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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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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化靖 张晓鹏 张晓舒)12月22日下午,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组织总结工作会议。会上,立案庭全体首先对依法治国会议精神进行了深入学习,工作人员逐一发表交流学习心得,大家纷纷表示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接下来,立案庭庭长对2020年全年诉讼服务工作进行总结,重点对2020年全年的基本任务完成情况、具体事项执行情况、诉调对接和多元化解工作以及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了系统总结。最后,立案庭全体工作人员对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立案工作进行探讨?在全面推行司法体制改革,践行群众路线,司法为民的现实要求下,做好立案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审判、服务于大局,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的课题。立案部门要为人民法院树立便民、亲民的正面形象;做好立案审查,要切实为审判工作理好序、开好头、服务好;切实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积极摸索并贯彻落实司法公开及网上立案工作新举措。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0年12月29日
(作者:李成贵 刘晨  张雨)长白县草原管理站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某牧场被私开参地。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私开牧场的是村民王某,被开垦牧场面积为12.3亩。长白县草原管理站认为,王某私自开垦牧业用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相关规定,对王某作出如下处罚决定:限期推平参地,恢复草场植被;罚款人民币36900元;缴纳12.3亩(8191平方米, 每平方米收取2.85元)草原植被恢复费23344元。该处罚决定作出后,王某拒不执行,长白县草原管理站向长白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审查后认为,申请机关作出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依法作出准予强制执行裁定。公民合法承包的林地、草地,也不能擅自改变其土地用途。王某的行为违反了《草原法》的相关规定,不仅要缴纳罚款,还要恢复植被。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十二条 依法登记的草原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六十六条 非法开垦草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0年12月29日
(作者:李成贵  张雨)2020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开始施行。日前,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梁凤云通过远程视频为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庭工作人员就行政协议解释的起草过程、起草行政协议司法解释的基本原则、行政协议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长白县法院组织法官干警通过视频形式进行学习。行政协议作为现代行政管理方式的一种重大变革,已经被世界各国所采用。行政协议一方面要坚持依法行政,法无授权不可为,另一方面也要强调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在行政协议案件当中,对行政机关的要求有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合法,另一方面要合约。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协议案件的时候就要相应的,既要对行政机关行使优益权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也要对行政机关是不是按照法定或者约定履行行政协议的义务进行合约性审查,人民法院通过对行政协议的合约性审查可以防止出现行政机关强迫缔约、随意违约和恶意毁约等违反诚实信用的行为。应当说,这个司法解释虽然只有29条,但是它的内容含量是比较丰富的,可以说绝大多数的规定都涉及到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的规范。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0年12月29日
(作者:刘晨  李毅)有些当事人,可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官司打赢了,到执行的时候才发现,对方早就把财产转移了。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呢?那就不得不提到申请财产保全了,那么如何申请财产保全呢?请看案例:近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承揽合同纠纷引起的财产保全案件。本案中刘某在胜诉后担心李某转移财产,于是到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刘某申请保全李某所有的位于长白县宝泉山镇某林场的红松果林,向法院提交了保全申请书并提供保全财产的线索、提供担保并交纳保全费。承办庭室审核了刘某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律规定,当即作出采取保全措施的裁定书,并移送执行部门实施。执行人员赶往林地进行查封,去往林地的山路崎岖,颠簸难行,最终经过一上午时间到了目的地,法官对被申请人所有的林地进行了查封,向其送达了相关手续。通过财产保全,排解了申请人的担忧。法律链接: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第六条  申请保全人或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财产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出具担保书。担保书应当载明担保人、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财产及其价值、担保责任承担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保证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保证书。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人、保证方式、保证范围、保证责任承担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对财产保全担保,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违反物权法、担保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应当责令申请保全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供其他担保;逾期未提供的,裁定驳回申请。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0年12月29日
(照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私信删除)(作者:王俐苹  李建胜)在日常生活中,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口角时有发生,发生口角时应相互体谅,以理服人,不应意气用事,逞一时之快,一旦造成后果将悔恨不及。近日,长白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20年1月,马某因琐事与王某发生冲突,马某用拳头击打王某面部,造成王某受伤。经鉴定,王某受伤后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马某赔偿被害人王某损失20万元,并取得被害人王某的谅解。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他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马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王某损失,并取得谅解,其自愿认罪认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可以从宽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法官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0年12月29日
人文传媒网讯(通讯员:乔元兀)冬日湛蓝的天空,午后一缕暖阳照进敞亮的会议室,一场法企共建普法宣讲活动即将启动。12月4日下午1时,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以“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契机,选派资深法官如约走进辖区新城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他们将《宪法》、《民法典》等系列法律“配餐”送给企业各个阶层,此举也成为“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的精彩剪影之一,受到企业人士的热烈欢迎。听说法官要来企业普法宣讲,一幅“热烈欢迎抚松县法院送《宪法》、《民法典》进企业”的横额醒目地挂在了企业会议室的墙上,而此时企业领导班子、中层管理者及员工约30余人纷纷带着笔和本就座室内期待着法官的到来。“欢迎、欢迎!一直盼着你们来,正好企业已正处于冬季停工停产季,大伙有的是时间坐下来学习法律……”该集团公司董事长许继光在接待法官时热情地说;“之所以选择宪法日到咱企业,除了强化法律服务指导外,另外一个目的也是来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带队副院长李雪梅开门见山地回应道。为保证此次宪法进企业宣讲活动取得实效,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经研究专门选派了1名主管行政审判及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亲自带队,主讲由丰富办案经验的民商事员额法官担任,并从立案、民事审判团队抽调2名青年法官助理作为“法律解说员”一同前往企业开展普法宣讲活动。宣讲中,民商事法官用2.5个小时的时间针对《担保法》、《合同法》等与企业发展有关的法律条文进行认真解析,指导帮助企业在拟定相关合同时所要注意的一些关键性法律问题,指导企业与职工签定《工伤保险》合同时要注意的一些法律法规问题,帮助企业依法规避企业与职工之间易导致和发生的纠纷矛盾,现场解答了企业高中低层人员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财产保全、经济借贷、婚姻家庭等一系列法律困惑和疑问,解疑释惑中配以典型案例进一步说明,使普法宣讲内容更加生动有力。在宣讲即将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法官从法典中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等与企业紧密相关的法律条款进行系统解读,从而鼓励帮助企业在宪法的保护下,依法大胆经营、安心经营,宣讲法官耐心释法,点面结合,有理有据,通俗易懂,企业人员边听边记,认真思考,潜心品学,入脑入心。“以往企业在完成年度工程建设结算时,会遇到被施工方故意出难题、不配合的情况,这将直接影响到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也曾想到过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又怕‘撕破脸’得罪了对方,不敢用法律武器来维护企业的自身合法权益!现在想想真有一种被人欺负的感觉!这下好了,有了法官的鼓励和指导,使我们意识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仅消除了以往对打官司心存‘畏难’情绪,同时增强了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底气和信心……”企业负责人十分感慨地说。“为企业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指导,一直以来是人民法院司法护航企业发展的重点工作之一,科学合理发挥手中的司法权,为企业撑起公平正义的法治蓝天,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也是法官的职责之所在……”法官亲切回复道。“这是一次与众不同的法律大课堂,不仅让我们职工亲自领略到法官给我们带来的可口法律‘配餐’,而且更好地为企业今后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希望这样的法律培训经常开展……”企业总经理李玉良说。 抚松县法院通过“宪法日”法官“组团”进企业普法宣讲活动,不仅有效提升法企共建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巩固法院高质量发展和“加强管理年”工作成果,并结合今后企业发展需要,选派法官建立“法官驻企司法服务工作室”,或建立“法企司法共建服务热线”,或建立“法企共建微信群”等等务实管用的司法惠企服务新举措,让法官多跑腿,让企业少负担,全方位帮助企业破解发展建设中所遇到的债务纠纷、权益保障等各类涉法涉诉难点问题,让“宪法之光”为县域大中小型企业稳步健康发展照亮前行。编辑:李肇耕
发布者:清风在线
原创
2020年12月17日

人文传媒网讯(乔元兀)“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坚决拥护宪法,永远忠于法律,依法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随着铿锵有力的宣誓声,抚松县人民法院为期两天的人民陪审员岗位培训班于12月11日在县委党校举行,标志着该院人民陪审事业已经步入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良性发展轨道。

这次培训是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全面提升陪审员自身履职能力,全面指导人民陪审员更好地发挥陪审职能和监督职能,不断提升审判质效,从而促进阳光司法、公正司法、高效司法。参训陪审员来自县直机关、乡镇、企业事业单位及社区等各个领域共计38人,他们当中有工人、农民、干部、教师及离退休“五老”人员。这次培训从规模上、质量上、层次上系抚松法院建院以来首次。

“对现有人民陪审员进行全面培训也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走群众路线的集中体现和强化司法监督的重要保证,保证陪审员能够在实际工作中真正履行职能,从而让每一起陪审案件经得起法律的推敲、人民的检验……”该院政治部主任鲍振国组织培训时表示。

“人民陪审员不仅要掌握基本的业务知识,更要注重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让司法事业永远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县委理论学习室高级讲师孟庆功培训时强调。于是,第一天的培训主要以《深入学习新中国史、走好新时代长征路》、《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铁纪律---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为专题进行全面解读。台上讲师深入浅出的分析和解读每个专题内容,大家认真听记,边学习边思考,灵魂得到洗礼,思想得到升华。“我和我的祖国一刻也不能分割,无论我走到哪里都流出一首赞歌……”、“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这是在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中专门组织学员一同重温和学唱了《我和我的祖国》、《我的祖国》两首红色歌曲,随着恢弘而高亢的曲调,让学员在豪情万丈中更加感受到人民陪审员事业的庄严与神圣,不断增强责任担当意识。

在第二天的培训中,县法院刑事、立案等审判部门的法官结合审判业务实践精心准备了课件,分别从《法官职业道德》、《实体法基本知识》、《人民陪审员陪审职责》、《审判纪律及司法礼仪》等多个专题进行全面系统的领学,进一步引导广大人民陪审员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新要求、新目标、新任务,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并以全新的姿态和良好的精神面貌服务于陪审工作中。

“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加这么专业的培训还是头一次,能够让我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更好的履职尽责、行使审判监督指明了方向,增强了信心……”兴隆学校教师庄树锦表示。

“能够有幸成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感到很自豪,也很珍惜这次学习机会,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一定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为人民陪审事业发挥应有的作用……”兴隆乡东关道村文书牛相军表示。

通过开展陪审员岗位培训,进一步统一全员思想,提升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水平的同时,为今后更好地履行司法职责,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进一步教育指导广大学员不忘初心、廉洁自律,自觉维护司法公正,切实当好人民的调解员、案件的裁判员、法律的宣传员,建立起法院和人民群众之间相互沟通的纽带和桥梁,为法治抚松、文明抚松及经济社会平安稳定和谐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学习服务平台。

编辑:李肇耕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0年12月16日
(作者:徐文英 刘晨)新中国第一部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让基层群众更好地了解民法典、运用民法典,近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长白人民法庭到金华乡金华村等村屯,开展送法进村屯活动。通过向群众发放民法典单行本、发放宣传册和宣传单、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介绍民法典中修订和新增的内容。并针对群众关心的夫妻债务、遗嘱、土地承包、民间借贷纠纷等热点话题,结合民法典的具体规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此次宣传活动,发放民法典20册,发放宣传单、宣传册1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为民法典的实施营造了浓厚的学法、守法、用法的宣传氛围。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