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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俐苹  王征文  崔永麒)如今是法治国家依法治国,让规则和法律来调节、规范社会秩序。然而在一些人的眼中凡事信奉“拳头”大就是理,动不动就靠“拳头”说话。正是这种错误思想造成了一些人遇事不冷静,喜欢用暴力解决问题,最终酿成恶果。长白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故意伤害刑事案件,因刘某的亲属与张某发生争执相互撕扯,在两人殴斗过程中,刘某冲上前去用手击打张某头部,造成张某右耳中重度感音神经性聋。经鉴定,张某伤情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刘某与张某达成和解且已赔偿完毕,张某对刘某的行为予以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被害人张某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刘某积极主动供述犯罪事实,赔偿被害人张某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其自愿认罪认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可以从宽处罚,被告人刘某有前科,酌情从重处罚。判处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法官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1年08月17日
原标题:“先锋人物”吴强忠:战病魔励志故事核心提示:吴强忠说:“谁都难免遭遇病魔的侵袭,生病不可怕、只要信念在、来日展宏图。人生如蜡烛一样,从顶燃到底,一直都是光明的,人生的价值,并不是用时间,而是用深度去衡量,岁月可以赢去我们的生命,却赢不去我们一路留下的欢声笑语,若没有风浪,就不能显示帆的本色;没有曲折,就无法品味人生的乐趣”。吴强忠之所伟大,因为他与别人共处逆境时,他能下决心战胜病魔实现自己的誓言,他“修己安人”在平凡中彰显人生精彩,他功德无亮为民化解各类疑难棘手矛盾纠纷5520余件赢得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竖拇点赞。吴强忠为当事人制作调解协议书提起67岁第二次生命的吴强忠,无论他在身体健康之时,还是饱受病魔折磨之日,他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时刻不忘自己身为一名共产党员的使命和责任,用生命和忠诚树立了一个新时期共产党员的新形象。在不同人的眼中有不同的印象:在同事们的眼中,他是个忙起来不分昼夜的“拼命三郎”;在领导心里,他是个不可或缺的“好帮手”;在棘手疑难纠纷面前,他是个耐心、细心、热心、公心、真心的“调解能手”;在老百姓心中,他是个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守护者”; 在家人看来,他却是个“不着家”的丈夫和“见不着”的父亲、爷爷、外公;他的工作平时看得出,关键时候站得出,危急关头豁得出,他是一名久经考验的优秀共产党员。吴强忠这个名字,已被这个时代记住,被党和百姓记住。 吴强忠的人生是高尚的,也是普通而平凡的。一个人在最悲伤的时刻,绝不能忘记自己的信念;一个人在最幸福的时刻,更不能忘记人生的坎坷。人生不是没有鲜花和掌声,不是没有得意与辉煌的时刻,只是我们不能沉迷于铺满鲜花的路途,不能安逸于一帆风顺的道路。人间正道是沧桑,只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山路攀登的人,才能更上一层楼,去欣赏那一览众山小的壮美景色。人的一生,应该是奋斗的一生,吴强忠经历的每一天都应当是他奋斗的足迹。当我们回首吴强忠同志的过去,他战胜死神的力量源泉,也让人们看到了一位共产党员不倒的灵魂,他一路战胜病魔、抛洒热血、一片丹心、一身正气、为民解困给人生留下来,让人生难忘这才是我们最欣慰、最真实、最敬佩、最感动的时代楷模,同时也展示了他崇高的人格风范和巨大的精神魅力,相信广大党员干部能从此文中获得激励和启示。勇战病魔身不倒,俯首甘为老黄牛群众那里有诉求,吴强忠就出现在那里今天让您、我最关注的是身边最真实的正能量人物——他用坚守诠释奉献、让生命绽放光彩;他“勇战病魔身不倒,俯首甘为老黄牛”凭着一颗共产党员的赤子之心,锐意进取,奋力拼搏,甘献心血践勤廉,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他不愧是基层党员干部的模范与标杆,同时也是千千万万基层优秀共产党员的缩影。他是第二次生命的人,1990年是他一生也忘记不了的年份。1990年他因劳累过度倒在工作岗位第一线,经医院诊断是患尿毒症晚期,若不换肾必死无疑;但不幸的命运没有折服过他,他愈挫愈坚,不停地与命运抗争;他是个性格耿直,憨厚纯朴,为人随和生活俭朴的人,妻子没有工作,子女又幼小,当时的他月工资90几元(因当时还属聘用农机员不享受公费医疗)换肾则需10万元费用。这对于吴强忠一家来说,简直是个天文数字!夫妻俩抱头痛哭,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夫妻俩人真的是以泪洗面。但是,吴强忠的妻子并没有放弃对丈夫的治疗,她翻出家中的每一分存款,边哭边数,总数还不到2000元!她又以惊人的毅力,挨家挨户敲门磕头借钱筹集手术费……。最终,成功地让吴强忠接受了肾移植手术。妻子回家后考虑欠下的巨款,丈夫还须终身服药,她就借钱开设一家小餐馆起早摸黑艰辛的经营,累了不叫苦,节衣、缩食维持生活和尝还债务。出院后第三天丈夫就要去上班,妻子央求他“不要那么着急工作,你是家里的顶梁柱,你要是真的不行了,这个家就真的垮了”。但吴强忠却不顾妻子劝阻,毅然回到了工作岗位,因为他知道那里有更多的人需要他……。他是个忘我工作的人,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根据专家提示,一般行肾移植术后的人都应当安排轻松的岗位或者休养保命,但他即是五加二、白加黑夜以继日奋战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岗位上的“拼命三郎”;他是亲民爱民的人,把百姓的事当作自己的事,不虚、不空,用生命对待事业,用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勇于担当起为民解困是天职的责任;铁肩挑担树清风,甘做老黄牛的他是两袖清风的人,清廉,是吴强忠清清白白、堂堂正正做人的基本准则;在改革发展的主战场、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线、在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少不了他无私敬业奉献的身影;他是人民的儿子,百姓信得过、领导放得心的基层党员干部楷模,更是“清政廉洁”的杰出代表……他是个生命奇人,网上专家对肾脏移植后病人一般来说生存力在十年左右,他己生存至今三十一个年头,这三十一年来他用生命谱写敬业为民不知做了多少上为党国分忧、下为百姓解困的赞歌。如果你在深夜两点多还看见吴强忠坚守在调解现场,又或是顶着三伏天40多度的高温在山林里勘察,亦或是哈气成冰的冬日里看见他仍坚守在第一线都不用惊讶,因为这就是最真实的吴强忠,脚踏实地沿着陡峭山路攀登,既当指挥者,又是战斗者,用真情实感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将一起起群体事件平息,一桩桩疑难矛盾化解,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赞誉。他说,既然做了,就要做到最好。在他看来,忠于职守、全力付出、追求卓越,这都是一个共产党员的应尽义务和本分。他是节假日最忙的人,因节前他非走街串巷必排调不稳定因素确保大家过上安心的、喜庆的、传统节日,无论是国事、单位事、家事他都丝毫不放,无论是中央、省、市、县的重大活动或会议,他都在会前或活动前进行不稳定因素大排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确保不给上级添乱。他是个用忠诚与奉献诠释铮铮誓言的浙江省敬业奉献道德模范,他用无私与奉献诠释生命真谛、品尝了基层一线的所有酸甜苦辣,在平凡的岗位留下了他人生艰辛的闪光足迹,在丽水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组织道德模范巡回事迹报告中,吴强忠在各县、市(区)丽水学院等作“奉献而精彩”的事迹报告,赢得广大干部和听众掌心不断,他的事迹得到人民敬佩而感动,实让听众催人泪下……人人知晓,他时刻牢记自己的入党誓言,做一名“仰不愧党,俯不愧民,内不愧心”的共产党员。人人理解,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他能够这样做?我想,这既是信仰的力量,也是榜样感召的力量。人人认同,“民之难即党之忧,党之忧即我之责”,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一篇篇媒体报道感人至深,使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力无所不在、无时不有。推广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离不开媒体。运用报道、评论、图片、互动等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像吴强忠同志真实鲜活的事例、感人至深的典型、鞭辟入里的评论吸引了大批受众,为核心价值观的深入普及作出重要贡献。赢省、市、县领导竖拇点赞如今的吴强忠退而不休,在庆元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起了“强忠调解工作室”,继续为民调解。2020年7月22日下午,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朱晨、省司法厅厅长马柏伟,丽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锋,在庆元县委书记蓝伶俐、副书记李见阳等陪同下,调研庆元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王昌荣书记一行走进“强忠调解室”,亲切慰问了吴强忠同志。“干调解苦不苦、累不累?身体吃得消吗?”吴强忠回答:“干调解不苦不累是假话,但能把案子实实在在结了,让当事人不再为这些事烦恼奔波,是最让我最欣慰的事。苦、累就不算什么了……”。王昌荣书记当场就竖起大拇指为吴强忠“退而不休、战病魔、分党忧、解民难的老黄牛精神”连连点赞!并嘱咐他要注意身体,在发挥余热的同时,要做好传帮带,向年轻干部传授调解方法和技巧,培养更多优秀的调解干部、信访干部。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竖起大拇指为吴强忠连连点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郎文荣与吴强忠(左一)亲切交谈2021年3月25日上午,丽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郎文荣在庆元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见阳的陪同下,到庆元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调研。郎文荣书记与金牌老调解员吴强忠同志进行了亲切的交谈,并对其30多年一直缠身疾病还坚持在调解一线的行为表示敬佩和感动。县领导慰问吴强忠抛洒热血甘为民解难不言苦  吴强忠抛洒热血分党忧、解民难,把党性放在心中,把病魔置身心外,以钉子精神四十六载扎根农村一线如ー日,他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管起,46年的工龄、退休前当过司法所长、维稳中心主任、综治办主任、调解主任、信访办主任、38年党龄,锻造了老吴坚定执着的意志、刚直坚韧的品格和无限忠诚的信念。他虽然曾获得荣誉八十余项、其中全国二级英雄模范依照司法部文件应当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但地方总工会未例入享受,他2011年获得浙江省敬业奉献道德模范没有半分奖金、而从2014年开始县级一万、市级五万、省级十万。但吴强忠说:“荣誉代表过去、虽然是政策上的无奈,但不能以金钱来行量,作为道德模范就更应当用“道德”二个字来行量,合适的人生位置、既不靠近钱、也不靠近权、而是靠近灵魂、真正的幸福、既不是富贵、也不是凡事都对、而是问心无愧。”近日,又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了“强忠调解工作室”吴强忠的手中,锦旗上绣着“调解及时又耐心、锦旗绣字话初心,公正调解暖人心、为民解难分党忧”。这面锦旗饱含了庆元县江滨小学两千余师生对吴强忠近日成功调解的一起发生在学校的学生非正常死亡案件的谢意。 江滨小学代表将锦旗送到吴强忠(中)手上敏感时期案例:2021年6月19日—22日,成功调处一起小学生非正常死亡案件。吴强忠正在调解室调处该非正常死亡案事发地:庆元县某小学时间:2021年6月15日下午放学后简要经过: 蓝某某同学(九周岁,女,三年级小学生)与班级其他同学卫生值日(据监控显示,教室打扫卫生完毕时间是17:47),从一楼304教室出来至发生时间(监控时间17:56)蓝某某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小便失禁,胡老师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心肺复苏和人工呼吸,一边打120救助和110报警,一边通知学校领导。(监控时间17:57)。救护车到达现场(监控时间18:04),学校领导与老师一同将该同学送往县人民医院抢救。于20:13分宣布抢救无效。110接警后,民警到场勘察,调取全程监控。经立案调查,认定排除他杀,不予以刑侦立案。随后,蓝某某亲属50余人先后到学校、县教育局、县矛调中心等相关部门哭闹、讨要说法。吴强忠18日下午快下班时接到矛调中心指令后,第一时间先与死者家属沟通,并约定19日进行调解。考虑到死者家属的悲痛心情,和事件发生在学生还未放假之时,虽然吴强忠三十一年来调处非正常案件上百件,但每个案件处理起来都要慎之又慎。6月19日从上午至下午,因双方对补偿数额差距巨大,加上死者亲属悲伤,情绪较为激动,下午5时许,死者亲属提出能否先停止调解、等心情冷静些再调,吴强忠尊重死者亲属意见,先停止调解。  6月20日,吴强忠找死者亲属当面沟通,释明调解必须要在法律框架内和双方自愿前提下进行。第一,因死者方拒绝尸检,所以责任难以分清;第二,根据学校全程监控和公安的调查结果,学校方应当不存在有过错的责任;第三,死者方要求校方赔偿三百万是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的;第四,希望死者家属依法、依徳换位思考,人死不能复生,辛苦养育十年,任何人都心痛,但不能以赔偿来施加政府压力,应当理性维权。  6月22日从上午一直调到下午5时30分,吴强忠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解释明,又通过一天的真心与耐心的调解,终于将该棘手案件成功调处。校方向死者家属一次性补偿58万6千元整,调解室当场制作调解协议,在场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并进行了司法确认。  简要点评:该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发生在庆祝建党一百周年之际,若不及时耐心调解,恐将对安保工作带来一定的压力。成功调解后,不但涉事双方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而且确保了该校两千余学生正常上课。树立职业威信践行职业价值  为百姓利益鞠躬尽瘁的吴强忠不求惊天动地,但求问心无愧,“不求人生惊天地,只求纷争不再起”他1总结运用的民调七字法“快、敢、稳、紧、深、细、访”,被司法部、浙江省政法委、省司法厅推广借鉴。今年在推行大调解、大排查中他又总结出了“六心” “六善”调解法。〈“六心” “六善”调解法〉己被丽水市政法专辑刊登、在大家眼里,他是处处争高、事事争先、把责任举过头顶的“拼命三郎”、“百科干部”。他是朴实的农家弟子、他是ー名普通的退休干部,他时刻以党风、政风、民风,率先垂范,对群众感情真挚、深得群众拥护、对上对下都实实在在、不玩虚招,依靠群众、相信群众,深怀爱民之心,恪守爱民之责,多做爱民之事,清正廉洁、深得群众拥护的好干部,他在为百姓办事中,坚持做到心不动、眼不红、手不伸,从不拿当事人一包烟、一瓶酒,一餐饭,用他的话说,“百姓这样信任咱,咱要问心无愧”。正是这样的公生明、廉生威,使他做人有底气,做事让人服气。他更像一头老黄牛,在46年多来,挥洒汗水,默默耕耘,把苦痛留给自己,把欢欣送给别人,好人有好报这就是奇迹的出现,退休后他仍然如此肩负维稳重任,吴强忠同志的真实而平凡的感动事迹实在是“可亲、可信、可敬、可学”他树立了“最美基层退而不休党和人民的好干部”形象。生命不息奋斗不止人生观:  百姓们说:老吴有求必应,公道正派,找他办事让人心里踏实;组织上认为:吴强忠心系百姓疾苦,千方百计为百姓排忧解难,体现出一名优秀最美基层干部的责任与担当。而吴强忠自己感到:能为百姓“跑腿”是福份,不能半点对不起百姓对干部的信任! “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这是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的入党誓言,也是共产党员的历史使命。“他常说:“人不伤心不落泪,民无委屈不诉求,群众利益无小事,我是国家退休工作人员,为民解难是我的天职,虽是苦与累,但我能将各类繁杂疑难矛盾化解,我感到万分高兴,苦点累点都是值得的”。抓牢爱与责任这根维系社会和谐的准绳,剪它不断,熄它不灭,传递人间至情,感召着更多的人集结心灵,引领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流。生命在于运动,事业在于奋斗,成功在于坚持。吴强忠同志为我们树立了榜样,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共产党员的精神境界和人生操守。用忠诚与奉献诠释铮铮誓言赢得了群众信任和拥戴。党员名片吴强忠、男、浙江庆元人1955年2月出生、1976年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法律本科,退休前曾任浙江省庆元县城区中心司法所所长、综治办、信访办、调委会、主任至到2014年4月份光荣退休,退休后领导不肯放下他,仍就要他肩负化解全县的棘手疑难矛盾纠纷及处理棘手信访件,特别值得大家共同关注的是:他三十一年与病魔顽强抗争,克服了肾移植手术后的巨大疾苦,承受着终身服药巨大的经济压力,31年来他用最美的心灵走进百姓千家万户、用最美的真心体察民情、用最美的微笑直对困难、用最美的耐心化解僵局、用最美的真诚打动百姓。他风雨无阻、晴天一身尘、雨天一身泥、为民主持公道、用辛勤的汗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他用言行为民解困,敢于主持公道、扶正压邪、除暴安良、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运用娴熟的工作技巧、出色的协调能力和广博的法律知识,让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接受调解,让一桩桩疑难纠纷案件迎刃而解;论能力,他曾成功化解一起遗留6年之久、200多万土地征地款分配纠纷案,15天就化解一起33名原告已诉至法院18个月没结果的食用菌错菌索赔纠纷案,化解一百余起非正常死亡案件、六十余起医患纠纷、制止化解群体性事件九十余起、代表政府出庭应诉案件上百起……;凭他“三寸不烂之舌”化解了5520余件棘手的疑难矛盾纠纷、接待信访6990余件/人次,提供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75890余人次,他先后获得了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模、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人民满意司法员、全国十大法制新闻人物、全国百名感动中国人物、荣立个人一等功、中国好人、浙江省敬业奉献道德模范、浙江省优秀人民调解员、浙江省十大优秀司法所长、市、县劳动模范等80多项荣誉。他还肩负着濛洲、松源二个街道、十四个行政村的“乡村法律顾问”为乡村振兴开新局提供法律保障,同时给民生增温度、为发展添热度,为依法行政打下扎实基础,切实提高群众幸福感和安全感。当地百姓在谈到吴强忠时,坚定地竖起了大拇指群众评语:众所周知:人走茶凉的道理,吴强忠退休了什么样的荣誉当然也轮不到他了,但他追求的是“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口碑”,因群众需要他、他必须为群众排忧解难。吴强忠同志是初心的践行者和使命的担当者,他的豪言壮语是平平实实的大白话,用群众的视角发现典型、用群众的心灵感受典型、用群众的语言讲述典型,通过从群众中涌现出的典型、才能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一个成功典型人物的刻画,在其蕴含的精神特质之外,必先是有血有肉、感情丰沛的描摹。有性格、有不足,有这样那样的无奈,但性格、不足和无奈不足以掩盖其折射出的当下最值得提倡的价值追求。正因为有性格、有不足甚至有无奈,典型人物才真,才最动人,才具有震撼心灵、摄人心魄的感染力。吴强忠同志一个个生动的调解事例,坚守群众利益、坚守党和政府形象,铺架党群连心桥,他是最基层ー线退而不休的党员楷模,他的生命正在奋斗中绽放着绚丽的光彩。我们要“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榜样不仅是一面镜子,也是一面旗帜。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也是干出来的,弘扬爱国奋斗精神,重在践履、贵在力行,鉴于吴强忠ー辈子对党忠诚、敢于担当、为民造福、率先垂范的宝贵品格,必将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立足岗位、服务人民,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高度点赞,这就是吴强忠强品德人格修养的榜样,他做到“修己以安人”在平凡中彰显了人生精彩。特别在学习“初心使命”主题教育热潮中更应以榜样力量为我们继续前行的动力,对标榜样,坚守一心为民的初心,牢记历史使命,在平凡的岗位上做颗高质量永不生锈的“螺丝钉”,争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合格共产党员。(浙江庆元县矛调中心供稿)
发布者:机灵小不懂
2021年08月12日

人文传媒网讯(乔元兀)正当中国奥运健儿从东京赛场频传夺金喜讯的时候,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一场别开生面的拔河及百米接力运动赛于日前在松江河镇实验小学绿荫体育场拉开帷幕。

据了解,抚松法院这次运动赛的主题是“与奥运同赛、为中国加油”,同时也是法院党组织一次别样的主题党日活动。于是,来自院机关各庭室科队及抚松、万良、露水河、泉阳4个基层法庭约80余名法官干警及工作人员以饱满的热情参加了比赛活动。

拔河比赛共分6支代表队,每支赛队分别由院党组分管院领导担任队长。烈日下,随着裁判一声发令枪响,拔河现场瞬时进入激烈对抗状态,两队在一根绳子之间相互较劲儿,争的是汗流夹背、目红耳赤,两旁人潮涌动的拉拉队员们助威呐喊声此起彼伏,现场沸腾了……

然而,在4×100男女混合接力赛中,广大参赛队员同样是在相互传递赛棒、中途答题中争分夺秒、你追我赶、奋力奔跑,广大运动健儿们狂奔于暑天焦灼的绿荫场上,他们却使出了浑身力气尽情的驰骋着,只为夺冠而全力冲刺、拼搏……

最终,拔河比赛中由行政庭、民事庭及抚松、万良、露水河、泉阳4个基层法庭联合组成的赛队摘取第一名的桂冠;立案庭、法警大队联合组成的赛队荣获第二名;在4×100米接力赛中,董新利、陈建珍、颜慧超、刘诗鹏4名干警人员分别摘取冠军;亚军分别由路宇、韩凯迪、沈巍、王丽红4名干警人员获得;第三名分别由杜景丽、徐立峰、王丁凯、宫钦红4名法官干警人员获得。

“我再有两年左右就退休了,作为队员中年龄较大的同志能够参与到拔河比赛中,让我感到了浑身依然充满力量……”军转干部、现任执行局执行员赵亮基赛后兴奋地说。

“举办这次全院运动比赛,不仅为了提升广大干警的全民健身意识,同时也是不断丰富法院机关文化元素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努力营造积极进取、勇于担当、蓬勃向上的政法队伍精神风貌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县法院政治部主任表示。

“县法院举办这次运动比赛恰逢建军94周年,作为转业军人我将继续保持和发扬新时代军人对党忠诚、主动担当作为、甘于牺牲奉献精神,并认真带领法警大队全体把这种精神转化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审判事业中,努力为抚松社会经济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服务……”军转老兵、现任抚松县法院法警大队队长赵希国表示。

责任编辑:海朝

发布者:清风在线
原创
2021年08月12日
(作者:刘晨  李成贵  徐文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是全国唯一的朝鲜族自治县,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惠山市隔江相望。在美丽的鸭绿江畔,长白人民法庭是该县人民法院两个派出基层法庭之一,该法庭管辖着4个乡镇,33个行政村,7个社区,辖区面积1205.4平方公里,人口33405人,占全县人口的50%以上,主要承办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人格权等方面的案件。  展巾帼风采女子法庭温情解纠纷长白人民法庭有5名干警全部为女性。在工作中,她们践行着“温情司法”的理念,用女性特有的柔情化解了一件又一件的矛盾纠纷。有一位当事人王某,在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他由母亲直接抚养。多年来与父亲家人没有来往,已多年没有见过自己的奶奶。父亲去世时,作为儿子的王某也未参加父亲的葬礼,一家积怨较深。父亲去世留下一笔遗产,王某与奶奶张某祖孙之间为遗产的事闹得不可开交起诉到法院。面对这样的案件,作出一份公正的判决并不难,可是一家人的矛盾却很难得到化解。长白人民法庭的女法官为解开他们一家人的心结,对王某进行了耐心的思想工作,教育他要懂得感恩,指出他未参加父亲的葬礼是错误的行为,经过法官的劝解,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约好在本周日休息时,与法官一起去看望奶奶。然而由于奶奶年事已高,没能等到孙子去看望她就过世了。法官虽然有些遗憾,但却没有放弃化解他们一家人的矛盾。在得知王某奶奶去世的消息,法官给王某打了电话,告知了其奶奶去世的消息,在安慰王某的同时,法官真诚的建议王某一定去参加奶奶的葬礼。王某被法官的真诚所感动,从外地赶回来参加了奶奶的葬礼。父亲家人已好多年没有见过王某,本次在王某奶奶的葬礼上见到王某双方的对抗情绪得以缓和,女子法庭不仅用温情解开了他们的心结,化解了沉积多年的矛盾。 多年来,长白人民法庭的女法官们,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用温情温暖着给每一个当事人。2020年先后被长白县妇联评为“巾帼文明岗”称号,被白山市妇联授予“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进社区普法女子法庭为妇女维权长白人民法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深入社区广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到社区开展“向家暴说不”主题讲座,为社区居民解读《反家庭暴力法》,利用多种方式开展不同形式的反家暴普法宣传活动,鼓励妇女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将印有法官、社区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联系方式的联络卡发放到社区居民手中,社区居民普遍形成有事找法院、咨询找法院的共识。为了扩大法律宣传力度,她们还利用辖区农村“赶大集”的有利时机,到集市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发放宣传单;她们牺牲休息时间,把宣传台搬到了地摊夜市口,形成多角度,全方位的立体式普法宣传。通过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她们将法治观念根植在群众心中,让法治意识在辖区内落地生根。  勤于下基层帮办代办为民解忧长白人民法庭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为提高为群众办实事的效率,加强与村社的联系,拉近与群众间的距离,先后建立“说事说法群”“村屯社区群”“帮办代办群”三类微信群。   2020年按照各乡镇行政区划,分别建立了8个“百姓说事、法官说法”微信群。由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人员及各村屯调解委员会成员作为微信群主要成员,法院工作人员每天精心挑选与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通俗易懂的案例以及法律常识等内容及时在群内推送,并在群内及时解答成员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如在工作中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在群内提出,共同研究讨论,达到方便、快捷、共享,互相学习,共同促进提高的效果。将微信群做为与基层联络渠道之一,提高辖区内群众遇事找法的意识,从源头上开启“无讼村屯”创建工作新模式。2020年长白人民法庭通过微信群了解各类矛盾纠纷35起,通过电话调解,入户调解等方式现已全部化解。 2021年初,在“百姓说事、法官说法”微信群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拉近法院与群众间的距离,畅通沟通渠道,拓宽与群众联系广度,长白人民法庭的工作人员全员入驻辖区33个行政村村民群及6个社区的网格长群,每个群由专人负责,真正做到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充分发挥法庭干警的积极作用,不但要解决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还要及时将中央、省、市、县与农民有关的消息及时群众转达。为将工作做精做细,又建立了“法院帮办群”,用于分管院长与法庭工作人员日常沟通、法院“云”工作。 截止目前,长白人民法庭通过村屯工作群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上百次,传达各类信息二百余条,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法官下沉到村屯,将微信群作为与基层联络渠道之一,提高了辖区内群众遇事找法的意识,从源头上开启“无讼村屯”创建工作新模式,打造法庭帮办新篇章。 2020年,长白人民法庭案件下降12.37%,案件调撤率达86.25 %,全年无上诉案件。2021年以来,长白人民法庭案件同期下降19.75%,案件调撤率达84.32 %,息诉服判率达96.02%。“无讼村屯”的创建实现多部门配合,形成长效机制,长白人民法庭将以“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为载体,继续加大力度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进一步加强同辖区司法所、派出所及其他调解组织的协调联动,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与多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在矛盾形成过程中,全力化解,真正做到“矛盾尚未发生时,精准普法无诉讼;矛盾发生未成诉,多元化解在萌芽;矛盾成诉先行调,司法确认作保障”。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1年08月12日
(作者:刘晨 高琦)近日,长白县人民法院会同县工商联、税务局、司法局等单位,联合走访了长白县东泰建筑公司、长白县阿里郎酒业公司等多家县重点企业。长白县人民法院在走访调研过程中,详细了解企业发展状况及存在的困难,向企业讲解《吉林省政法机关依法保障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三十条意见》、《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并向企业表示,长白县人民法院将在涉企案件中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多措并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此次走访过程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相关负责人向长白县人民法院介绍了企业目前的经营状况,咨询部分法律问题。下一步,长白县人民法院将加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力度和广度,发挥司法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企业合法经营,积极联合相关单位,合力构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大思路、大格局、大目标,为长白企业真正起到巡航、护航的作用,为长白建设公平公正、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1年08月12日
(作者:李成贵  周怡君)近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召开了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传达了市中院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各位领导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各项工作。该院将不断健全完善机制体制,坚持常态高压打击,加大黑财执行力度,促进完善源头治理。在切实提升案件审理质效方面,发挥庭审作用,严格审限监管,关注重点案件;在大力提升执法办案能力方面,加强队伍建设,深化调查研究,整治顽瘴痼疾;在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方面,参与重点整治,严格线索管理,开展普法宣传。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要求,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助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机衔接,切实完成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各项任务。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1年08月12日
(作者:刘晨  徐文英)“喂,你好,徐庭长,十四道沟村有一邻里纠纷,两家人因为杖子(篱笆)的事闹了好多年了,双方矛盾非常大,司法所和村委会已调解多次,纠纷一直没有解决。法庭什么时候有时间,咱们一起调解调解。”“正好今天我们没有安排开庭,我准备一下就去。”一大早十四道镇司法所张所长就给长白人民法庭徐文英庭长打来了电话,像这样的电话,徐庭长已经记不清接过多少个,也记不清与司法局一起为群众解决了多少纠纷。经过简单的收拾,带上设备后,徐庭长就带着法庭的工作人员出发了。双方当事人在三十四五度的高温下脾气更是异常火爆,眼看就要动起手来。一看徐庭长来了,司法所张所长立即将纠纷的基本情况向法庭工作人员作了介绍。原来,两家人系前后邻居,两家中间的杖子已使用二十多年,部分杖子已倾斜,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后面住户想在原地重新修一下。然而,前面的邻居是位八十多岁的老人,她坚决不让,说这块地方二十多年前就是她家的,以前后面邻居是她们家亲戚,所以让给后面邻居用的,现在亲戚搬走了,要想重新修杖子要把这块地还回来。后面邻居手中的土地使用权证上标注的分界线就在现在的位置上,老人认为该证是后办的,不认可这一划定方法。 “我家有土地使用权证,上面写的清清楚楚的,我一点也没有占你们家的地。” “你原来又不在这住,你怎么知道。这块地原来就是我家的,是我让给原来住户的,因为她是我家亲戚。再说你家现在的证是后办的,如果有这块地就是后改的面积,你是别想在现在的位置夹杖子。”就在张所长介绍情况的时候,双方当事人仍在你来我往的唇枪舌战中。为了查明事实,法官查看了双方的土地使用权证,对现场进行了测量,后面邻居确实没有超出土地使用权证上的面积,按照证据来说,法律事实非常清晰。 但,看着已经气得说不出话来的老人,法官知道如果将这件事简单处理掉很可能激发两家人的矛盾,甚至还会将老人气病。为了能彻底化解两家的矛盾,法官决定先停止本次调解。于是法官对老人说,法庭将到相关部门调取土地使用权证的原始档案后,过几天,再来现场调解。事后法庭通过司法所联系到老人的儿子和儿媳妇,向他们讲明了相关法律规定,让他们用更加柔和的方式告知老人,做好老人的思想工作。除了对老人做思想工作,法官还耐心地对后面邻居进行思想疏导。“老人的岁数比咱的父母还大,咱们作为小辈的,也要多体量一下老人。也许咱们到她那个岁数,做得还不如她呢?看她今天气得那个样子,也许这块地确实是当年老人让给后面邻居家用的。或许,当年后面邻居家从来也没有测量过自家的院子面积,少了也不知道。老人多占了后面邻居家的面积也不知道,确实是老人让给后面这个亲属用的。如果是这样,你会怎么想?”后面邻居听了法官的话,半天没说话,态度也平静了许多。法官回到法庭后,马上到国土部门调取了争议土地使用权证的原始档案,确认前后两家邻居家土地使用权证与原始档案完全一致。但为了让老人有一个接受的过程,法官再次通过电话联系到老人的儿子,告知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让其儿子进一步做老人的工作。 为了能让老人信服,再次调解的时候法官邀请自然资源局的孙科长一起带着原始档案到纠纷现场再次进行调解。孙科长当场出示了原始档案,并进行了现场讲解。由于有了之前的缓冲,老人已经不再像上次调解时那样激动。法庭、司法所与自然资源局孙科长一起按照土地使用权证的面积对两家人的杖子位置进行了标记。告知老人的儿子做好老人的思想工作,老人岁数大,不要影响老人的身体。几天后,后面邻居家的杖子夹了起来,并且还让出30公分,自此一直困扰两家人多年的纠纷得以化解。 多年来,长白人民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创新工作方法,2020年建立“百姓说事、法官说法、民警说案”工作机制、与行政部门联动机制,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及相关行政部门联动对接,问题共同讨论研究,使调解更专业,更让老百姓信服,开启了“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工作新模式。自建立“一庭两所”及与相关行政部门联动机制以来,长白人民法庭会同司法所、派出所联合调解纠纷数十起,多起纠纷行政部门参与调解,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长白人民法庭同期收案数下降近20%,治安案件下降近10%,收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1年08月12日
(作者:刘晨  李毅)2021年4月28日,因行政相对人提起的行政诉讼行为超过起诉期限,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裁定驳回原告赵小花(化名)的起诉。赵小花不服裁定,上诉于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7月6日,二审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案情回顾】2013年9月27日,赵小花与开发商陈小六(化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于同日在原长白县国土资源局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变更手续即土地使用证。2018年长白县信用社因争议房屋土地已抵押贷款主张权利,后被长白县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执行中涉及赵小花所购买的六处门市房。赵小花通过执行异议、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主张该六处门市房的所有权,均没有得到法律保护。后赵小花于2018年12月29 日,就与陈小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裁判支持赵小花的诉求。因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没能履行到位,现赵小花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原长白县国土资源局)在给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时违法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裁判要旨】赵小花在一审庭审中自认其于2016 年发现案涉房屋被抵押,后与陈小六达成还款协议,故赵小花应当自2016年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一审法院从2016 开始计算起诉期限并无不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赵小花于2021年提起行政诉讼,已超过法定的起诉期限。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有别于民事诉讼诉讼时效最高法院判例(2019)最高法行申3032号行政裁定,详细阐述:行政诉讼中的起诉期限不同于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其主要区别在于:第一,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从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而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第二,起诉期限是一个固定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形,除非有正当事由,并由人民法院决定,才可以将被耽误的时间予以扣除或延长期限。而诉讼时效属于可变期间,只要具有法定事由,便可将其中止、中断和延长。第三,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审查起诉期限,相对人超过起诉期限起诉的,人民法院将裁定不予受理,受理后发现超过起诉期限的,裁定驳回起诉,即相对人丧失了起诉权。而人民法院通常情况下不主动审查诉讼时效问题,诉讼时效也不是民事诉讼起诉的法定条件,当事人并不丧失起诉权;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经人民法院审理发现超过诉讼时效的,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即当事人丧失的是胜诉权。行政诉讼法之所以设立起诉期限,在于督促相对人尽快行使权利,提高行政机关执法效率,维护行政管理秩序的稳定。如果允许相对人任何时候都可以对行政行为申请救济,势必使行政行为一直处于被质疑和否定的状态,既影响行政效率,还会给行政管理秩序带来混乱。因此,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了最长诉讼保护期限。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四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行政协议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参照民事法律规范确定;对行政机关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起诉期限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1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