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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刘志月□ 本报通讯员 汪勇在湖北省宜都市,有个“夫妻警务站”——高坝洲镇青林寺村警务站,民警余忠明和辅警余文玉是夫妻,两人携手扎根基层、服务群众。青林寺村警务站组建两年来,余忠明、余文玉夫妇化解矛盾纠纷116起,协助破获刑事案件7起,协助抓获逃犯3人,协助兄弟单位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真正做到“小事不出站点、大事不出村镇、矛盾不上交”。夫妻安心到基层青林寺村是典型的城乡接合型社区,辖4个自然村27个村民小组,共2630户8752人。2020年,已是宜昌市公安局高坝洲派出所教导员的余忠明放弃到宜都市公安局机关工作的机会,主动请缨,下沉到青林寺村警务站驻守。考虑到站里工作繁杂,组织上就将之前在基层派出所从事户政内勤的余文玉一并派去,成立了宜昌市第一家“夫妻警务站”。“能和丈夫一起驻守警务站,其实也是组织上对我们家庭的关心和照顾,我们要安心扎根警务站,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和村民之家来守护。”余文玉说。走进警务站,接警台、服务台、调解室收拾得井井有条,后面的生活区简陋而温馨,充满着“人间烟火气”。余忠明夫妇参与治安宣传、救助群众、治安巡逻、入户走访、调解纠纷、信息核查工作,积极构建社区一刻钟、农村半小时“服务圈”,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夫妻俩驻守青林寺中心警务站,在工作和生活上,时间和节奏高度同频共振,是亲密的伙伴和战友。夫妻同在警务站工作,上级如何监督?宜都市公安局主动实施实时评查与终结评查、流程检查与节点检查、专项评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科学设置合理的监督考核指标、考评细则和积分规则,制定出台“红黑榜”,让夫妻俩既能安心工作,又能在青林寺落地生根,切实为群众服务。夫妻齐心护平安“这次村里扩宽道路,涉及几十户居民,有户居民担心修路会影响到自家住房,始终不同意田地被征收。”青林寺村党总支书记、主任廖丰说。得知情况后,余忠明夫妻主动上门做工作,一次不见就去两次,两次不见就去三次,最终被请进了家门。“我不是不配合,是担心修路会影响到房子。”居民刘某说。对刘某的担心,余忠明晓之于理,动之以情,悬了5年的拆迁难题最终得以解决。近年来,随着古镇开发、征地拆迁等建设项目的增加,青林寺村人员密集,矛盾纠纷及各类隐患显现。“社区里的麻烦事、困难事,只要他们上门去说一说,基本上都能得到解决。”高坝洲派出所所长邓绍华说,夫妻俩通过“有事上门促促和、无事串门聊聊天”的形式,打牢了社会治理民心基础。围绕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宜都市公安局始终把派出所“强基工程”作为系统研究制定警务站布局建设工作规划,实现警务工作重心下移到一线,实现基层治理由量变向质变升级,构建起多元共治、条块协同、上下联动的基层治理体系。在余忠明看来,“夫妻警务站”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宜昌的具体实践。“调解纠纷时,我主要讲法律、讲政策,会对当事人有种紧迫感,加之我的性格较为急躁,一旦发现情况不对,她会立即上前缓和气氛,从小处入手,摆事实、讲道理。”余忠明说,他从法律上来处理问题,而余文玉则从女性的角度,以柔情感化人。去年,青林寺村警务站辖区里一对离异夫妻因争夺儿子的抚养权,闹得不可开交。余忠明多次调解,但效果不明显。就在他觉得棘手时,余文玉带着儿子去了对方开的商店,以给孩子买玩具的名义,解开了这位母亲的心结,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夫妻携手共进步余忠明在入户走访中得知,78岁的熊大爷卧病在床,因身份证遗失,就医时无法报销新农合医保。余文玉随即带着相机上门,帮熊大爷及时补办了身份证。“走访中了解到村民需要帮忙的,只要是警务站能及时办理的,都会立即办理;超出受理范围的事,会记录下来协助办理。”余文玉说,今年警务站主动为村民办理各类小事305件。村级治理工作千头万绪,小小警务室,工作琐碎繁杂。余忠明夫妇从点滴小事做起,尽心尽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代,村民遇到问题,24小时都可求助警务站。余忠明夫妻俩在护学执勤中发现,经常有孩子因家长无法及时来接而滞留。每次执完勤,夫妻俩又多了一项任务——无偿开展“代理妈妈”爱心活动,把校门口“留下”的孩子接回警务站,陪他们吃饭、做作业、玩游戏,直到家长陆续赶来将孩子安全接走。近年来,青林寺村以“近邻党建”为抓手,以“夫妻警务站”为载体,主动联系驻乡镇的公、检、法、司、交等政法部门,组建“田头普法宣讲队”,在田间地头、村民家中,入户走访“点对点”精准宣传、“屋场会”中“点对面”“泡泡茶”“做做客”等形式入户普法,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青林寺村是著名的“湖北民间谜语村”。去年国庆长假,青林谜镇的大片粉黛子草成了网红打卡地,每天有数千名游客涌进。余忠明夫妇和派出所同事一起,贴心为游客做好服务。“我们是夫妻,也是同事,遇到事情好沟通。在处理事情时她用眼神提醒我,我就会调整好状态。晚上回来,她会帮我分析:今天调解时,你哪句话说得好,哪句话说得不合适。这样一来,我下次调解就会更注意,工作效果更好。”余忠明说。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发布者:胜意法治
2022年08月07日
□ 本报记者 王莹卖一张银行卡就能获利数百元,这样的“好事”怎能轻易错过。可正是这张小小的银行卡,却能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2020年4月,朱某(另案处理)找到朋友陈某帮忙,说有人收购银行卡用于网络赌博刷流水,让陈某也卖几张银行卡给他。陈某正愁没有什么经济来源,便出售一张银行卡给朱某,获利500元。该银行卡被收购后,仅仅两个月就为电信诈骗提供转移资金达220余万元。经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陈某被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是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的新增罪名,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的一组办案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帮信犯罪6.4万人,帮信罪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仅排在危险驾驶罪和盗窃罪之后。那么,如此高发的帮信罪有哪些显著特征?这类犯罪背后隐藏着哪些社会治理问题?怎样才能有力促进电信网络犯罪源头打击治理呢?犯罪嫌疑人“双低”问题突出“生活中,帮信罪最常见的形式就是帮助犯罪团伙非法买卖手机卡、银行卡(以下简称“两卡”),然后提供转账、提取现金等服务,此举无疑是帮助互联网犯罪团伙获取违法收益,逃避法律责任。”北京汇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子菲告诉《法治日报》记者。2019年11月,最高检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帮信罪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司法认定问题。“帮信罪所帮助的上游电信网络犯罪主要集中在两类犯罪中,一类是网络诈骗,另一类是网络赌博犯罪。”刘子菲分析说。除了非法买卖“两卡”,帮信罪实施的行为方式还包括提供专业技术支持、软件工具,如GOIP设备、批量注册软件等,提高犯罪效率、降低犯罪成本。此外,还有开发专门用于犯罪的黑产软件工具,如秒拨IP等,逃避监管或规避调查。2022年上半年,检察机关以帮信罪起诉的人员涉及全国各个省份,特别是在电信网络诈骗高发重点地区,帮信罪起诉人数也相对较多。数据显示,帮信罪犯罪嫌疑人低龄化现象突出,30岁以下的占64.8%,18至22岁的占23.7%;低学历、低收入群体占多数,初中以下学历占66.3%、无固定职业的占52.4%,。记者了解到,帮信罪多以犯罪团伙形式实施,如“卡农—卡商—卡头”的组织模式,分工相对明确,便于持续性、规模化为上游犯罪提供支持帮助。与传统犯罪团伙不同,帮信犯罪团伙内部不同层级、成员之间往往不曾谋面,平时主要通过网络以代号、暗语等方式联系,看似联系松散实则协作紧密,而且不同层级、不同成员往往同时为多个上游犯罪集团提供帮助,危害更大。网络陷阱盯上在校学生某大学学生涂某长期在校园内外收购他人银行卡,提供给不法分子使用,同时唆使同为在校生的女友万某向同学收购8套银行卡后出售。这些银行卡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1名被害人向银行卡内转入被骗资金207万余元。随着帮信罪案件激增,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其背后折射出的社会治理特别是网络治理问题较为突出,其中就包括在校学生涉案问题。一些在校学生受老乡和校园周边不法分子蛊惑,出售、出租“两卡”,沦为“工具人”。也有学生在校园里招揽同学收购“两卡”,发展为“卡商”。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还发现,与在校生联系紧密的招聘、实习、兼职领域涉案问题也较为突出。一些网络招聘平台对招聘企业资质、发布招工信息等缺乏严格审查和管理,导致应聘者陷入不法分子设计的陷阱,最终触犯帮信罪。有的学校对学生就业指导不到位,对实习单位审核不严,导致部分在校学生在实习兼职过程中受骗参与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此外,“业内人士”涉案问题也比较突出。一类是科技公司从业人员,他们抱着“赚快钱”的想法,以“技术中立”为挡箭牌,实则沦为犯罪的“技术助攻”;另一类是通信、金融等行业内部人员。他们违反“实名制”规定大量办理“两卡”并非法出售、提供,成为电信网络犯罪主要的工具输送渠道。如某通信公司驻某大学校园网点代理商,利用申请手机卡的学生信息,私自办理校园宽带账号500余个,并以每个账号200元的价格出售给上游买家,其中部分账号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惩治帮信犯罪需打防结合针对帮信罪的特点以及带来的社会治理、网络监管问题,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陈颖认为,要坚持惩防治相结合,在依法全链条惩治帮信犯罪的同时,强化类案监督、推动诉源治理、深化以案释法,筑牢帮信犯罪社会防线。首先,要突出打击重点,坚决遏制帮信犯罪滋生蔓延。重点打击帮信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涉案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行业“内鬼”,建议对行业内部人员依法宣告职业禁止。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涉案人员众多的案件,注重区分地位作用分类分层处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确保办案良好效果。其次,要统一司法尺度,提高帮信案件办理质效。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福建省检察院会同省公安厅、省法院进一步明确帮信罪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问题,统一司法办案尺度,形成协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工作合力。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沟通和信息通报制度,对于办案中发现的疑难复杂问题,加强共同研究,充分凝聚共识,确保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统一。第三,要强化类案监督,协同推动网络诉源治理。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推动个案监督到类案监督转变,对于涉“两卡”类案件,围绕新开账户审核、存量账户排查、高风险账户风控等方面,提出“检察预警”,推动实现全流程监管。此外,法治意识淡薄是多数人触犯帮信罪的重要原因。因此,要坚持预防为先,聚焦案件高发群体、重点行业和问题突出区域,加强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防止普通群众沦为犯罪“工具人”;会同教育部门持续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提升在校学生法治意识;会同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加大对电信、金融、互联网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力度,提升其职业素养和法治意识。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发布者:胜意法治
2022年08月07日
□ 关爱未成年·暑期防沉迷□ 本报记者 赵丽□ 本报实习生 贾靖枭“大家都玩,一定是因为好玩!”今年9月即将升入小学三年级的北京男孩恺恺,自从3年前接触奥特曼卡片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尤其是暑假,家长管得没那么严,恺恺把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买卡片和玩卡片上。恺恺最早接触奥特曼卡片是在幼儿园,上一年级的时候开始迷上了玩卡片,经常央求爸爸妈妈给他买卡片,被拒绝后就找爷爷奶奶买。让恺恺妈妈担忧的是,今年暑假,恺恺几乎没有其他兴趣爱好,在家、出门甚至睡觉都抱着卡册,一边翻还一边念叨各个奥特曼的名字,“背课文记不住,记奥特曼的名字倒是门清”。一张小小的卡片,缘何有如此大的魅力?《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在校园附近的小卖店和文具店里,奥特曼卡片成了当之无愧的“顶流”,摆放在显位;在电商平台,月销量数万的店铺也不少见,销量好的光评论就达50万+。不少家长抱怨,孩子沉迷于此,花费了大量精力、金钱,奥特曼卡片已经成为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毒瘤”。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有必要在制度层面对形形色色的“盲盒”“卡包”等立规矩、画红线,禁止销售带有博彩性质、容易引发购买成瘾的商品和游戏。家长要及时发现、合理引导,监管部门应对生产和售卖“盲盒”卡片的商店予以处罚,学校应明令禁止玩耍“盲盒”类卡片。形成卡片置换文化为融入圈子而购买北京男孩豆丁今年8岁,买第一包卡片是为了融入“圈子”。“班上至少有一半男生都在玩,下了课就一起讨论抽到了哪张牌。有一次,我好奇地问他们,这个好玩在哪,有个同学直接扒拉我说‘不懂别在这站着’。”豆丁说,为了能“站在圈子里”,他就让接送自己放学的姥姥每天给他买一两包卡片。上小学五年级的北京男孩轩轩也有相似的遭遇。“班上有个同学花了1万多元购买卡片,拥有的卡片填满了好几本卡册。有时候同学们都围着看、一起讨论,我也想凑上去,但人家根本不搭理我。”这也是不少小朋友最初购买奥特曼卡片的原因。当越来越多的小朋友开始玩卡游,并相互交换收藏、展开交流时,卡片置换的文化就会在班上流行起来,吸引更多小朋友加入。记者走访了北京30多名玩卡片的儿童后了解到,其中大部分都是通过同学介绍才开始了解卡片的。压岁钱和零花钱是购买卡片的主要资金来源,压岁钱的金额也决定了拥有卡片数量的多少。其中,不乏单次购买金额较大的。11岁的子航在班级里是公认的卡片“收藏家”,而要得到这样的“地位”,他每周购买卡片的费用都在百元以上。“我有个朋友,他妈每次给的零花钱最少有100元,都用来买卡片了,我估计他有一万张卡。”子航说,不过卡的数量并不是最令人羡慕的,卡的等级才是大家关注的重点,拥有更多稀有卡的小朋友,往往能收获更多好朋友。对此,在北京某小学教授心理健康课程的杨老师认为,大家都玩的时候你不玩,你可能就没法融入这个群体。从这个意义上说,买卡集卡本身没有什么问题。有的未成年人通过积攒、交换、赠予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寻找新的友谊。杨老师告诉记者,他曾追踪过几个沉迷奥特曼卡片的男孩子,发现与正常社交属性的不同之处在于,游戏卡片有一个沉迷机制,即商家持续不断推出新卡、所谓稀有卡片,吸引孩子不停地追着买,“一开始花少量的钱就可能获得一些稀有卡片,形成吸引力,然后买着买着就上瘾了”。购买卡片像拆盲盒具有初级博彩性质采访中,不少小朋友说起奥特曼卡片时如数家珍。“奥特曼卡片分为不同的稀有度等级,从 R、SR、SSR到SGR、UR、MR等,稀有度越高的卡片攻击力通常也越高。”子航说,要想在同学间炫耀一下,必须得有一张高稀有度的卡,而为了获得这种卡就需要不断地购买,且新发售的卡一定比以前发售的卡攻击力更高、更炫酷。据介绍,卡片的主要玩法是集换式游戏,不仅可以用来对战,还会不断推出新的系列、款式和套装。因此,抽到稀有卡成了无数未成年消费者的梦想,但用“过来人”的话说,就是“玩家永远在收集的路上,却又永远无法拥有全部稀有卡片”。豆丁很喜欢这种开盲盒的感觉,据他的经验,一次性买3包一定会有稀有卡。一名受访小朋友告诉记者,因为资金有限,他一般只买含有8张卡片的5元卡包,能否抽到稀有卡就完全得看运气了,“有一次,我在5元包里抽出了梦比优斯的签名卡,让其他小伙伴羡慕不已”。8月2日下午,当记者在北京西城一家卡游线下店选购了两盒限量款奥特曼卡片时,几个小朋友立即围了过来,说想要帮忙拆卡包。一名小朋友说,自己并不想要卡,只是单纯地喜欢拆卡包的快感。拆完以后,丢下一句“没什么好卡”就跑开了。在北京西城一家售卖奥特曼卡片的店铺工作的李女士告诉记者,卡游门槛级的消费在一年两三百元,但也有一年花几万元的,“一些家庭优越的孩子,可以为了一张想要的卡购买大量卡包,一边拆一边往垃圾桶里扔不想要的卡”。“商家根据动漫形象开发卡片,将卡片作为商品对外出售,本身没有什么问题。但商家将所谓的稀有卡片,随机与普通卡片放在一个包里销售,便具有博彩的属性了。”杨老师说,这已经不再是简单的游戏行为,而是流行于未成年人群体之间的一种初级博彩行为。“那段时间,只要手里有钱就去买,并且想尽办法搞钱买卡。”一名曾沉迷卡片的北京初中学生告诉记者,每次拆开卡包前,总有心跳加速的感觉,好像在开宝箱,一旦抽到稀有卡就会瞬间兴奋地跳起来,连续抽不到好卡片就会很失落。“有一次,我花20元就抽到了HR卡片,那种感觉就像买彩票中了500万元大奖一样。”卡片聚会享受赞叹卡片对战疯狂买卡“放学回到家,小区里的小朋友们就会带着卡册一起出来玩,展示卡片,或换卡、送卡。如果有人拿出一张绝版SP卡,大家瞬间就兴奋起来,一堆人围着他交流,这就是卡片聚会。”今年8岁的小涛是一个卡片“发烧友”,相比别的小朋友,家里开超市的他站在了卡片“食物链”的顶端。用小涛的话来说,他轻易不出手,只有遇到了与自己旗鼓相当的“收藏家”才会和他们换卡。在这种聚会上,别人有的稀有卡小涛通常都有,“我就是享受来自其他人的赞叹,比如‘你咋有这张卡了,这张只能在一弹荣耀里才能抽到’,这种懂行人的夸赞听起来最爽”。此外,互相送卡还是低龄卡友们社交的一种方式。“有一次,好朋友送了我一张假卡,我发现后就决定以后再也不把他当做好朋友了。”豆丁说,如果有人送了自己真卡,并且还是稀有卡,那这个人以后就是自己的“铁哥们”了。除了换卡、送卡,卡片对战也是受访卡友们的兴趣所在。恺恺说,对战的规则非常简单,一般大家会先判断卡片的真假,之后根据各个卡片上标注的防御和进攻数值一较高下。为了避免一直输,大家新增了石头剪刀布的玩法,根据输赢定对战输赢,输方需要将自己对战所用的卡片送给赢家。“如果可以通过对战赢得一张自己没有的稀有卡,那简直是幸福感爆棚。”恺恺说,对战是他买卡片的主要目的,有时候对战输了,自己就疯狂买卡,恨不得立刻把所有的卡片都赢回来。豆丁正在利用这个暑期研究对战战术,目前的“研究成果”是:R卡等级最低,可以先出等级比较高的卡,赢别人的卡;如果只剩R卡,最明智的做法就是赶紧撤离,等自己抽到高级卡再与别人对战。谈起卡片眉飞色舞学习成绩一落千丈采访中,多位家长都表示无法理解为何小孩子会如此喜欢奥特曼卡片。“我不觉得这些卡有啥价值,不懂这些卡片的魔力在哪,但孩子一有空就摆弄,谈起卡片眉飞色舞。”一位北京家长忧心忡忡地说道,“夏令营说太热不想去,网课说太累也不上,每天就窝在小区附近的公园里琢磨卡片,感觉这孩子要‘废’了”。“我们班有几名同学,以前还是班干部,后来渐渐迷上了卡片,学习成绩退步;他们还总抢其他同学的稀有卡,被老师发现后严厉批评了。”轩轩说。因为沉迷卡片而导致学习成绩一落千丈的案例,在受访同学口中比比皆是。对此,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儿童教育专家宗春山认为,青少年以游戏为目的,希望购买奥特曼卡片的本质是娱乐和社交。爱玩是儿童的天性,但这种盲盒式卡片、盲盒式文具等带来的刺激感,远胜于传统游戏。与成年人购买盲盒不同,未成年人对这样的刺激抵御能力更低。而面对盲盒这种新鲜事物,我国尚没有对盲盒类产品销售制定全国性法规,让未成年人过早接触此类商品是否合适,值得商榷。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家长应该积极参与,多给孩子一点陪伴。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发布者:胜意法治
2022年08月07日
物流运输行业是经济社会的“毛细血管”,伴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和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我国出现了一批“互联网+物流”网络货运平台,有效解决了传统货运行业中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作为新兴行业,其监督管理约束机制尚不完善,由此产生纠纷数量呈增长态势。《法治日报》记者梳理了近年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几起有关因网络货运平台运输而产生的纠纷案件,以期通过以案释法,引导全社会关注网络货运平台发展,推动建立更为规范的互联网运输行业。托运货物不知所踪举证不能责任自担□ 本报记者 罗莎莎□ 本报通讯员 朱海兰 王静2019年,文某在网络货运平台下单,要求平台指派的司机姚某将货物送至其生意伙伴黄某处,后黄某称没有收到货物,拒绝支付相应货款。文某此前已与黄某就货款支付问题发生诉讼,因收货单上没有黄某签字,无法证明其收到该批货物,文某撤回起诉,随后又将承运人姚某诉至虎丘法院,要求返还所运货物并赔偿损失。法院认为,承运人姚某提交了网络货运平台“交易完成”和“好评”的截图,证明其已经将货物交付给了他人,而托运人文某所提交的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目前货物由承运人姚某占有,故文某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据此,法院判决驳回文某的诉讼请求。法官庭后表示,收货单是货物送达完成交付的重要凭证,也是承运人完成交付义务的主要依据。相较于传统货运行业而言,网络货运平台的交易双方往往是陌生人,托运人、承运人在送货完成后,应当督促收货方及时确认收到货物,通过网络货运平台的签收功能固定相关事实。本案的判决有利于提升市场经济主体法律意识,督促各方在参与经济活动时规范经营,保存好重要的凭证和单据,避免事后出现纠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转委托致货物变质承运人应承担损失□ 本报记者 罗莎莎□ 本报通讯员 张伟明 康建光2020年,吉林长春某饭店向苏州某食品公司订购锅包肉等食品,因与某物流公司具有长期运输业务往来,食品公司遂联系某物流公司运输该批食品。后物流公司在货运平台发布信息,要求运输车辆为冷藏车,司机李某接单。物流公司员工将司机李某信息告知食品公司,李某按期至约定地点装货。饭店接收时却发现运输车辆为普通货车,食品已化冻变质。随后,饭店了解到司机李某在大连委托另一名司机马某转运该批食品,遂拒收货物。苏州某食品公司认为某物流公司擅自转交货物,应赔偿货损,遂向虎丘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为,食品公司是根据某物流公司告知的司机姓名及车辆信息交付货物,虽然食品公司与物流企业未签订书面运输合同,但根据双方长期的交易习惯,食品公司实则将货物交由某物流公司运输,双方存在事实运输合同关系。据此,法院判决物流公司赔偿货运损失7万余元。宣判后,某物流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苏州中院依法维持原判。法官庭后表示,相较于传统货运行业,网络货运平台解决了货主找车难、司机找货难的问题,但并不意味着专业物流公司可滥用网络货运平台擅自转委托货车运输货物。本案中,司机李某在签约后擅自转委托的行为,违反了双方在平台签订的运输合同约定,某物流公司也可根据约定要求司机李某承担货物变质的赔偿责任。运输途中货物损毁司机有责理应赔付□ 本报记者 罗莎莎□ 本报通讯员 师永义 华梓成2020年8月,某运输公司通过网络货运平台下单,要求将一套工业设备从苏州运输至常州,平台派单给孙某,双方通过货运平台签订运输协议,约定运输费用为750元。孙某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倾覆,导致设备毁损。在赔偿买受人某供应链管理公司的全部货运损失后,某运输公司向实际承运人孙某索赔遭到拒绝。随后,某运输公司以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要求孙某赔偿货物损失5.6万元。虎丘法院认为,某运输公司通过网络货运平台下单,与孙某签订运输协议,双方间运输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应按约履行。现某运输公司已按约支付运输费,孙某应按约将货物安全及时运至目的地,但途中发生事故导致货损,且某运输公司已向案外人赔偿,故某运输公司有权向孙某索赔。据此,法院判决孙某赔偿货物损失5.6万元。宣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法官庭后表示,网络货运平台负责派单,属于居间介绍的法律地位。货运合同的实际签订主体是孙某与某运输公司,根据合同相对性的原则,承运人孙某应承担货物损毁的赔偿责任。押金为名暂扣运费合作终止须还欠款□ 本报记者 罗莎莎□ 本报通讯员 王耀华 司明建2019年以来,许某与某物流公司长期合作,如某物流公司有货物需要运输,会通过网络货运平台向许某派单,双方线下按次结算运费,但每次结算时,物流公司均以“押金”等名义暂扣部分运费。后双方不再合作,经对账,双方确认尚欠3万元运费未支付,但物流公司一直拒绝支付款项。许某遂以运输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物流公司支付拖欠运费。虎丘法院认为,双方通过网络平台签订的运输合同合法有效,物流公司应当按约、足额支付运输款。庭审过程中物流公司主动表示愿意支付拖欠运输费用,但疫情期间资金较为紧张,希望法院组织双方调解。法院遂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协商,随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物流公司承诺1个月内一次性支付27000元运输费。现物流公司已按调解协议支付款项。法官庭后表示,本案中,托运人以“押金”等名义暂扣运费,侵害了承运人合法权益。考虑到疫情对于物流企业的不利影响,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与此同时,从事网络货运行业的司机也应当加强法律意识,通过正规平台接单,避免因运输费用私下交易导致陷入纷争。自行更改车辆用途发生事故保险拒赔□ 本报记者 罗莎莎□ 本报通讯员 王莹 刘琼2019年,陆某为自家货车向某保险公司扬州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在投保时明确车辆使用性质为家庭自用车。后为贴补家用,陆某在网络货运平台上注册账户,从事营运性质的货物运输业务。送货过程中,陆某不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案外人刘某车辆受损,经交警判定陆某负主要责任。经评估鉴定,扣除车辆残值后,刘某的车辆定损金额为16.8万元,刘某投保的保险公司予以先行赔付。因陆某负主要责任,刘某投保的保险公司遂以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将陆某和某保险公司扬州支公司诉至虎丘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按照定损金额70%支付理赔垫付款11万余元。法院认为,车辆的使用性质变更时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未通知保险公司而发生事故的,保险公司有权拒赔,车损赔偿责任应当由陆某自行承担。据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只需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赔付2000元,在车辆损失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不承担赔偿责任,陆某需自行赔偿11万元的车损。法官庭后表示,从事货物营运的车辆,相较于家庭自用车辆使用频次更高,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车辆所有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补缴相应保费,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赔。法官建议互联网运输平台收取管理费后,应在司机注册时对其及时变更保险等事项进行合理提示说明。法规集市民法典相关规定第八百三十条 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法相关规定第五十二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老胡点评网络货运平台是随着互联网的产生和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的货物运输新业态新模式,从本期案例中可以看到,涉及网络货运平台的货物运输纠纷诉讼较之传统的货物运输方式而言,法律主体更加多样、法律关系更加复杂,矛盾的调处和裁判也需要更加细致的工作。首先,对于网络货运平台这种货物运输新业态新模式,有关立法部门应当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网络运输平台的各方参与者均有所遵循。其次,网络货运平台既涉及网络平台监督,又涉及货物运输管理,因此,网络平台监管部门与货物运输监管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网络货运平台的保障、引导和监管,切实维护网络货运平台秩序,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和发展。同时,当事各方要通过合同方式确定各自权利和义务,将涉及网络货运平台的纠纷诉讼消弭于未然之前或者萌芽状态。胡勇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发布者:胜意法治
2022年08月07日
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镇村化解率达到98%,全区治安、刑事发案同比分别下降17.2%、23.4%,初信初访化解率达100%……这是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2022年上半年的一组数据。自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陈仓区坚持以政治引领把舵、法治保障护航、德治教化润心、自治强基固本、智治支撑赋能的“五治融合”思路,运用“小治理”撬动起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格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取得明显成效。政治引领扬帆启航“我们铁道南社区组建了4支‘红马甲志愿服务队’,以党建引领,组织开展各类义诊、邻里纠纷调解、政策法规宣讲、四点半课堂等多形式的‘微服务’‘微党建’,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陈仓区千渭街道铁道南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王海梅近日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据了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陈仓区快速成立由区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陈仓区贯彻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并列入“十四五”规划发展大局,用以推动市域治理与经济发展共融共促。陈仓区细化“全面建”任务114项、224个重点任务和52项考核指标,对52个成员单位进行差异化督查督导,构建起党委总揽全局,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指挥体系。“陈仓区坚持政治引领,打造的‘党建+’社会治理融合模式有效夯实了基层治理工作的根基,通过把党支部建在网格、小区,231个网格党支部村(社区)干部实现了‘一肩挑’,将基层社会治理力量紧紧团结在党组织周围。”陈仓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史立波介绍。法治保障循法而行“有事情坐下来,咱慢慢说……”7月14日一大早,在陈仓区慕仪镇首创的司法助理员谭建宁个人工作室“建宁调解室”里,一起纠纷的当事人正在接受调解。自2021年以来,陈仓区共规范11个村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合力形成了“镇指挥、村主导、组参与”的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该机制运行以来,妥善化解矛盾纠纷65起,当地群众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同时,陈仓区还坚持以法治保障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有序推进,推行了44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办结公证事项,培养法律明白人1万余名,全区157个村、16个社区的“一警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有效提升了公共法律服务水平。陈仓区阳平镇以法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有效解决了征地拆迁和劳务纠纷等掣肘难题,多个特大项目相继落地建设,基层治理助推重点项目建设跑出了“加速度”。德治培育文明新风红军行军步道、主题游园、巨幅壁画……陈仓区拓石镇孟家塬村通石梁教育基地吸引不少游客前往打卡。这里曾是“两当兵变”发生地。村民们筹资修建了5000余米红军路,既纪念了红色往事传承红色基因,也凭借红色旅游蹚出了一条发展新路。山、川、塬皆有是陈仓地形地貌的特点,这里孕育了深厚的周秦文化,独具地方特色的社火脸谱、泥塑、剪纸、布艺、皮影等手工艺品享誉中外。据了解,装社火、耍社火在县功镇翟家坡村已有200多年历史。在全国民协文联组织的第三届社火游演中,翟家坡村“祥天福地大社火”荣获金奖。社火文化沿袭传承,把年轻人留在了村里,不仅增加了村民收入,也把大家的心聚在一起,让乡村文化有了根、有了魂。慕仪镇齐西村则是以红色大讲堂为核心,创新打造“体验课堂”忆初心、“情景课堂”悟思想、“指尖课堂”担使命“三类课堂”,使红色教育从党员延伸到群众,从镇内扩展到镇外。一个个红色故事,正源源不断地为陈仓德治教化品牌提供红色动力。自治激发内生动力“十小自治”工作法是宝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重点创”的重要内容,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陈仓区聚焦群众关心关注问题,瞄准镇街治理、村民自治、社区服务、项目保障、“两山理念”、社会面防控等“小切口”,组织开展了“一镇(街)一特色”“一村(社区)一亮点”创建活动。2021年9月,东关街道西高泉村创新“敲门办”服务模式,设立“星火岗”吸纳党员群众、志愿者参与乡村治理,将服务延伸至基层社会治理最末端,定期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事民议、民事民定、民事民办。西高泉村成了远近闻名的平安村、安全村。“红喇叭”“橙诚爱”“绿卫士”……是陈仓区虢镇街道东街社区挖掘“能人”、老党员、退休老干部、老教师等262人组建的7支“多彩东街”志愿服务队,他们的身影活跃在阳光调解室、康复理疗室、妇女儿童之家等服务阵地,吸引更多群众共建、共享幸福和谐平安社区。虢镇街道北堡村党总支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团结带领全村2010人组建北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家庭农场、餐饮公司、物业服务、园林绿化、便民服务驿站“五大产业”。2020年人均收益分红1020元,2021年上半年为全村436名60岁以上老人发放生活补贴62万元。2021年,宝鸡市委政法委被表彰为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群众对宝鸡平安建设满意度达98.19%,全市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99.5%,“十小自治”工作法成效正在凸显。智治支撑智慧发展“大监控+小探头”视频云项目依托综治信息平台建立,陈仓区财政拿出180万元安装6000个“小探头”,与“大监控”无缝对接,实现了社会治安防控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米线”。目前,该区14个镇(街)综治信息化到村、社区视频探头前端建设任务有序推进,累计安装“小探头”1820处,在防汛防滑、值班备勤、配合刑事案件侦办、民事纠纷调处等方面,“小探头”发挥了“大作用”。不久前,陈仓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新址投入使用,集综治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会议系统及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于一体,实现了综治信息智能化、综治业务数据化。“陈仓区着眼于基层治理末梢处,以一件件小事、实事、精准事,急民之所急,解民之所困,用‘小治理’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大格局’,助推了平安陈仓建设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纵深发展。”史立波表示。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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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07日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文/图□ 本报通讯员 杨朝霞土地流转协调、院落环境卫生整治、红白喜事操办、院落人员情况摸底……这段时间,在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的各个院落会议上,这些议题成为院落村民关注的重点,随着大家频频举手表决,村里的大事小事得到逐一落实。近年来,西彭镇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聚焦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探索“铝都院落”微自治创新模式,有力促进了基层民主、群众参与、社会协同的自治建设。一幅环境优美、邻里和睦、乡风文明的美丽画卷,在这里徐徐展开。“六事民情”打造美丽乡村“西彭铝”是九龙坡重要的工业名片,作为“九龙九景”的西彭铝都更是见证了九龙坡百年的工业发展和城市变化。经济的快速发展形成了西彭镇大园区、大企业、大农村、大城区的现状,但也产生了不少社会矛盾。“邻里关系、环境整治、乡风文明……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很容易造成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的情况。”西彭镇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潘兵介绍。“铝都院落”微自治的第一步,就是打通这“最后一公里”。在西彭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全镇23个村被划分为229个院落,并由村民自行推选出一名院落长,实行“院长制”管理。“院长制”采取的是“镇党委+村党支部+党小组+院长+社长”五级模式,院长平日里搜集群众意见,根据情况在村民议事厅召开院落会议,大家商量处理。如果院长不能解决,再依次上报处理。如此一来,村民的问题得到了及时有效的解决,党委政府与村民的联系也更加紧密了。韩江群是西彭镇长石村7社村民,也是长石村砖房子院落的院落长。刚上任之初,她决定首先从环境整治入手。通过召集村民开展院落会、上门宣传环境整治、带头做大扫除等方式,让村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随之院落环境也逐渐变得越来越好。“地坝要收拾干净,柴柴草草要堆码整齐,鸡鸭要关起来喂,阴沟阳沟不能积水,这些都是韩院长教我们的。”砖房子院落村民刘娟笑着说。有了“院长制”管理模式,村民们的沟通渠道也变得畅通起来,院落长成为民情信息员,通过院坝会、村民代表会等收集分类群众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畅通渠道“说事”、落实责任“理事”、民主决策“议事”、整合力量“办事”、公开反馈“评事”、巡查回访“督事”的“六事民情”工作法在西彭镇得到落实,解决了以往“上不通下不达”的情况。“老杨群工”推动和谐乡村作为现代农业基地,西彭镇真武宫村以鲜果采摘为主体,集垂钓、观光、养生、科教为一体,已成为当地小有名气的现代休闲体验式农业和乡村旅游基地。可在打造之初,真武宫村却遇到了不少阻力。工作要推进,院落长们率先行动了起来。八角亭院落长周树华在院落会上收集村民意见后,开始挨家挨户上门宣传政策。凭借多年来在院落中的好人缘,终于做通了院落全体村民的思想工作,改造最终得以顺利进行。改造完成后,随着村居形象变好,加之有产业入驻进来,村民们的日子一天比一天红火。院落长不仅是政府与居民之间的调解纽带,还是居民关系的“润滑剂”。在农村,左邻右舍虽说都互相认识,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多少也会有一些小摩擦、小矛盾。现在,遇事就找“院落长”,已成为村民们的习惯。当院落长遇到无法调解的矛盾该怎么办?西彭镇将九龙坡“老杨群工”这一金字招牌延伸至基层前沿,通过设立村级群众工作室、群众工作点,形成站、室、点三级联动体系,创新设立“24小时不打烊”服务热线,组建党员“和事佬”调解队。同时,采取“5+N”模式集约工作力量,即一个平台接待群众、一套流程调解纠纷、一群“小杨”服务群众、一个系统联动落实、一个机制考核落地,N种创新调解模式,确保群众调解有门路。如果调解无效需要借助法律手段该怎么办?西彭镇选择将“法律工作室”设在村居院落,把各类风险隐患清理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培养“法律明白人”、开设法治讲座、提供法律援助、做好法律咨询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探索出一条由村综治专干把脉、法律顾问确诊、巡回法庭和调委会治疗的矛盾调解一体化机制,让村民们遇事懂法、办事依法。经过多年深耕,村民已经形成了小摩擦找“院长”、有矛盾找“老杨”、出问题去“法律工作室”的习惯,大量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院落内部。今年以来,全镇23个村平均每月处理矛盾纠纷13.6件,较之往年大幅降低。“邻里守望”自理文明乡村“今天把大家召集起来,是想跟大家商议一下王老师的后事该不该办?如果要办,应该怎么办?”前段时间,韩江群将村民们召集起来,讨论院落居民王富国的“身后事”。老人王富国是该院落的原住民,前不久因病去世。“我觉得应该办,王老师人缘好,大家都很尊敬他。”“对头。”……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商量着将王富国的“身后事”定了下来。韩江群最后总结:“看来大家都同意‘办’,但是现在政府倡议红白喜事不要攀比,再加上疫情原因,我建议最多办4桌,就办一个晚上,大家同不同意?”“同意。”居民们异口同声表示赞成。其实,这样的院落会,在西彭镇23个村229个院落中时常上演。小到村民琐事,大到政策推行,大家在院落中做到了“有事必议、有议必果”。大家也在一场场院落会中,拉近了邻里关系。“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对于“两邻”理念,砖房子院落的村民们早已入脑入心,人人都能如数家珍。院落会让村民们积极参与基层自治,也为当地乡风文明建设打下了基础。在此基础上,全镇23个村通过院落会,指导村民制定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发动居民自我防范,落实以“邻里守望”为核心的群防群治机制,“街坊邻居互相守望,自防联防守护平安”已成为这里的常态。同时,西彭镇还依托院落开设初心坊、初心讲堂、梦想课堂等形式,指导各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通过新风良俗行动、家风润万家、点赞好乡邻等活动,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家风民风,村民的精气神有了明显转变,村民的归属感、安全感、满意度和幸福感显著提升。随着“铝都院落”微自治基层治理模式的深入开展,这些院落连方成片,逐渐串连起了西彭镇的亮丽风景线,实现了村民从“等靠要”变“创干拼”、乡村从“脏乱差”变“洁净美”的转变。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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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07日
□ 案卷□ 本报记者 战海峰□ 本报通讯员 杨青烨 张洁在一起涉及13.6千克海洛因的贩毒大案中,王小娜(化名)听信毒贩男友的花言巧语,孤身犯险成为毒品交易的人质,在获知真相后竟还主动配合。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贩毒集团被公安机关一网打尽,王小娜也被捕归案。近期,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小娜涉嫌贩卖毒品罪一审公开宣判,判处王小娜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0000元。2018年,刑满释放人员蒋某和张某共谋从缅甸走私毒品到重庆贩卖。蒋某到中缅边境了解“行情”发现,由于公安机关对跨境贩毒案件的持续打击,缅甸毒品“销量”大跌。为提高“销量”,缅甸毒贩在向来自中国的“下家”兜售毒品时,可以接受“下家”用人质担保交易,使“下家”可以用较少的预付款获取大量毒品。得知这一情况后,张某将主意打到了自己的女友王小娜身上。2018年底,张某以花言巧语诓骗王小娜说,只要去昆明朋友家住上二十几天,什么都不用做,回重庆就能得到3万元,王小娜便同意了。在重庆机场,张某告诉王小娜,自己带了二十多万元现金,让王小娜和他假扮夫妻,如果安检问起来,就说是去昆明买房子的。王小娜闻言惊疑不定,但仍然跟随张某上了去昆明的飞机。到达昆明后,张某命令王小娜单独登上毒贩的面包车,并将现金也一并扔上了车。面包车带着忐忑不安的王小娜离开了昆明,长途跋涉前往位于中缅边境的一处隐蔽房屋。在这里,王小娜被软禁了20余天。2019年春节将至,心里没底的王小娜回家过节的想法越发急迫起来,开始打电话催促张某。蒋某、张某询问“上家”,对方表示此次发出的毒品在运输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交易失败,下一次“发货”将在几个月以后。由于这次毒品交易未能成功,应蒋某的要求,“上家”于2019年春节前将王小娜放回重庆。回到重庆后,王小娜怀疑自己被作为毒品交易的人质,便质问张某、蒋某是否正在购买毒品。蒋某承认他们正在购买海洛因,上次张某携带的二十多万元现金就是定金,但对于王小娜是不是人质闪烁其词。2019年4月,张某再次要求王小娜前往中缅边境,并许诺给予更高的报酬。王小娜同意了男友的要求,再次前往4个月前被软禁的中缅边境作为人质。2019年5月中旬,“上家”安排手下腊某、郑某、糯某3人从缅甸出发,分头驾驶租来的汽车携带40块海洛因前往重庆。2019年6月5日,腊某等人辗转到达重庆市渝北区与蒋某、张某接头。疑神疑鬼的腊某告诉蒋某毒品在一辆红色小轿车后备厢的编织袋中,不等验货就匆匆跳上一辆越野车扬长而去。蒋某、张某刚刚拿到编织袋,就被守候在旁的公安民警捉个正着。现场在编织袋中查获39块海洛因,共计13.6千克。当天,腊某等人也在返程途中被公安民警拦截,在他的车上查获了最后一块海洛因。腊某后来供称,这块海洛因是其在转运过程中因精神紧张不慎遗落在车上的。至此,这次毒品交易的双方全部落入法网,涉案的40块海洛因也全部被收缴。蒋某、张某失联后,“上家”火速令王小娜打电话查清蒋某、张某是否“黑吃黑”。此时,王小娜才从“上家”那里得知,自己的男朋友仅支付了二十多万元定金,便从“上家”手里提走了价值数百万元的毒品,而自己是唯一的“抵押物”。无奈之下,王小娜只好四处联系亲友寻找蒋某、张某的下落。经过十多天提心吊胆的生活,“上家”终于确定蒋某、张某均已被捕。失去“抵押价值”的王小娜终于被放了出来,后于2019年6月22日在云南省芒市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检察机关依法将王小娜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小娜明知蒋某等人购买毒品海洛因用于贩卖,到毒品“上家”处充当人质,为蒋某等人购得海洛因提供帮助,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虽然王小娜称其并不知道蒋某等人究竟购买了多少海洛因,但其对同案人购买毒品的数量持概括故意,应当对同案人收到的毒品数量,即13.6千克之全部承担责任。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近年来,毒贩雇佣“人质”保证毒品交易逐渐盛行。“‘人质’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因‘人质型’毒品交易往往数量大,贩卖毒品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即便被认定为从犯,‘人质’也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上,甚至更重的刑罚。”承办法官表示,有些案件中因交易不顺利,“人质”还可能被捆绑、殴打、非法拘禁甚至故意伤害致重伤,故“人质”既要承受精神上、肉体上的折磨,还要受到法律制裁。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发布者:胜意法治
2022年08月07日
□ 本报记者 黄辉□ 本报通讯员 陶然儿子由于银行征信不良不能办理贷款,遂以母亲的名义购房,此后房屋贷款断供,母亲是否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近日,江西省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审理了这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法院以合同相对性为由,依法判令解除某银行与秦某之间的《个人借款合同》;秦某返还某银行借款本金154.5万元及利息、罚息等;某开发商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阶段性担保责任。秦某与李某系母子关系。李某因银行征信不良不能办理银行贷款,在征得其母亲秦某的同意后,决定以秦某的名义办理购房以及银行贷款手续,李某实际返还银行按揭款项。2016年7月,某银行与秦某、某开发商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174万元,贷款期限为240个月,贷款用途为购买案涉房产。借款人如未按时足额偿还任意一笔贷款本息,银行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贷款提前到期。某开发商自愿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并由秦某以案涉房屋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起初李某均能按月返还银行贷款,后因生意不景气,资金日益紧张,导致房贷多次逾期。某银行清收未果,双方由此涉诉。法院经审理认为,名义借款人与借款的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以名义借款人秦某为诉讼当事人,并由其承担还款义务。秦某多次逾期支付房屋按揭贷款,已经构成违约,某银行据此诉请解除《个人借款合同》,并要求秦某提前归还全部借款本息,于法有据,予以支持;截至起诉时,秦某尚欠借款本金154.5万元及利息、罚息等,亦予以确认。某开发商作为阶段性保证人,原告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承担担保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借名买房存风险需多防范法官庭后表示,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他人名下,但约定实际出资人享有房屋权益的行为。借名买房由来已久,不少人明知存在风险,仍敢于冒险,个中原因复杂多样。实践中,购房者或是因自身资信不良,不能按照正常程序在银行办理购房按揭业务,进而采取借他人(多为亲属)名义在银行获取贷款,通过借名贷款达到借名买房的目的;或是为了规避房地产限购政策,希望通过采取借名买房的方式获取购房资格;或是为了享受某种优惠或便利,在不具有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人利用政策漏洞,私下操作,利用他人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资格,通过借名买房享受优惠购房的待遇。此外,还有人出于某种不正当目的,通过借名买房隐匿、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甚至出于洗钱等非法目的,与出名人签订借名买房合同,从而达到违法犯罪目的。“借名买房风险巨大,应审慎为之、多加防范。”经办法官表示,由于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与登记所有权人不一致,借名买房行为发生后,伴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借名人与出名人之间产生纠纷的情况屡见不鲜,导致借名买房纠纷频发。对出名人而言,如果购房需要的是出名人的资格、条件以享受优惠或者购房、贷款资格,出名人再次享受该优惠条件的机会以及自身购房、贷款的资格将被占用,影响将来购房或贷款;如果非全款购买该房屋,而是办理了按揭手续,房屋断供后,银行可能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将出名人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剩余借款本息,个人征信也将产生不良记录,甚至导致出名人的其他财产被强制执行。对借名人而言,出名人有可能不认可“借名”事实、不配合办理过户,也有可能基于公示公信原则擅自处分房屋,如无法证明借名购房事实的存在,借名人自身权利得不到保障,导致“钱房两空”;如果所购房屋为保障性住房,借名人实际上并不符合购房条件,即使出名人认可借名购房事实,借名人也不可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对金融机构而言,借名贷款和借名买房容易造成银行风控机制失灵,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给贷款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法官提醒广大购房者,借名买房看似美好,实际上暗藏许多不可预测的风险,最终可能导致房、钱两失,必须加以防范。购房者务必增强遵法守法意识,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充分考虑借名买房会给自己带来的风险和损失,对借名买房坚决说“不”,千万不要为贪图眼前利益或出于其他考量,而轻易采用借名买房这种方式,使得自己陷入法律风险之中,最终导致得不偿失。同时,对已经通过借名买房方式购房的购房者,应当提高证据意识和举证能力,注意留存房款支付凭证、银行流水及相关协议等证据,如果发生纠纷,可以凭书面证据通过法律途径妥善维护自己的权利。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者:胜意法治
2022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