运过程中,采取缩短计费里程的方法,骗取高速公路通行费665次,合计人民币38572元,并造成高速公路丢失通行卡28张,丢卡损失合计人民币1517.60元。案发后,被告人雷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补缴车辆通行费77196元及通行卡工本费1517.60元。法院认为被告人雷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买短跑长缩短计费里程的方式,骗取高速公路通行费,合计人民币3857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判决依照《刑法》及《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雷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法语链接《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宁小法提示“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权衡所以定轻重,准绳所以正曲直。”遵守高速公路的通行规则是社会规则意识和契约意识的基本要求,利用一些自作聪明的手段来诈骗高速通行费,唯一的后果就是接受法律的制裁,不要因为蝇头小利而让自己聪明反被聪明误。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1年03月16日
——白山中院开展“3.15”普法宣传活动正风焦点讯【毕凝】为助力优化白山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增强广大群众自我保护和依法维权意识,3月15日,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在人流密集的商业中心联合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白山中院“普法专家团”以“安全消费•幸福生活”为主题精心制作宣传展板、设置法律咨询点,重点结合《民法典》,向群众普及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中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并详尽解答了在消费过程中遭遇质量问题、网上购物受骗上当等具体问题时如何处理,给予了切实可行的对策及建议,进一步引导了广大群众依法理性消费、理性维权,为营造白山“放心、安心、舒心”的法治化消费环境提供了必要的司法保障。近两小时的时间里,“普法专家团”为群众答疑 50余人次,发放《民法典》书籍350余册,贴心、细致的法律咨询服务受到现场群众广泛赞誉。编辑:李治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1年03月16日
3月15日,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被侵犯,乾安县人民法院以“安全消费 幸福生活”为主题开展了“3.15”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法官干警深入商场等消费者密集地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乾安法院干警向广大群众发放了精心制作的宣传单,对群众日常生活中涉及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化妆品监督管理》、《网购维权》、《侵权责任法》以及民法典等法律问题进行宣传。在发放宣传单的同时,干警还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群众提出的在消费过程中上当受骗、质量问题、售后保障、商家霸王条款等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下一步,乾安法院将会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积极组织开展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活动,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本次普法宣传活动,共向群众发放宣传单150余份,现场答疑20余人次。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1年03月16日
自3月4日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部署会后,松原地区各基层法院纷纷行动起来,对各院队伍教育整顿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宁江法院3月9日,宁江区人民法院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会议传达了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并就全院教育整顿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会议指出,开展教育整顿意义重大,是一项极为重要的政治任务。要充分认识到在法院开展教育整顿,是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推进法院队伍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法院队伍紧跟时代步伐、在新时代履行好职责使命的必然要求,是更好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树立法院队伍新形象的必然要求。会议要求,全院上下要提升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要坚持目标导向,突出纯洁队伍目的。要坚持问题查摆,切实整改顽瘴痼疾。要坚持一以贯之,持续推进纵深开展。要坚持压实责任,务求教育整顿实效。扶余法院3月5日,扶余市人民法院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会议强调,全体法官干警、文职人员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根基。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加强正面教育,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大力发掘、广泛宣传、隆重表彰先进,营造“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要勇于自我革命,查摆纠正问题,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民意导向,紧紧围绕中央政法委确定的“目标任务”,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要加强专项整顿,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法院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审判执行质效全面提升,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的法院队伍。前郭法院3月5日,前郭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教育整顿部署会议,全面启动教育整顿工作。会议就深入开展教育整顿工作进行了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要把握工作重点,精准发力,确保全院队伍教育整顿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教育整顿工作;强化责任落实,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加、以上率下,“严”字当头、一严到底,以此带动法院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强化密切配合,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强化舆论引导,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好英模宣传工作,大力弘扬英模精神。长岭法院3月8日,长岭县人民法院召开全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会。会议指出,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院上下要把握重点,从严落实队伍教育整顿的各项目标任务,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着力抓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突出问题导向,着力攻坚克难,交出合格答卷。要把握全局,统筹推进队伍教育整顿与其他重点工作,要把教育整顿同党史学习教育,提升审执质效,服务疫情防控,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努力把教育整顿的成效转化为实现长岭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要把握节奏,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队伍教育整顿见实效。院党组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强化督促指导,把“严”的要求、“实”的导向贯穿教育整顿始终。乾安法院3月9日,乾安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会议指出,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就要紧扣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这一根本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不断提高广大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会议要求,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敢教日月换新天”的决心和担当去疾除弊、扶正袪邪,推动政法队伍有一个革命性锻造、颠覆性重塑、根本性改变。要精准掌握问题底数,全面摸排全院干警违纪违法问题特点,全面梳理历年来主题教育、巡视巡察、督察检查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一并纳入整治范围,细化整治措施、落实整治责任。要严把自査自纠关、线索核查关、查处问责关,要对自查事项开展专项核查,对隐瞒违纪违法问题的,从快从严查处,形成高压震慑,要对标对表、立行立改,制定整改措施,压实责任主体,严格整改时限,要强化日常监督管控,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审判管理、政务管理、队伍管理各项制度措施的完善落实。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1年03月16日
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更好地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月15日上午,长岭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先后来到社区、诉讼服务中心开展以“安全消费,幸福生活”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社区活动现场,干警们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就群众提出的在消费过程中受骗上当、商家的霸王条款、“老年人保健品”销售骗局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生动且贴近生活的讲述迅速引起了大家咨询的热情。随着办事群众逐渐增多,干警们来到诉讼服务中心,热情接待办事群众,仔细耐心地向其宣传《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等与其权益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实现了温情普法“零距离”。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次)。通过发放材料和现场解答,不仅提高了广大群众对维护自身消费权益的认识,更是密切了人民法院与群众的关系,切实增强了居民文明消费、理性维权的意识,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1年03月16日
为了让广大群众更好的了解消费者权益及相关法律法规,3月15日扶余市人民法院以“安全消费·幸福生活”为主题,开展普法宣传。此次宣传,扶余法院主要采取发放宣传手册、现场普法讲解等方式,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相关典型案例,引导广大群众建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提升维权意识,让群众提高警惕,辨别真伪,依法维权。活动现场氛围浓厚,群众踊跃参与。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引导群众文明理性消费,切实提高了辖区居民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称赞。活动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扶余法院的普法宣传,自己的法律维权意识得到了提高,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武器,行之有效的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1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