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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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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11月16日至17日在广州举行,本次会议的主题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立法理论与实践”。年会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涉外法治研究院承办,全国各地400余位立法学研究者与立法实务工作者参会。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现场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洪祥出席年会开幕式,他强调,立法学研究会要强化政治担当,扎实履职尽责,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智慧和力量。王洪祥指出,立法学研究会是开展立法理论研究、服务高质量立法的主阵地和生力军,是服务法治中国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研究会在立法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搭建交流平台、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充分展现了立法学研究会作为国家立法高端智库的使命与担当,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重要贡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宁生指出,衷心希望与会专家学者紧密结合立法实践,深入开展学术研究,推动立法理论与立法实务深度融合,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提供坚实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委书记、教授石佑启表示,本次年会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立法理论与实践”进行主题研讨,把握时代脉搏,回应现实需要与社会关切,体现了立法学界的情怀和担当。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宪法法律委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立法学研究会会长许安标说,我们要在交流研讨中深入学习,在研究工作中贯彻落实,推动立法学理论研究高质量发展,再上一层楼,在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服务立法工作中发挥更加显著的作用。开幕式结束后,研究会理事会按照程序选举增补个别副会长,黄瑶、姚潜迅、王万华当选。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冯玉军报告立法学研究会2024年工作和2025年工作计划。在接下来的议程中,来自全国各地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立法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还将在“新时代的立法理论”“立法与全面深化改革”“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区域法治与地方立法”“法典编纂的理论与实践”五个分论坛以及专门设置的“青年论坛”,结合主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责任编辑:姜晓丹
发布者:Summer
2024年11月23日
“电光石火间的逆行而上,是人民警察忠诚本色的最好体现!我会沿着师傅的足迹,不忘初心、接续奋斗,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11月5日,在湖北省老河口市“理‘响’老河口 奋进新征程”2024年“强国复兴有我”集中宣讲活动中,老河口市公安局孟楼派出所青年民警范青发眼含热泪地分享了他的师父——孟楼派出所原副所长靳斌生前的工作点滴,现场群众无不动容。2023年8月9日凌晨,靳斌在和战友抓捕吸贩“笑气”的嫌疑人时,逆行而上、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牺牲,生命永远定格在51岁。同年11月,他被追授为“老河口市优秀共产党员”。从警29年,靳斌始终战斗在农村偏远派出所,冲锋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个人嘉奖5次,获评老河口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工作者”“公安工作先进个人”“十佳执法办案标兵”。▲ 靳斌(右三)参加派出所工作会刹那间的抉择最是检验忠诚2023年8月8日下午,老河口市公安局孟楼派出所根据研判得知,一辆越野车连续多天于凌晨4时至6时经过G328国道老河口市城区卡口,极有可能在沿途贩卖“笑气”。“你审了几天人了,休息一下,这次是买卖‘笑气’的,疯起来没谱!”“年轻娃儿们经验不够,还是我去吧!”在商议抓捕行动计划时,靳斌主动请缨带队。▲靳斌在部队时与战友合影8月9日凌晨,靳斌按计划带队赶到老河口市孟土路的预定地点,负责在第二个路口组织巡逻蹲守,防止犯罪嫌疑人弃车逃跑。4时40分,可疑车辆出现。面对警察喊话,可疑车辆加速逃离。“跑了!离你就一两公里,千万要注意!”靳斌接到前方民警电话,立即组织“第二道卡口”的拦截。很快,一束灯光靠近。谁知,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看到前方划破黑夜的警灯,竟然直接加速冲了过去!“砰!”一声巨响,震彻黑夜。事发路段一个监控摄像头完整记录下了一切:犯罪嫌疑人的车辆直接撞上了警车的左侧车头,随着警车360度旋转到路边,两辆车都停了下来。然而,警灯依然在闪烁,车里的人却没了任何动静。很快,犯罪嫌疑人被追赶到来的民警当场控制。此时,靳斌被卡在警车里陷入昏迷,民警们拼命呼喊:“老靳,挺住!”到了医院后大家才知道,巨大的撞击让靳斌体内多个器官破裂,靳斌终因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刹那间的抉择,最是检验忠诚。靳斌倒下的瞬间,一座丰碑巍然耸立。无数次的冲锋最是彰显担当靳斌右眉上有处不太明显的伤疤,那是1995年1月,他在抓捕一名偷货车的嫌疑人时,连人带摩托车摔倒留下的。所幸的是,他除了身上多处擦伤、骨折外,生命无碍。“那次他的右眉骨处缝了7针,差点就伤到了眼睛。”靳斌的妻子胡峰说,“他出去办案时我们都很担心,可就算劝他注意安全,他也还是会冲上去。”宁付生命,不负使命。从警以来,靳斌无数次面对凶险,十多次受伤,多次从死神身边擦肩而过,每一次他都毫不犹豫地选择冲锋。▲ 靳斌救助受伤群众有一次,靳斌驾船在汉江巡查,非法电鱼的人用大船撞击他的执法船,靳斌几次险些掉进水里,而一旦落水就会触电身亡。他一跃而起,跳上对面大船,扑身拉掉电闸,控制住了嫌疑人。2019年腊月,百姓都忙着准备过年物资。一农户在杀牛时,牛突然受惊冲向人群。靳斌挺身而出,一把推开战友和群众,直面疾冲的疯牛连开3枪,疯牛在靳斌身前2米处轰然倒下,身边的人都替他捏了一把冷汗。2020年8月,靳斌在辖区组织设卡盘查时,察觉一名骑着摩托车的男子形迹可疑,刚要上前盘问,对方猛地驾车冲卡逃跑。靳斌果断追击,发现男子弃车逃进路边的玉米地后,又一路狂奔实施抓捕。等抓住男子后,靳斌才发现自己的双脚已被刚收割不久的玉米秸秆扎伤,血迹斑斑。事后查明,男子是已潜逃十余年的杀人嫌犯李某。身边的人曾问靳斌,面对危险,你不怕吗?靳斌笑着回答:“我更怕不能为百姓守望平安,不能将坏人绳之以法。岁月里的坚守最是映照初心靳斌生前发的最后一条信息,是在派出所微信工作群里的防范提示:“超市门口经常有人偷群众电动车上的油壶、日用品,大家工作中注意巡查。”在平凡中书写不凡,在岁月里坚守初心。从1994年脱下军装、穿上警服的那天起,靳斌始终扎根在老河口市被称作“老东乡”的最偏远的乡镇。二十多年间,“老东乡”处处有他风雨兼程服务群众的足迹;“有困难找靳所”这句话,当地百姓耳熟能详。靳斌原本有机会“回城”,组织上考虑到他的身体情况,两次提出让他进城,为他安排新岗位,他都婉言拒绝:“我是农民的儿子,了解农村、喜欢农村,能给村民做点实事,心里踏实,睡觉都香些。”▲ 靳斌(左二)到辖区群众家中走访农忙时节,他背着挎包四处巡逻走访,发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定详细记录,尽全力妥善解决好;三伏天他帮独居老人找牛,从湖北孟楼找到河南孟楼,从白天找到晚上,身上警服湿了干、干了又湿,却毫不在意;30多次登门“走心”教育,他硬是让“瘾君子”蜕变成了村里的养鸡大户……在“老东乡”工作的21年里,靳斌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53万余起,破获刑事案件252起,救助群众42人。他和同事创建的“五联兴孟工作法”“3337”调解法,因为实际效果良好,获得“老东乡”群众的普遍认可。忠诚的道路浴血荣光,英雄的足迹越走越长。如今,遍布老河口市公安机关的“靳斌党员先锋岗”,让广大群众坚信:这一抹抹“公安蓝”,永远是他们最值得信赖的依靠。(周胤伍 洪淼)责任编辑:范昊天
发布者:Summer
2024年11月23日
忠诚,是政法队伍的本色;忠诚,是政法队伍的品格;忠诚,是政法队伍的使命。全省政法系统在为期两年的“铸忠诚警魂”活动中将分四批次选树100名政法楷模。2024年8月1日,第三批全省政法楷模发布,共选树“执法办案”政法楷模30名。陇原剑开设“每周一星•政法楷模”主题专栏,陆续宣传报道政法楷模先进事迹和动人故事,推动全省政法系统形成崇尚楷模、学习楷模、争当楷模的良好风尚。敬请关注。在抗震救灾中书写无限忠诚——记全省“铸忠诚警魂”第三批政法楷模石明海2023年12月18日23时59分,夜已深沉,万籁俱寂,临夏州积石山县发生6.2级地震。瞬间,地动山摇,房屋倒塌……时任积石山县公安局大河家派出所副所长(现任刘集派出所副所长)的石明海正在所里值班,在这危难时刻,他快速反应、瞬间决断,立即带领值班民辅警投身抗震救灾,以强烈的责任担当书写了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石明海先后荣获甘肃省第七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特别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殊荣。今年8月,他被选树为全省政法系统“铸忠诚警魂”活动第三批“执法办案”政法楷模。大河家镇是积石山县6.2级地震受灾最为严重的地点之一,而大河家派出所也在这场灾难中成为名副其实的“震中所”。地震发生的那一刻,石明海正在自己的岗位上值班,强烈的震感让他立刻警觉起来,多年的从警经验告诉他,这是一场巨大的灾难,他没有丝毫犹豫,迅速组织值班民辅警冲向街道。石明海和同事开着警车,打开警灯,一边大声呼喊,让惊慌失措的群众保持冷静,一边引导他们朝着空旷的地方跑去。“大家不要慌!往大寺广场走,那里是空旷地带,安全!”石明海的声音显得格外响亮,他不停地挥舞着手臂,指引着群众前进的方向,不断安慰受到惊吓的人们,给予他们勇气和信心。他的身影就像一盏明灯,照亮了受灾群众的希望。突然,石明海听到有人喊“有老奶奶被压了”,他和同事连忙找了过去,很快在大河村的一户人家中发现了被压在倒塌房屋下的受困群众,他们从坍塌院墙的豁口处跳进院中,徒手搬开压在老人身上的重物,随即将老人背出送医。在地震发生后的24小时里,石明海和战友们争分夺秒、连续奋战,他们与时间赛跑,为生命接力,跑遍了辖区的10个自然村和1个社区,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有被困群众的地方。石明海带领民辅警穿梭在废墟之间,仔细地搜索每一个角落,冒着余震的危险,在每一处倒塌的房屋里全力寻找可能被困的群众,他们忘记了疲惫,忘记了饥饿,心中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救助更多的生命。抗震救灾期间,石明海带领民辅警在倒塌的房屋废墟里抢救出被困群众5人,疏散安置受灾群众800多人,组织搭建救灾帐篷100多顶,负责接收、搬运、分发救灾物资2万余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各种困难50多次,化解群众矛盾纠纷80多起,排查整改安全隐患200处。来源:陇原剑发布:甘肃省委政法委宣传教育处特别声明:本文为人民日报新媒体平台“人民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人民日报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发布者:Summer
2024年11月23日
日前,公安部决定将上杭县公安局古田派出所列为全国“公安楷模”,这是继福建省此前的3个集体、个人受颁全国“公安楷模”之后,福建公安又一个集体获此殊荣,充分展现了八闽警队“忠诚为民、爱拼敢赢、英雄辈出”的良好风貌。上杭县公安局古田派出所成立于1959年1月,先后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获评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巾帼五一奖状、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等称号。2017年5月,被国务院授予“人民满意派出所”荣誉称号。据了解,全国“公安楷模”宣传活动自2016年开展以来,共宣传发布了56个公安先进典型事迹,在广大公安民警中营造了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其中,福建公安共有4个。往期的3个分别是:潘东升,1964年9月出生,生前系福建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福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一级巡视员。2021年9月25日,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因公牺牲,年仅57岁。潘东升同志牺牲后,被追授“时代楷模”“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八闽楷模”等称号。2021年12月27日,获评全国“公安楷模”。杨仁德,1976年9月出生,现任福州铁路公安处福州车站派出所副所长,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3次、三等功14次,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2021年12月27日,获评全国“公安楷模”。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莲前派出所成立于1997年8月,先后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获评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被命名为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2022年,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模范公安单位”称号。2023年1月9日,获评全国“公安楷模”。责任编辑:施钰
发布者:Summer
2024年11月23日
民主与法制社作者:古其铮他是一位擅长应用对策研究的高校学者,也是一位熟悉政法工作实务的资深法律人,常年为平安法治建设的理论研究和智库建设而努力,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社会风险评估规范化建设、信访化解法治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方面实绩突出,得到有关政法部门认可。他还带领团队夜以继日地研发数智化法律知识库,创新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AI版。他就是浙江省杭州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学术委员会委员,浙江工业大学地方法治与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主任俞锋副教授。以一以贯之的坚守精神助推多元解纷向数智化变革“我和平安浙江建设可谓情缘深厚,20年来有幸发挥专业特长, 助力服务依法善治,也见证着它的迭代发展。”俞锋向记者表示。俞锋希望,法治可以惠及每一个公民。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公正,保障人民权益,他始终初心未改。他不仅是法学知识的传播者,更是平安法治建设的积极践行者,他以深厚的法学素养和敏锐的社会洞察力,积极探索法学教育研究有效参与平安法治建设的可行路径,为高质量推动地方法治进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智慧与力量。2004年“平安浙江”建设启动伊始,俞锋刚到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任教,他以满腔热情投入这项工作。他提出“以所学回报社会,让人人享有正义”的法科生志愿服务理念,牵头组织在校大学生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接待站”服务,利用周末时间深入杭州各社区,帮助调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律咨询。他还把志愿服务期间收集到的法律问题进行归类整理,形成10余万字的基层普法读物《法律与生活》。经反复修改完善后,《法律与生活》于2005年6月公开出版发行,被列为浙江省“四五”普法推荐读物。“这是一本易读好用、接地气的法律工具书,我们将它派发到浙江省各村社,普通老百姓读后都表示很受用。”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赵年国说。为此,俞锋的先进事迹得到了权威媒体报道,他所指导的“法律援助志愿者接待站”也被多次授予浙江省“青年文明号”称号。由此,他开启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探索之路。2022年下半年,俞锋被确定为浙江省法学会“云上法学·全民法理通”数字法治应用建设专家负责人。他牵头梳理了1200余个全面衔接覆盖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的民事法律纠纷类型标签,通过仔细研究市场上其他法律咨询平台的交互逻辑,将类案中的时间、地点、人物、行为、结果等社会治理要素进行标准化提取和专业化解读,研发出与上述标签相对应的民事纠纷类案解析报告标准化知识模板,为后续的技术开发完成了“统一标签体系”的逻辑底座,推动自建数智化的法律知识库。据了解,截至2024年7月底,俞锋团队已完成1500余万字的类案普法知识素材、1600余个类案精解和3000余个高频法律咨询问答。依托该数据库所运行的相关应用已经进入内测阶段,预计将于今年年底正式上线。中国法学会领导在浙江调研期间评价说:“俞教授在法治建设的前沿,引领时代潮流,打破原有法学研究壁垒,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构建数智案例库,这不仅是技术的革新,更是法治进步的有力推手。”“俞老师有很强的法学专业素养和跨学科合作精神,实务经验也很丰富,如同一名巧匠,不仅精耕于法律条文和案例研究,还有很强的技术前瞻性。他领衔打造的法律知识库集‘深度学习、智能检索、精准分析’为一体,成为老百姓触手可及的法律资源,对于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将有深远意义。”杭州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梅云霞表示。以多学科背景优势提供高质量咨询服务俞锋认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学研究不应局限于理论探讨,更应转化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实际行动。身兼法学副教授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他试图搭建沟通学术与实践的桥梁,让研究成果转化为解决社会矛盾、推动地方治理的具体建议。2022年,俞锋被遴选为杭州市法学会首批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作为平安法治建设的深度参与者,他聚焦社会发展中的痛点、堵点和难点,恪守平安法治智库“为制定良法建言,为实现善治献策”的宗旨,发挥自身法学、公共管理的多学科背景优势,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咨询意见,其中一些建议已经落地见效。他以一名法律人的专业自觉,努力做到了“将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把科研放在平安法治实践中。在浙江省法学会主编的《东方经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现代演进》一书编撰统稿过程中,他带领团队走遍浙江省11个地市,详细了解各地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际做法,最后成书40余万字,对全省平安法治一线工作经验进行了系统性梳理和总结升华。以高度的责任感护航高质量平安法治建设早在2016年,俞锋就关注到综合执法的现实困境,借温州市苍南县龙港撤镇设市的改革背景,他及时提出了关于推动行政执法改革的建议。浙江被确立为平安中国示范区、法治中国示范区以后,平安法治建设领域的改革任务愈发艰巨。俞锋积极发挥专业所长,主动参与改革攻坚任务,为党委政府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意见。2022年以来,围绕“大综合一体化”以及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多头管、三不管”现象、个别监管执法事项合法性存疑等问题,俞锋带领团队成员用整整两个暑假协助开展“浙江省权力事项库行政处罚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针对地方性法规与其他规范性文件冲突的情况,他逐条查找文本瑕疵、核实上位法依据、查验转致条款有效性,并深入分析其成因、影响及可能带来的涉法涉诉风险等。他牵头起草了多份规范性文件草案,为“大综合一体化”数字化执法平台开发提供重要智力支持。“俞老师有‘超长待机’的能力,我们深夜发过去的求助,凌晨就收到了非常专业的回复,他帮助我们及时疏解‘疑难杂症’,我们发自内心地喜爱和钦佩这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杭州市法学会秘书处处长董红民说。看到中国法学会评选出的100名全国优秀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名单后,俞锋对于榜上有名感到十分荣幸。他表示,非常感谢浙江省各级法学会的信任和鼓励,再接再厉,努力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做在实处,为法治浙江、法治中国建设奉献一份“首席”力量。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4年第39期责任编辑:马毓晨 廖卫华总平台审核编辑:夏磊
发布者:中企经济文化
2024年11月16日
民主与法制社作者:吴洪淇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法治建设提供了全方位指引,这种指引不仅体现在宏观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方面,也体现在对具体改革路径和方法论层面的指导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重要讲话和党的重要文件中,对刑事证据制度改革问题进行过多次论述,为我国刑事证据制度改革和司法实践提供了方向指引和重要遵循。一、防范冤假错案对实现法治具有重大意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其中,公正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尤其具有重要的底线性价值。公正司法必须建立在准确事实认定和正确法律适用的基础上,而准确的事实认定更具有基础性价值。首先,准确的事实认定是公正司法的基础。每一个冤假错案的发生就意味着有无辜的公民被错误地定罪,意味着在个案中对被告人进行定罪量刑发生了根本性的偏差。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人民群众每一次求告无门、每一次经历冤假错案,损害的都不仅仅是他们的合法权益,更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是他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要实现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个重要的任务必然是防范冤假错案。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针对刑事司法中的冤假错案进行了依法纠正,努力回应社会公众对公正司法的诉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2013—2022)》,2013年以来,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依法纠正65起重大刑事冤错案件,改判129名原审被告人无罪,提振了全社会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其次,准确的事实认定是正确适用法律的基本前提。对于刑事司法活动来说,刑法要在个案中得以准确地适用,就必须建立在对个案进行准确事实认定的基础上。在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案,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案,海南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安徽于英生故意杀人案等刑事错案中,尽管确实存在相应的犯罪事实,但由于犯罪主体认定发生了错误,不仅错误地将无辜者认定为罪犯,而且还放纵了真正的罪犯,使得刑法所确立的打击犯罪的目标无法实现。最后,准确的事实认定是司法公信力的基本保障。法无信则不立,司法公信力彰显了社会公众对于司法的信任度,是确保司法裁判活动为社会公众所接受的重要条件。没有针对每个个案的准确事实认定,司法公信力也将成为无源之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100-1=0”这个公式以直观生动的方式诠释了刑事错案对司法公信力的根本性危害,彰显了防范冤假错案、准确认定事实对于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价值。二、准确的事实认定要通过刑事证据制度改革来实现要防范刑事错案,实现准确的事实认定,就需要进一步改革我国刑事证据制度。证据是刑事案件事实认定的基础,错误的事实认定主要是源于刑事证据的收集、固定、提取、出示、审查、认定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各种问题。为此,要从以下三个层面来推动刑事证据制度改革。首先,在理念层面,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该原则将刑事司法过程的两个核心环节,即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紧密联系在一起,凸显了准确的案件事实认定在刑事司法中的基础性价值。而三个“符合”则为刑事司法改革提供了基本的路径。一是准确的案件事实认定的基本要求就是符合客观真相。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的法律制度,就需要通过改革相关制度特别是证据制度确保案件事实认定的质量。二是“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从结果对办案提出了基本要求。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就意味着案件事实认定准确、法律适用正确,这是传统上对办案人员的基本要求。三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还要求“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是程序公正的应有之义。程序公正要求办案过程要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通过合法的程序来收集、提取、保管、出示、审查和认定相应的证据。其次,在基本原则层面,要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证据裁判原则从主体、程序与证据规范三个方面对证据裁判提出了三位一体的层次要求。一是证据裁判原则强调了办案人员收集、审查、核实和认定证据的三个基本要求,即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全面要求和客观要求。案件事实所依赖的证据并不会自动呈现作为案件事实的基础,而是需要经过办案人员去收集、审查、核实和认定,因此要从办案人员角度对证据处理过程提出要求,从而使证据能够合法、全面、客观地得以呈现,为案件事实的准确认定奠定坚实基础。二是证据裁判原则要求认定案件事实之基础的证据,应该是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的证据。这主要是从程序角度来提出要求,明确了证据满足何种程序条件才能成为案件事实之基础。三是在对证据进行收集、审查、核实和认定过程中,办案人员需要依据各类证据规范来对证据进行审查和补正,以便确定证据材料是否具备证据能力。最后,在具体制度层面,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这为我国近十年来的刑事证据制度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方向指引。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刑事证据制度改革,由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单独或联合出台的相关规定有十余部,相关规范条款达数百条,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刑事证据审查规范体系。在具体证据制度方面也有实质性进展,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电子数据规则、证据鉴真制度、专门性证据问题、技术侦查证据规则、证人出庭制度等方面都有许多突破。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为例,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是导致冤假错案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了抑制非法取证行为、实现对非法证据的有效审查,自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开始,我国出台了多部针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刑事证据规范,呈现出以下趋势。一是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不断扩大。从证据类型上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再到物证书证均纳入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来说,被排除的非法取证手段范围从刑讯逼供逐渐扩展到变相肉刑、威胁、非法拘禁再到重复供述的排除。二是非法证据排除机制不断完善,建立起贯穿侦查、审查起诉到审判三个阶段的非法证据排除机制,确立了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在不同阶段的非法证据排除责任。三是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不断优化,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得到进一步明确,建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制度,推行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三、刑事证据制度改革需要相应的配套改革措施为依托首先,在刑事诉讼纵向构造方面,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我国传统上逐渐形成了公安、检察院、法院三家主导,三个诉讼阶段前后接力、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纵向诉讼阶段。但在司法实践中,容易演变成配合有余、制约不足的诉讼构造,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对于侦查阶段形成的证据材料的审查容易流于形式,从而导致冤假错案发生。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作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时明确提出,“全会决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这项改革有利于促使办案人员增强责任意识,通过法庭审判的程序公正实现案件裁判的实体公正,有效防范冤假错案产生”。其次,在刑事诉讼程序方面,要通过一系列程序制度改革强化诉讼程序各方对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在侦查阶段,通过改革讯问制度强化对讯问场所、讯问时间的控制,完善讯问过程录音录像制度和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进一步强化对讯问过程的合法性控制。在审查起诉阶段,推动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改革,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阶段注意听取辩方律师的意见。在审判阶段,强化庭审实质化改革,进一步完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进一步健全证据调取和裁判制度,完善对证据的出示、质证和审查制度。最后,在刑事程序主体方面,要进一步强化办案人员对证据进行审查的责任意识,提升办案人员的证据分析能力,促使办案人员树立办案必须经得起法律检验的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进行了司法责任制、司法员额制等司法体制改革,着力改变传统上“审者不判、判者不审”格局,形成“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责任机制,从而有效提升了办案人员对证据进行审查的责任感和积极性。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对办案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解决办案人员证据分析能力不足的问题。自2018年开始,《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将证据法正式列入我国各高校根据办学特色开设的其他专业必修课课程选项之一。2022年,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将“增强业务能力”作为培训内容,而证据分析等专业技能是培训的重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刑事证据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取得积极成效,有些改革措施已经开展多年相对成熟,有些改革举措依然在路上、尚待进一步实践检验,但对我国积极有效应对当前社会转型期错综复杂的刑事司法环境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持续推进刑事证据制度各项改革举措,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司法之路。(作者系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来源:《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实践》专刊2024年第7期责任编辑:马毓晨 廖卫华总平台审核编辑:韩新春
发布者:中企经济文化
2024年11月16日
     家校社协同育人是建设教育强国的重要要求,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各地大力推进家校社“教联体”建设,落实学校、家庭、社会各方育人责任和相互协同机制,增强协同育人共识,提升协同育人实效,对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发挥重要作用。                                                                                        1.加强制度体系设计     各地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要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问题需求为导向、以目标任务为统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强制度体系设计,着力建立协同共育工作机制。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推进福建“大思政”教育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推进福建“大思政”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推进教育主体、干预主体和参与各方的密切配合,建立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教育部门统筹推进、学校精准施策、家庭支持配合、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优化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生态。深圳市南山区于2022年6月出台《南山区中小幼一体化家庭教育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该区相继成立家庭教育促进中心,启动“1+6”系列工程,其中,“1”即家庭教育促进中心,“6”指的是一个平台、一套课程、一套机制、一支队伍、一个系统、一系列活动,积极探索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有效途径,打造“智联七方,守护成长”的育人新格局。上海市普陀区强化党委领导、政府统筹,各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将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区委、区政府将协同育人纳入各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创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重庆沙坪坝区出台多个文件,建立由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协同共育工作机制,形成组织管理、指导服务、队伍培养、评价引领、研究突破“五位一体”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高质量推进相关机制、保障、环境、特色建设。                                                                           2.开发协同育人资源     “教联体”协同育人涉及家校、馆校、医教、体教、警校等方面的工作机制,需要加强系统谋划,强化条件保障,促进资源共享,促进协同育人工作提质增效。福建省整合社会心理服务资源,积极构建全社会支持服务体系。组织专家学者、医务人员等群体,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志愿服务;推动各地与属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全面建立学生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传播途径,扩大心理健康教育科普宣传面,构建“政、校、企、研、医、家”六位一体的心理健康关爱网络。浙江省平湖市教育部门与市妇联合作,在全省率先试点“家庭教育共育体”,以1个社区链接周边3所学校和6个单位的“1+3+6”形式,辐射全市114个村社区,通过组织联建、工作联席、项目联合、活动联办、服务联动、资源联享,结成区域化家庭教育协同育人共同体。天津市第五十五中学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家校社联动模式,拓展共育广度和深度。一方面,通过家长会、家委会等形式将家长请进校园,充分参与学校的决策、管理、监督和评价,给所有家长提供了解教育、理解孩子的机会;另一方面,充分调动妇联、检察院、公安、法院、科研院所、大中小学校、社区街道等,给学生、家长提供更多教育资源。                                                                            ​3.建立人才专业队伍     “教联体”协同育人的高质量开展,离不开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各地注重队伍建设,成体系、多渠道建立专业培训体系、选材体系,有力支持了协同育人工作的高质量开展。成都市青羊区家校社“教联体”注重人才队伍建设,集聚了教育学、管理学、心理学、法学等多领域的专家,打造出一支“跨界专家团队”,并以其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家校社共育提供了专业支持。目前,超过110位家庭教育专家活跃在青羊区,2000余名家庭教育指导师遍布学校和社区,每所学校拥有10—20名有资质的家庭教育专业指导师,为孩子们的成长保驾护航。深圳市南山区家庭教育促进中心集聚了一支广泛的人力资源队伍,不仅有家庭教育经验丰富的校级领导、一线教师,还有心理咨询师、专任医生、执业律师等专业人士。家教讲师团划分成涵盖12个家庭教育主题的指导小组,推出电视台直播课程和线下指导讲座课程,根据学校或社区需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下指导培训。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积极推进家庭教育指导队伍选培项目,以实务培训、实践演练、实战模拟等形式,不断提升教师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德育管理、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及少先队辅导员等德育团队的骨干教师梯队,不断提升德育工作队伍整体素质。浙江省平湖市实施家校合作师资千人培养计划,从中小学幼儿园中选拔校园长、班主任等骨干教师1000名参与培训,同时大力建设普惠性教育团队,着力建设平湖市家庭教育讲师团、平湖市“好家长”志愿者宣讲队、平湖市家庭教育导师团三支普惠性教育团队,壮大家庭教育师资队伍,深入社区、工厂宣传“一法一条例”和家庭教育先进理念。  转载自中国教育新闻网   高毅哲  2024年11月04日 12:01 北京
发布者:Summer
2024年11月15日
2023-10-24 17:20:21来源:新华社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近年来,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拓展了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空间,同时也引发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的关注。《条例》旨在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条例》共7章60条,重点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体制机制。明确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并依据职责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明确国家新闻出版、电影部门和国务院教育、电信、公安、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

二是促进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明确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要求改善未成年人上网条件,提供优质的网络素养教育课程。强化学校、监护人网络素养教育责任,建立健全学生在校期间上网管理制度。明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专门供未成年人使用的智能终端产品的功能要求。规定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或者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

三是加强网络信息内容建设。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信息。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发现危害或者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的处置措施和报告义务。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欺凌行为。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网络欺凌行为的预警预防、识别监测和处置机制。 四是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规定监护人应当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指导未成年人行使相关权利。明确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时,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要求。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严格设定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访问权限、开展个人信息合规审计。明确加强未成年人私密信息保护。

五是防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要求提高教师对未成年学生沉迷网络的早期识别和干预能力,加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指导。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合理限制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在使用其服务中的消费数额,防范和抵制流量至上等不良价值倾向。要求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建立、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游戏规则,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并予以适龄提示。

发布者:Summer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