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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榆树市成功举行“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全国公益巡讲活动5月13日至14日,由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主办、吉林省榆树市孝德文化中心承办,以“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助力复兴伟大中国梦”为主题的第十一场 “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全国公益巡讲活动,在素有“天下粮仓”美誉的吉林省榆树市成功举行。阳光和煦的初夏时节,家校社育工委与榆树孝德中心携手精彩的传统家庭教育宣讲,为榆树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赋能。活动开幕式集体齐唱《歌唱祖国》13日上午9时,现场近千名市民和全国12个直播分会场的观众起立齐唱《歌唱祖国》,开启本次活动帷幕。这是三年新冠疫情之后,参与人数最多的一次公益巡讲。百名义工提供全程志愿服务,尽显榆树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家校社育工委理事长、活动发起人康金胜讲话两对夫妻同心合力举办公益巡讲成为榆树市这次活动一大亮点。原辽宁省抚顺市传统文化研究会会长、抚顺市传统文化教育学校校长康金胜和妻子王丽,现任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理事长和秘书长。15年来,夫妻二人捐出全部积蓄,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投身传统家庭教育公益事业,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康金胜的教学事迹和丰硕成果,被写入辽宁省社会维稳研究课题论文并获成果评选一等奖。康金胜教学事迹被写入辽宁维稳研究课题论文并获一等奖2021年10月,康金胜发起百人千场“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全国公益巡讲活动,由教育专家、学者、全国劳动模范、文明家庭、传统文化践行者组成的近50人宣讲团队,已在北京、深圳、昆明、杭州、南昌、大连等地举办10场公益巡讲。活动聚焦解决青少年抑郁、自杀和违法犯罪问题,瞄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点,展现新时代传统家庭教育的新担当、新作为,公众反响热烈,好评如潮。2021年10月30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德育处原处长孙学策(左四),《中国企业报》集团总裁、社长吴昀国(左五),中央党校哲学部教授刘余莉(左三),家校社育工委理事长康金胜(右一)、副理事长李景春(右三)、副理事长郭秀艳(左二)等出席巡讲活动启动仪式暨首场宣讲七年前,刘红星、张桂琴夫妻成立榆树市孝德文化中心,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助力家庭教育,使许多家庭受益。今年三月,康金胜、刘红星两对夫妇约定5月在榆树市举办第十一场“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全国公益巡讲活动。榆树市孝德文化中心负责人刘红星、张桂琴夫妇刘红星等代表承办方欢迎主办方康金胜、王丽一行家校社育工委副理事长田易生在致辞中强调:家庭教育刻不容缓,公益巡讲团队以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时代新人为己任,希望凝聚更多有识之士,共同推动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家校社育工委副理事长田易生致辞榆树市孝德文化中心负责人刘红星致欢迎辞:康金胜理事长15年来带领团队不怕艰难困苦,弘扬传统文化,推动家庭教育,挽救了无数问题青少年,帮助许多家庭找回和睦幸福。我们相信,此次宣讲活动会奏响榆树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最强音。家校社育工委理事长康金胜、副理事长田易生、副秘书长苏艳平,山西天元集团董事局主席、文明家庭代表魏艾玲,中华礼仪传承守护人武德强、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宋丽娜分别作主题宣讲。山西天元集团董事局主席、文明家庭代表魏艾玲演讲宣讲团队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家庭、进企业、进学校的大量事例,生动展示了15年来学习、践行和弘扬传统文化的成果。现场掌声不断,许多人深受感动,泪流满面。与会者刘丽激动地说:“这是一次久违的活动,事例鲜活、通俗易懂的宣讲解决家教难题,助力建设好家风。我们经受了一次难忘的心灵洗礼,进一步坚定了文化自信。”中宣部老干部局党委书记(右)薛启亮为巡讲活动题字据悉,“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全国公益巡讲活动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赞誉。各地党委宣传部、关工委、妇联和教育机构相继发出承办邀请,活动将继续在河北、江西、湖南等地举办。( 编辑:富连昌 审核:马平  图片提供:田皓霦 修义)
发布者:人文传媒网
原创
2023年05月14日
4月25日,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周分享活动暨2023年第二期知岗爱岗讲岗论坛,参加本次论坛的11名年轻干警以“立足本职工作 坚持爱岗敬业”为主题进行了交流讨论。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兴志,党组成员、副院长许宁,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张利明,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丽艳,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吴雪峰参加本次论坛。论坛沿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讲岗顺序,刑一庭四级法官助理薛傲、行装科一级科员杜胜男、督察室一级科员王日炎、执行二处五级书记员徐小涵、办公室一级科员王钒羽、刑二庭五级书记员单成成、立案一庭一级科员张帆、刑一庭五级书记员刘雨晴、执行复议审查处五级书记员宫睿营、书管处五级书记员肖利慧、宣教处一级科员张加新依次发言。11名讲岗人立足本职工作,从岗位职责、工作经历、个人心得、成长收获等方面,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分享了在本职工作中的体会,充分展现了法院干警积极向上、工作严谨、勇于创新的良好风貌。论坛上,张利明对讲岗人的发言进行了点评。最终,论坛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徐小涵为本期“论坛之星”。周兴志为本期“论坛之星”颁奖。截止目前,松原中院围绕“党的二十大”、“立足本职,服务群众、严守底线”等主题举办了6期“知岗爱岗讲岗” 论坛活动,共有59名干警参加,通过无记名现场投票的方式,7名干警荣获“论坛之星”称号。通过举办“知岗爱岗讲岗” 论坛活动,干警们从自身实际工作出发,分享工作感悟、诉说经历体会、总结经验做法、畅谈理想信念,充分展现了法院干警积极向上、工作严谨、勇于创新的良好风貌,为推动松原法院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凝聚奋进力量。接下来,松原中院将持续推动“知岗爱岗讲岗”论坛活动向纵深开展,以论坛为载体,同时紧密结合“周分享”活动,让更多年轻法院干警走向讲台,提升政治觉悟,分享岗位经验,练就过硬本领,锤炼优质品格,继续在各自的岗位上拼搏奋进,持续提升干警学习研究能力,统筹推进、协调开展,奏响法院学习交流“协奏曲”。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3年05月13日
“您好,我们是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我们正在开展知识产权的普法宣传活动,您可以看一下普法传单,了解一下法律知识,对您商铺的日常经营都有一定的帮助。”4月24日,在中东购物广场,松原中院的法官干警正在向商户宣传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松原中院以“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 有力支持全面创新”为主题,开展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活动。宣传活动现场,松原中院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商户及过往群众宣传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知识。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传单150余份,接收商户急群众咨询20余人次。一直以来,松原中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2022年至今,松原中院共审理22起知识产权案件。在此期间,松原中院积极探索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化解途径,拓宽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渠道,充分发挥法治对创新的规范、激励和指引作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下一步,松原中院将持续发挥职能优势,加强诉调对接,助力知识产权领域矛盾纠纷高效化解,切实优化创新法治环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为松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3年05月13日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微信已经成为人们日常沟通联络的重要工具,但如果在微信群内肆无忌惮公开发表不当言论、甚至辱骂他人就可能会侵犯他人权益,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近日,长岭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 快来看看吧。案情回顾李某某和王某为长岭县某镇村民,2022年11月1日,王某在某微信群内造谣李某某出轨,并连续发送多条辱骂李某某的信息。在李某某报警后,王某因其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500元,但一直拒绝向李某某公开赔礼道歉。李某某认为,王某在微信群内公开诋毁自己,损害自己作为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名誉权,遂诉至长岭法院,要求王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审理结果长岭法院审理认为,公民和法人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均不得利用各种形式侮辱、毁损他人的名誉。原告李某某与被告王某之间存在矛盾,应和平协商解决,王某在微信群中公开造谣、辱骂李某某,侵害了李某某的名誉,被告应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对于李某某要求的精神损失,由于其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故法院不予支持。最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千零二十五条之规定,判决被告王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某微信群内以文字形式向原告李某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如王某逾期不履行判决内容,法院将依据李某某申请,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判决书主要内容,刊登费用由王某承担。同时,驳回李某某要求王某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的诉讼请求。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实;(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3年05月13日
唉!唉!唉!学知识前长叹三声的谁啊?是你?是你?还是你?别担心,保管你看完今天这篇内容茅塞顿开、了然于心。咱讲的是什么内容呢?当然是知识产权小知识了!毕竟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咱们也得与时俱进!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方面或文化艺术方面,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展开说说:与看得见的房屋、摸得着的汽车等有形资产不同,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下面的一个小例子让大家更了解知识产权。爱迪生发明灯泡以后,便享有了灯泡的专利权。在其之后,各式各样的灯罩次第出现,灯罩便是一种实用新型专利。而为了让灯具更加美观,人们会为灯具设计独具特色的艺术造型,此时,就外观设计这一客体,权利人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灯具投入批量生产后,经营者将为灯具添加专属的品牌标识,这个标识就是商标。若有人为爱迪生撰写人物传记,传记的作者便依法享有著作权。常见的知识产权①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商标权利人依法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性、排他性的财产权。展开说说:商标权的设立旨在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各类商标的专用权。商标权的特征主要有三点。其一,商标权具有独占性,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其二,商标权具有期限性,商标权保护有法定的10年保护期。保护期满后,商标权人可申请续展,续展次数无限制,但若连续三年不使用,则可以被他人依法提出撤销该商标的申请。其三,商标权具有地域性,注册商标仅在商标注册国家享受法律保护,非注册国没有保护义务。②著作权著作权(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据著作权法及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权利的总称。展开说说:想要了解著作权,需要知道哪些“著作”受著作权保护,大概分为9大类别。①文字作品;②口述作品;③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④美术、建筑作品;⑤摄影作品;⑥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⑦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⑧计算机软件;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③专利权专利权是知识产权权利体系中的一种权利,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专利权的客体是发明创造,主要有三种,分别是发明、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专利。展开说说:专利权除了具备独占性以外,还具有两个特性。其一,专利权具有时间性。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为15年,均不可续期。其二,专利权具有地域性。也就是说,如果在我国申请专利,就只受到我国专利法的保护,若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也享有专利权,则必须依照其他国家法律另行提出专利申请。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专利代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法官寄语21世纪,为知识标价、为创新赋权能够有效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与创造力,而一旦你的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一定要记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3年05月13日
自“无讼村屯”“无讼社区”创建工作以来,前郭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矛盾不成讼”,着力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枫”景。构建解纷机制,排查梳理矛盾纠纷前郭法院一直致力于推动矛盾纠纷前端治理,积极推进矛盾化解重心下移,建立健全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充分发挥派出人民法庭前端解纷功能,坚决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扎实推进“无讼村屯(社区)”创建工作,不断丰富枫桥经验内涵,做到“矛盾尚未发生时,精准普法无诉讼;矛盾发生未成诉,多元化解在萌芽;矛盾成诉先行调,司法确认作保障”。2022年,前郭法院七个派出法庭共选树辖区内9个无讼村屯社区作为培育对象,现已全部挂牌。为推进无讼村屯(社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派出法庭积极发挥主体作用,依托法官进网格、巡回审判、诉调对接等,密切联系政府综治中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联动机制,定期分类排查一般性矛盾纠纷,及时排查重大突发性矛盾纠纷,并建立工作台账,最大限度减少风险隐患。前郭法院始终坚持“多元化解、多方参与、多重调解”相结合的工作理念,持续细化“无讼村屯(社区)”建设工作。以乌兰图嘎人民法庭为例,设置4处巡回审判点,通过构建“法庭+司法所”“法庭+调解中心”“法庭+村委会”模式,推动司法资源向街乡、村镇、社区下沉,实现法庭与各镇办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良性互动,让老百姓不出村、不出门就能一站式、低成本、高效率化解纠纷。2022年至今,前郭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761件,调解1100件,撤诉2611件,息诉服判率达94.88%。加强诉前调解,促进纠纷源头化解秉持为民定纷止争、排忧解难的初心,前郭法院法官深入最基层,“面对面”帮助群众,“心贴心”为群众解决困难,“实打实”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全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2023年年初,来自大老爷府社区的一对夫妻前往乌兰图嘎人民法庭求法官做主,原告王某要求与被告王某某离婚,并依法分割二人婚后的共同财产。经过法官的沟通了解,两人的矛盾并非达到无法缓和的地步,主要的争议焦点是在于两人共同居住的房子的归属问题。为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法官仔细察看其房屋的购买合同及原被告出示的证据。依据原告王某出示的转账记录,证实了房屋确实由被告王某某出资购买,只是房屋合同名字是王某。了解了症结所在,法官对症下药,诉前调解工作也随之开展起来。为了避免矛盾加剧,法官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做细原被告的思想工作。先向王某解释涉及房屋所有权及婚前财产的法律条文,之后又以“唠家常”的方式耐心地向王某某沟通,打开王某某的心结。经过一个多小时的释法明理,两人终于心平气和地“面对面”坐下来达成了调解。最后,被告王某某同意与原告王某离婚,案涉房屋归原告所有,而王某也返还了王某某购买的房款7万元。增强法治宣传,无讼理念深入人心“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为了让群众增强法律意识,“足不出户”就能学习法律知识,不出村屯社区就能解决矛盾纠纷,前郭法院持续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在“世界环境日”前往查干湖景区开展保护环境普法活动;结合“七走进”活动,前往校园开展“拒绝校园暴力、遵守公共秩序等青少年常见问题讲座”、走进县域下的社区开展座谈会,为每个社区确定一名法官作为法律服务志愿者,并开展“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理解与应用业主权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表现”和“婚姻家庭矛盾化解”法律专题讲座、进入企业,开展调研工作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引导群众知法、学法、守法、懂法,增强群众对无诉村屯、无讼社区的认识,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前郭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党的领导、非诉在前、高效便民”的工作原则,做到重心前移、力量下沉、内外联动,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促进村屯社区实现从化讼止争到少讼无讼的转变,为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前郭贡献法治力量。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3年05月13日
想去看看星辰大海?想去爬爬崇山峻岭?想去拍拍落日余晖?没问题!五一小长假都可以满足你!为了让游山玩水的你们出行无忧,乐享假期长岭县人民法院精心准备了一份五一出行法律指南送给即将踏上游玩之旅的你们请(hen)查(you)收(yong)低价团陷阱,勿入!夕阳旅行团,天价大酬宾两天一夜游,包食还包宿这样的旅行团宣传,你看了心动不心动当然心动且上赶着去报名了但是,“超级划算”的背后是什么呢?你可能在导游的忽悠下买了套“海景房”可能毫无体验感地在观览车上“赏景”也可能被强制带到自费景点游玩因此,看到低价团消息,一定要擦亮眼!法官提醒: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规定,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即为不合理低价游。大家千万不要为了方便,中了套路。事实上,他们的套路远远超乎你的想象,所以,如遇低价团,请一定要慎重!法条链接:《旅游法》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被强制购物,说不!“我是出来旅行的,不是出来买东西的”这是很多报团的游客真实的内心感受因为被带到指定购物场所强制消费游客们的“跟团行”变成了“购物行”“散心之旅”也变成了“闹心之旅”这里要提醒大家,如果被强制购物要坚决说不!法官提醒:一旦发现导游在进行诱导性购物或者大肆渲染折扣产品,要保持理性,最好用手机、相机等随身携带的电子设备拍摄下当时的情景,保留好证据,留存购物发票,以备申请退货、投诉举报、参与诉讼保留证据使用,避免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另外,请大家一定要认真审阅旅游服务合同,明确旅游行程中购物次数及自费项目等,防止不合理的购物项目挤占正常游玩的时间。法条链接:《旅游法》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游玩中受伤,警惕!“人从众”的假期开开心心爬个山奈何人挤人受了伤伤残鉴定出来后这责任谁来承担?景区?旅行社?还是游客自己?法官提醒:旅行团带队期间,若您是由于自身原因受伤,且旅行社已经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景区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其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就景区的经营者、管理者而言,对于景区内的各项游玩项目的安全性要有一定的认知,针对刺激性、危险级别较高的游玩项目要有预见性,做好相应的提示,落实好安全保障举措。这里提醒大家,出门游玩千万要注意安全!法条链接:《旅游法》第七十条 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包价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乱涂又乱画,禁止!各大景区中不同字迹的“到此一游”让那些喜欢在景点“留痕”的人刷足了“存在感”但是,这种乱涂乱画的行为其实正是“不文明旅游”的典范乱涂乱画下,美丽景区惨变“涂鸦景区”不禁让人发问,“到此一游”之风何时休?法官提醒:敬畏公共规则是旅行者的必修课,游客们请记得要遵守社会公德,牢固树立爱护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古迹的意识,绝不做景区形象的破坏者,否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可不是“吃素”的!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二)违反国家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官寄语生有热烈,藏于“旅途”。五一小长假,带着法律知识,去看浪漫星河,去赏不一样的烟火,去感受诗与远方吧!五天的时间,愿你们都能收获属于自己的小确幸!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3年05月13日
    (本网通讯员:王晖   姚倩男)时值春耕季节,各地备耕如火如荼,农资市场交易火爆,各种品牌的种子、农药、化肥琳琅满目。但是,这其中不乏一些经销商昧着良心售卖假农资,坑害农户。为更好地保障农业安全生产和农民合法权益,守好农民的粮袋子,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本着助力农民安心春耕,严厉打击涉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刑事犯罪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于近日到八道沟镇开展了农资打假法治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手提袋共计300余份,并耐心地为群众解答法律知识。此次活动重点宣传了新《种子法》、《民法典》等相关内容,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依法打击制售假劣林草种子、农药、化肥等相关刑事犯罪的力量和决心。    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及农资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切实做好春耕工作,维护良好的农村生产经营环境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3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