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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晨 李建胜)2021年伊始,八道沟人民法庭在县法院的关心支持下,升级法庭庭审和调解平台设备,将“互联网+”和调解平台相结合,促进调解工作在质量和效率再上新台阶。2021年12月3日调解的一起异地案件,由于原、被告分处长白镇和八道沟镇两地相距140公里,按以往传统做法,需驱车数次往返长白镇、八道沟镇开展调解工作,耗时多、效率低,签收调解笔录、送达调解文书等都十分不便。现如今,八道沟法庭运用调解平台功能,原、被告仅需在家,足不出户便可参与调解,在调解期间由承办法官出示相关证据主持,调解笔录通过互联网经由双方阅读确认无误,法庭工作人员即可找到当事人签收笔录、送达文书。 八道沟人民法庭依托科技优势,在法庭审判工作中多思、多想,努力让现代技术造福群众,肩扛司法责任,践行法律义务,了解百姓诉求,让法律服务千万家。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2年01月08日
(作者:刘晨 李建胜)张某与王某原本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平日里两家走动非常频繁,不是一家人胜似一家人。但是,最近为何亲如兄弟的两人如今却形同陌路?缘由需从今年二人发生的交通事故说起,王某在回家的途中,由于会车时操作失误,与张某的车辆发生了碰撞,王某负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张某修车费用预计要10000余元。由于两人是朋友,王某也觉得这次事故是自己造成的,于是和张某说不必报交警了,修车费我出,张某欣然同意。由于今年疫情影响,王某生意不顺当,也没有赚到那么多钱,自然就让张某的修车费没有着落,不知是羞愧还是无颜面对张某,王某一直没有给张某打电话说明没有给钱的原因,时间长了,张某很生气,于是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给付8000元的修车费用。 八道沟人民法庭的承办法官在了解完老张的陈述后,认真询问了事发经过,并且也核对了张某修车费用的明细,在听张某陈述时了解到双方本是好友,因为这件事情才闹得很不愉快,法官决定从这个角度入手进行诉前调解,把王某和张某都约到了法庭,根据张某的叙述和王某的叙述,双方对发生事故的事实和各自责任大小没有争议,积极劝导王某、张某彼此互相谅解放下成见,劝张某心平气和地听取王某为何一直没有还钱和一直没有露面的原因,在听完王某的陈述后,张某对王某的苦衷表示理解,毕竟谁都有遇到困难的时候,双方达成和解,老友之间的恩怨一朝化解,两位互不理睬的朋友重归于好。八道沟人民法庭一直秉承司法为民、司法便民这一理念,努力践行“马上办”要求,在立案、审理、审判、送达各环节,积极运用集约送达、电子送达和上门送达等便民手段,努力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好的司法便民服务。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2年01月08日
(作者:刘晨  卓勇哲)八道沟人民法庭始终坚持秉承“公正、廉洁、为民”工作理念,将依法、及时维护群众利益放在日常工作的首位,加班加点开庭,尽快解决纠纷,让人民群众过个安心年。主审法官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时,由于该案件证据较多,案情较为复杂,加上原、被告在庭审中不熟悉庭审流程,在对方发表观点时多次打断,对一些专有名词不理解,因此这也使得每次庭审时,承办法官不得不反复强调庭审纪录,解释如“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义务”、“法庭释名”等专有名词的含义。由于该案件多次开庭,原、被告因自身原因,白天没有时间,主审法官主动放弃自己的休息时间,利用晚上业余时间开庭,确保案件在审限期内审结。八道沟人民法庭根植基层,从细微处入手,从便民处着想,贯彻“以人民为本、为人民解忧”的司法理念,努力提升质量和效率,以一言一行和周到细致的司法服务,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2年01月08日
执行和解,是指在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结束执行程序的行为。和解的内容可以是一方自愿放弃一部分或全部权利,也可以是一方满足另一方的要求,还可以是双方都做一些让步。2021年12月20日,长岭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王彬巧用执行和解方式,一天内成功执结两起案件。一场意外的交通事故2021年3月23日,刘某某驾驶轻型货车与赵某某驾驶的汽车意外相撞,事故造成汽车乘人齐某某(赵某某妻子)、轻型货车驾驶员刘某某、轻型货车乘人秦某(刘某某妻子)分别受伤。此事故经长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刘某某承担主要责任,赵某某承担次要责任,齐某某、秦某不承担责任。经长岭法院审理判决赵某某赔偿刘某某8万余元、赔偿秦某1.3万余元,轻型货车驾驶员刘某某赔偿齐某某4.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刘某某未按时履行生效判决,2021年10月22日,刘某某、秦某向长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次成功的执行和解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赵某某已年近古稀,且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虽然暂时陷入僵局,但执行干警并没有放弃,一方面,执行干警多次到赵某某家中深入调查其家庭情况,耐心劝说他履行义务。另一方面,执行干警积极与刘某某、秦某沟通,从乡里乡亲的角度入手,希望他们理解赵某某的实际困难。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均流露出和解之意。由于寒潮来袭,气温骤降,给双方当事人出行造成了不便,执行干警秉持“宁愿自己多辛苦,不让群众多跑路”的理念,将调解地点定在了双方居住地的村委会。经过细致耐心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刘某某、秦某主动放弃部分赔偿款,齐某某也自愿放弃刘某某应赔付自己的4.5万元,赵某某当场一次性给付刘某某、秦某3.5万元。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2年01月08日
2021年12月29日下午,长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岩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诉源治理和案件质量评查及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长岭县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讨论了《关于制定〈长岭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情况说明》。会议指出,诉源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对多元解纷的深化与发展,对于缓解法院人案矛盾,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要以讲政治的态度,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意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会议强调,要积极与辖区乡镇党委、政府会商协调,建立党委、政府、法庭共同审批、定向分流的委派调解模式。要完善法庭自主立案范围,明确委派调解案件标准,制定委派调解工作流程,向辖区诉调对接中心(综治中心或司法所)委派案件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工作。要深度融入基层治理,统筹推进“法官进网格”“百姓说事、法官说法”“巡回审判”等工作,开展法庭辖区的“无讼示范村(屯)”建设。会议要求,要优化诉服中心职责,保持速裁团队前移诉服中心的工作模式,持续发挥诉服中心实质解纷功能。要优化调解力量配置,增加诉服中心调解力量,引入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等调解组织,设立调解工作室,建立轮岗值班制度。要优化线上运转流程,深化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应用,实现工作流程线上全覆盖,确保诉前调解工作全流程信息化。会议强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既是发现问题、规范办案、改进工作、提升办案质量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强对办案过程的监督制约、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会议要求,要细化评查内容及标准,重点区分瑕疵责任、一般差错责任、差错责任、重大差错责任认定标准,从审理程序、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开展全面评查,增强评查的目的性、操作性,提高评查质量。要建立分析讲评制度,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典型差错、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定期进行分析讲评,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纳入法官绩效考核体系,切实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提高全院的审判业务水平。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2年01月08日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被执行人拒不还钱,如何让其主动还款17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长岭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王建伟的“法宝”。前情回顾2017年,赵某和张某先后两次向某合作社借款,共计47万元,某合作社多次讨要无果后诉至长岭法院,经长岭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赵某和张某于2021年1月1日前偿还欠款7万元,2021年10月1日前偿还欠款10万元,2022年1月1日前偿还欠款15万元,2023年1月1日前偿还欠款15万元。调解书生效后,赵某和张某始终没有履行给付义务,2021年12月2日,某合作社向长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软硬兼施”促履行受案后,承办法官王建伟对案情进行初步研究,决定采取“软硬兼施”的办法,并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王建伟耐心地对赵某和张某讲解“欠债还钱”的道理,又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如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采取拘留措施,并可把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赵某和张某道理明白的一清二楚,且三人聊得十分融洽,但谈到还钱的时候二人态度坚决——就是没钱!王建伟见言语感化不了二人,遂冻结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微信和支付宝账号。通过多方打探,王建伟联系到赵某和张某的部分亲属,并邀请其亲属共同对二人进行劝告,赵某和张某觉得欠钱不还在亲友面前抬不起头,银行账户、微信和支付宝账号被冻结了后寸步难行,且法院执行的态度坚决,于是同意归还欠款。2021年12月21日,赵某和张某带着17万现金来到长岭法院,亲手交到某合作社法人李某手中。交款后,王建伟嘱咐道:“剩下的两期一定要按时还款,欠钱不还躲是躲不掉的!”“在执行工作中,不但要靠强制执行力,还要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在吃透案情的基础上把握当事人的心理状态,以情感人、兼顾法理,通过说服教育和感化,找到执行工作突破口。如此,执行工作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才能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和要求。”王建伟如是说道。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2年01月08日
一面锦旗  一个故事承载着群众对宁江法院的认可与赞誉一份真情  一种使命诠释着司法为民的忠诚与担当“感谢宁江法院,感谢贾悦法官,是你们的坚持不懈维护了我的利益,秉公执法、公正为民的作风让我很感动。”2021年12月27日,赵某某来到宁江区人民法院,将一面书写“依法为民解难事,真情温暖感人心”的锦旗送到了贾悦手中。虽然连日来气温骤降,但这一面锦旗的到来,却使人感受到浓浓暖意,“赵某某的案子在今年4月份的时候就已经结案了,我没想到,过了这么久还能收到她的感谢,很意外,也很开心,我们的付出,有人一直记在心里。”贾悦说。 赵某某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原告,自2017年开始,被告曾多次自原告处借款共计70余万元并约定还款期限。到期后,赵某某多次向被告索要欠款,但被告却始终没有还钱。2020年2月,多次要钱无果的赵某某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依法向被告邮寄送达诉讼文书,但因原告提供的被告住所地不明确,邮件均以“收件人不在指定地址”被退回,且拨打其电话也一直无法接通。后续通过原告得知,被告近期有出国打算,为推进案件审理进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和干警历时三天,辗转1300多公里前往被告临时居住地山东省济宁市,经几番查询,终于将诉讼文书直接送达至被告手中。在送达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常年有生意往来,彼此一直诚信相待,此番纷争皆因被告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所致。为有效化解矛盾,维护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友好往来,法官细致地对被告做思想工作,希望其能前往法院,与原告面对面调解。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被告同意与原告进行庭前调解。  调解当天,承办法官先分别询问了双方的调解意向,但双方给出的方案分歧太大,无法达成一致,调解一时陷入僵局。考虑到被告资金确实出现困难,短期内无法清偿原告全部欠款,且被告还款态度积极,法官决定从原告方着手,从被告长途跋涉参与调解的诚恳态度、被告的实际经济状况等方面进行耐心疏导劝解,最终原告同意作出让步,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上述款项于2020年10月31日前给付30万元,剩余钱款于2021年4月1日前给付完毕,该案得以圆满解决,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在法官热情耐心的调解下画上了句号。一面锦旗讲述了一个故事,同时也诠释了一份责任,这面鲜艳的锦旗是当事人对法官办案的认可,更是对法官的鞭策,它既承载着当事人的信任,亦是前进的不竭动力。今后,宁江法院将一如既往的办理好每一件案件,实实在在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2年01月08日
2021年12月30日,扶余市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罪名涉及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虚假诉讼罪等8个罪名;罗某等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两年不等,并处罚金250000元到2000元不等,退赔被害人损失。经扶余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罗某以其开设的贷款公司为依托,以李某1、李某2等人为固定成员,以边某1、张某某等人为索要债务的成员,在对投融贷平台放贷过程中及对平台遗留下来的债务催收中,采用暴力、软暴力、隐瞒事实等手段向贷款户进行催收,获取非法利益,在一定区域内和行业内干扰、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并以讨债为由,多次有组织、有分工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侵犯了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虚假诉讼罪等8个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以上被告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与认罪态度,扶余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2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