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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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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省内松花江流域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第二次联席会在松原召开,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许宁主持会议。省法院副院长宫斌,长春、吉林、白山、白城、长春铁路运输五家中级法院相关院领导及相关庭室负责人,前郭县人民法院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全国人大代表王廷双、省人大代表车宏伟应邀参加会议。参会成员首先就各院在司法协作机制建立一年以来的具体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并就接下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展开座谈。松原中院作为第一期轮值法院,与第二期轮值法院长春中院进行了轮值交接仪式。本次联席会议,是实现松花江流域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实质化运行的有力举措,是健全环境资源案件“1+10”集中管辖改革内部协同机制的重要举措,对推动松花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沿松花江流域各级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松花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松花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要进一步强化系统观念,切实增强松花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加大环境污染惩治力度,加强河道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在“两禁两区”非法渔猎、使用“电毒炸”等方式非法猎捕行为,注重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切实提高流域生态修复的靶向性。要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切实增强松花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协同性、联动性,坚持改革创新,结合推进环境资源案件“1+10”集中管辖改革,健全完善松花江流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坚持联动协同,深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提升松花江流域共治合力。会后,参会成员到查干湖法庭参观,并就查干湖湿地保护情况进行实地调研。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3年08月07日
松花江,从长白山天池出发,流经白山、吉林、长春、松原、白城等地,串连起吉林省境内80%的河湖系统,如同“脐带”一般,可谓是吉林省的“母亲河”。如何保护“母亲河”的生态环境,是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个重要课题。一直以来,松原中院党组对如何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两山”理论、助力生态强省建设进行了深入思考。2022年8月,松原中院牵头,与其他5家中院联合建立了吉林省内松花江流域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共同签署了《协作意见》。2023年8月4日,省内松花江流域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第二次联席会在松原召开,松原中院作为第一期轮值法院,与第二期轮值法院长春中院进行了轮值交接仪式。一年来,协作机制实体化、实质化运行顺畅,为切实按流域整体性保护好松花江生态环境夯实了基础。松原中院作为第一期轮值法院,积极履行搭建平台、协调沟通、对接联络、健全机制等职责,努力推动形成司法协作联动合力,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多平台架桥梁 异地沟通顺又畅变“单打独斗”为“协同作战”,是松原法院迈出的第一步,将省内松花江流域各兄弟单位的力量凝聚在一起,合力在松花江畔筑起一道司法屏障,将保护“母亲河”生态环境融入到每一滴江水中。一年来,松原中院积极建立信息互通平台,协作法院对各自辖区范围内涉松花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在行政执法和司法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政策等及时相互通报。建立协作会商平台,对发现的松花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等情况,及时组织共同会商。搭建法官异地培养交流平台,通过异地轮岗、挂职等方式强化交流学习,吉林中院选调三名员额法官到松原中院轮岗挂职,辖区基层法院抽调三名员额法官到前郭县法院从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多机制促联动 覆盖范围广又宽建立联动对接机制,松原中院联合松原市河长制办公室、松原市检察院和松原市公安局,出台了《松原市“河湖长+河湖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四长协作机制实施意见》,切实提升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力度。联动对接机制建立以来,松原市召开府院联动工作会议2次,协同处理重大疑难案件2件。建立联合宣传机制,联合各相关单位组织线下普法宣传44次,为松花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年来,松原法院在“吉林生态日”“查干湖冰雪旅游节”以及“世界环境日”等节点,组织线下普法宣传1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400余份,有效提升了生态保护的守法群众覆盖面。7月20日,前郭法院紧紧抓住禁渔期这一有利时机,组织法官干警来到查干湖景区及周边村屯,积极开展“实现全面禁渔退捕,呵护两岸绿水青山”法治宣传活动。多研判提效能 协同治理好又快松原中院积极推动建立类案统一裁判机制,收集整理轮值期间各地区涉松花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案件,会同各院分析相关案件特点及案件反映的问题,共同研判松花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发展态势。协作机制建立以来,松原法院共审理涉松花江流域保护案件52件,开展巡回审判5次。4月21日,前郭法院对被告人华某某非法狩猎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2021年11月,被告人华某某在扶余市三井子镇学府家园楼前发现一只未知名鸟类觅食,遂将谷物放置在圆笼内作为诱饵将此鸟捕获并饲养。经鉴定,该鸟为《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野生鸟类领岩鹨。另查明,被告人还曾多次用拍笼猎捕黄鸟并饲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判处被告人华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同时,松原法院积极推进松花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松花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及时形成司法建议。截止目前,已向各级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7件,均得到妥善处理。松花江流域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工作任重而道远。松原法院将始终坚持贯彻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理念,自觉主动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全面妥善做好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服务保障工作,为松花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守护好查干湖绿色发展“金字招牌”注入司法动力,为松花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持续贡献松原力量。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3年08月07日
8月3日,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重点工作月通报会议。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邵浩鹏主持会议。在家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会议首先传达了全省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锻造吉林政法铁军专题研讨班精神及全省法院工作推进会议精神。随后,会议通报全市法院7月份审判执行质效、机关作风、表彰奖励等有关工作情况,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会议要求,审管办及执行局要做好指标体系的对比分析、数据研判,为全院审执质效精准发力提供重要参考。院领导要及时督促分管部门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防范问题发生。全院干警要以先进典型为模范,深耕本职工作,一步一个脚印,推动松原法院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会议还针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等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再强调。会后,全体干警接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3年08月07日
8月2日,长岭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全省法院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和徐家新院长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长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岩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体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和全体员额法官参加会议。会议指出,徐家新院长的讲话思想深刻、内涵丰富、要求明确,系统阐述了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客观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从八个方面对全省法院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对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政治建设第一标准,把学习贯彻“十二个强调”的重要指示精神同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相贯通,进一步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理解和把握;做深做实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好司法“两大功能”,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三为”要求。要牢牢把握服务大局第一要务,压实信访工作责任,抓实抓好“有信必复”工作,力争实质性化解一批信访积案,保障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围绕稳定经济运行,依法保障企业发展,压缩审执办案周期,依法慎用强制措施;牢牢把握“走出去”的工作方向,加快推进诉调中心入驻综治中心进度,把诉调对接的“调”再向前延伸。要抓实抓好司法审判第一主业,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加强司法新理念培养,以新理念赋能新时代司法审判;加大力度推进“四类案件”清理工作,强化院庭长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摒弃“大撒把”“全放权”的错误认识和做法;健全完善审判质量效果保障机制,抓好类案检索、裁判文书说理、案件质量评查、错案责任追究等工作,努力实现由“效率型”向“效益型”转型。要持续用好过硬队伍第一资源,将政治监督融入日常工作,让监督常在、形成常态;深入实施队伍素质“提升工程”,着力提高法官干警学习研究能力、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及裁判文书说理能力;以构建“5+N”责任体系为抓手,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和各项工作要求上来,按照“讲政治、顾大局,促公正、提效率,重自律、强队伍”工作总体要求,抓住“任务清单”、抓实“成果清单”,发扬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3年08月07日
8月1日上午,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集中传达学习全省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宁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景坤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利主持会议,全体干警参加会议。会上,首先学习传达了全省法院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会议指出,全省法院工作推进会内容重要、意义重大,为宁江法院做好今年下半年各项工作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全院干警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会议部署要求上来,把力量凝聚到推动工作落实上来。会议强调,审判工作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有力保障,宁江法院要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徐家新院长重要讲话精神和省高院的会议精神上来,坚持问题、目标和效果导向,认真研究工作举措抓落实,努力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奋力推动宁江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会议要求,一要全力以赴提高审执质效。抓好四类案件的清理,坚决杜绝久押不决案件,落实司法责任制,聚精会神、全力以赴在审判执行质效上下功夫,将优势指标进行巩固深化,对短板弱项进行集中研判、集中攻坚。二要做深做实司法为民举措。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对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三要加强高素质队伍建设。讲政治,顾大局,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深化司法良知培育,从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审判管理等方面统筹谋划,奋力推进宁江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3年08月07日
        ——长白县人民法院八道沟人民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实录  (本网通讯员:刘 洋 朴银子)白山市长白县位于我省东南部,长白山南麓,鸭绿江上游右岸,是我国唯一的朝鲜族自治县。长白县人民法院八道沟人民法庭距离县城140余公里,辖区面积1090平方公里,是我省距离县城最远的法庭。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在全体法官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八道沟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多元解纷特色品牌,全力维护辖区和谐安宁。5年来,受案数累计下降32%,诉前调解数增长125%。  坚持凝心铸魂,提升干部队伍战斗力。八道沟人民法庭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扎实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他们坚持党建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在基层治理“主战场”、服务群众“最前沿”、辖区管控“第一线”彰显法院担当、展现法院作为。5年来,共有5名干警获得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法院的表彰奖励,切实打造了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  坚持多元共治,构建诉前调解“共同体”。工作中,他们画好“同心圆”、共谱“协奏曲”,与乡镇司法所、边境派出所协同共治,拓宽联动对接、业务衔接、信息共享、问题研判的广度和深度,构建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取得了良好效果。他们还与社区(村屯)书记、人民调解员一起,通过定期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分类排查矛盾纠纷,详细了解居民动向,力争将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切实推进八道沟镇九道沟村、十二道沟镇十二道湾村“无讼村屯”创建工作,让法治建设成果为辖区群众所共享。此外,干警们还充分借助“三长制”工作载体,在10个村屯公示法庭、司法所、派出所负责人及联系电话,使辖区居民足不出户即可与公示人员联系,第一时间沟通和解决矛盾纠纷。​  坚持多点支撑,打造巡回审理新常态。八道沟人民法庭辖区涵盖4个乡镇、46个村屯,地理位置偏僻,村落分布零散。为有效解决交通难题,满足群众诉讼需求,他们坚持多点发力,在十二道沟镇、新房子镇、宝泉山镇挂牌设立了3处巡回审判点,以巡回审判车载科技法庭为依托,提供上门开庭、休息时间开庭等服务。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巡回审判70余次。同时,为高质量保障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八道沟人民法庭还针对各类多发频发案件,及时向4个乡镇政府发送司法建议函,促使各乡镇加强宣传指导,保证农民群众正确购买、使用农药,杜绝相关类型案件发生。  坚持多措并举,开辟法治宣传“新矩阵”。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让辖区群众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八道沟人民法庭在3个乡镇、10个村屯建立了法官说法点,常态化开展入村普法宣传,并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每逢乡镇集市、农闲时节及各类重要时间节点,干警们都会走村入户,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同时,法官干警还通过“认领”村屯的方式,入驻了辖区46个村民微信群,及时在群内发布各类典型案例,持续开展“普法小贴士”宣传活动,推动司法工作与村规民约、乡风民俗有机结合,引导辖区居民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  新时代锚定新坐标,新征程呼唤新作为。长白县人民法院八道沟人民法庭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各项工作,走好平安长白、法治长白建设“枫桥路径”,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工作成效清晰可感、触手可及、生动可复制。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3年08月07日
    (本网通讯员:吴昱彤 )近日,长白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案件,双方因返还原物产生矛盾,郭某于2016年7月将位于某村的土地承租给某镇村民徐某,该土地其中部分土地为李某所有。租金为60元每亩,租期为6年,所得收益为7200元,徐某以现金方式于2016年7月2日付给郭某。郭某一直认为位于某村土地为其所有。但该土地不仅在原集体的老台账中记载为李某所有,且经过2018年的土地确权均确认。郭某将土地私自以自己名义出租,并占有案涉土地拒不归还。经村委会协商无果,李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面对面”调解,双方陈述案情、出示证据,双方当事人均拿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法官进行对比确定土地划分,明确事实。对双方当事人进行 “背对背”调解,法官积极从原、被告的角度出发向双方讲明事实依据、阐述利害关系。双方经过考虑同意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郭某当庭退还李某租赁费,立即将争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还李某,双方握手言和。    返还原物纠纷是指权利人请求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人返还该物的纠纷。返还原物包括返还动产和不动产。 长白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法院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职能,着力实现便民利民,为当事人减少诉累,最大化体现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3年07月13日
    (本网通讯员:董越  丰元雪  )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和发展,民间资本变得更加活跃,民间借贷行为在经济生活中也变得更加频繁。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出现民间借贷的出借人通过金融机构贷款或自有信用卡透支等方式获得金融机构资金,然后将所得款项向他人出借获取利息差的情形。    根据《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出借资金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出借人将其向金融机构借贷的款项转贷他人,会导致金融借款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使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他人实际取得贷款资金,加大了贷款资金的风险,扰乱了正常金融秩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的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即无论出借人是否赚取利差获利,只要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均认定为无效,借款人应返还该笔资金,并承担利息或违约金。套取金融机构借款转贷的民间借贷行为,不能受到法律保护,故出借人与借款人约定的利息及违约利息等均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更严重的是,当高利转贷行为人违法所得数额超过法律规定上限时,将会触犯我国《刑法》,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切莫套取金融机构资金转贷他人。借贷双方除需做到严格审查合同内容、注重证据留存,还应提高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借贷行为相关法律规定。否则,转贷他人的行为不仅无法从借款人处获得利息回报,还要向金融机构承担利息和违约金,并承担借款人无法归还本金的风险。出借人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获利较大的,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得不偿失。
发布者:清风在线
2023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