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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治
全部 |法 治
2020年9月14日至20日,是一年一度的“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 来源:“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发布者:Outstanding
2020年09月27日
                                    老子说:治国之道,上行下效,君正则民正,君邪则民邪,施令者不应禁令繁多,禁令繁多,条款倍出,必为奸人所用。以令卡民,以令束民。应施政宽仁,以德为政。顺天应人,自然无为,正所谓治大国如烹小鲜。为什么说治大国如烹小鲜?圣贤老子的治世之道对于我们当今社会有哪些借鉴意义呢?请看以上视频。
发布者:淡云风轻
2020年09月15日
转自: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账号(头条号)【法制网舆情中心:网络暴力现象升级 呈现组织化、群体化、产业化趋势】“流量为王”的利益机制很大程度上让网络暴力进一步肆虐,互联网的流量逻辑使得“互黑互撕”成为平台喜闻乐见的现象,以致平台漠视甚至纵容网暴群体的所作所为,必须给予规制。#网络暴力形成产业链##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近日,《半月谈》刊文关注网络暴力问题。文章指出,随着互联网对现实社会的介入和冲击,类黑社会型暴力顺势渗透倒灌网络,并呈现出爆发态势。综合媒体报道,网络暴力不仅会对个人造成难以估量的心理和权利损害,还发展成为一种不正当竞争手段,网络暴力行为出现“升级版”,呈现出一些新特征,值得关注。(图片来源:半月谈)这些新特征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暴力形式花样翻新,攻击力度增强。依托新的媒介平台和传播方式,新型网络暴力形式已从过去单一的语言暴力发展为弹幕刷屏、恶意剪辑、私信轰炸、恶搞照片、传播谣言、私信侮辱等全方位攻击方式。有媒体指出,制作恐怖、血腥画作正成为新型网络暴力方式,一些视频制作者脱离了善意娱乐范畴,表现出显著的人身攻击、恶意丑化、传谣抹黑趋向。二是网络暴力由社会领域逐渐移至商业竞争领域,呈现有组织、有策划的产业链倾向。《深圳晚报》等媒体针对网络暴力产业运营模式揭露称,一些犯罪分子以实体公司为掩护,注册运营大量社交平台,通过社交平台互相推广引流,甚至寻找专业水军对不实信息内容进行推广,逼迫利益相关者支付巨额删帖费用;又如,一些有响力的大V通过QQ、豆瓣、知乎、B站等各种社交媒体将粉丝聚集,先抛出挑动言论使网暴发酵,再由策划者提前制作各种煽动性和冲击性极强的文案进行分发,通过鼓动网民、水军造势等方式令舆论发酵。三是挑动舆论情绪,制造不同群体间话语割裂。《光明日报》文章指出,新型网络暴力的一大特征是并非纯粹直接攻击,而是伪装成各种群体,制造新的网络战场。施暴者频繁在网络上抱团惹事,在各种热点事件中,用无下限的玩“梗”和骂战代替正常交流,用“反串黑”的手段挑起不同“圈子”之间的误解,引发网络骂战。比如在当下较热的“饭圈文化”中,流量明星粉丝为了提升自家偶像人气、抢夺资源,会不惜变身对家“黑粉”或买通职业粉丝制造并散布自家偶像的“黑料”等。四是网络污名化从个人上升至群体,网络戾气加重。微信公众号“半月谈”文章表示,过去的网暴往往针对个体,但近期,通过“扒坟”“披皮”和刻意上纲上线等手段,新型网暴有扫射泛化制造群体对立的趋势,个体的言行会被无限度连坐上升,教师、记者、医护、警察等群体纷纷成为网暴行为受害者。新型网络暴力带来的不利影响极为严重。一是制造“虚假”舆情,破坏正常网络秩序。网络暴力作为谋求个体非法利益的手段“收效”日益显著,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利用其便利性左右网络舆情、误导民意,导致正常网络秩序遭到破坏。二是线上矛盾移至线下,增加极端事件发生风险。微信公众号“BSU世纪视听”指出,网络暴力虽然产生于虚拟的网络世界中,但它作为现实世界中暴力的延伸,最后仍可能回归“现实世界”,受害人及其社会关系人的日常生活会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引发相关利益群体互殴、受害人自杀等极端事件。三是官方主管单位被倒逼介入事件处置,丧失舆情处置主导地位。从当前发生的多起舆情事件看,施暴及策划者的目的通常不是简单的情绪发泄,而是深藏着各种利益诉求。他们以网暴制造舆情,诱导甚至绑架相关部门采取对其有利的措施,从而达到其目的。一旦受到网络民意裹挟,主管单位往往会陷入两难境地。对此,舆论认为新型网络暴力亟待有关部门精准治理。首先,法律法规有必要进一步明晰“网络暴力”的法律边界。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王润泽等专家表示,到底哪些不当互联网行为属于网络暴力,到现在也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界定。这一方面让网暴者有恃无恐,另一方面也助长了网络不良风气,形成集体无意识。其次,建立规范、统一、科学的平台流量机制。中国艺术研究院副研究员孙佳山认为,“流量为王”的利益机制很大程度上让网络暴力进一步肆虐,互联网的流量逻辑使得“互黑互撕”成为平台喜闻乐见的现象,以致平台漠视甚至纵容网暴群体的所作所为,必须给予规制。另外,从当下一些政府部门对热点舆情事件的处置结果看,部分单位遇事后不是据实处置,而是谁闹得凶就按谁的诉求“灭火”“减压”,这种心理和机制上的“软肋”已被网暴群体利用。专业人士认为,“按闹分配”与构建法治社会的现代治理原则南辕北辙,主管单位在面对网络暴力舆情时要不缺位,更要不畏难,及时发声,实施精准治理。来源:法制网舆情中心(ID:fzwyqzx)统筹策划 | 付萌   分析师 | 王媛王媛,法制网舆情中心高级舆情分析师,从事舆情工作近6年,擅长政法领域热点舆情事件研究、社会现象类问题分析。分析师代表作:《涉家暴类案件舆情研究》《公安机关不立案类舆情研究》《英国“货车藏尸案”背后的国际舆论战》《公安疫情防控工作的舆论反响及舆情风险 》《四川凉山“3·28”森林火灾舆情研究》等
发布者:红尘炼心
2020年08月25日
今天,是疫情之后的第一个“中国医师节”。过去半年,“白衣天使”、“最美的逆行者”、“国之脊梁”……诸如此类的溢美之词,将他们捧上神坛。但白大褂之下他们也只是一群普通人,是父母的孩子、是孩子的父母…… 他们与我们有着相似的身份,唯一不同的是,他们选择了医生为职业,从此直面生死,责任重大。最近的一则纪录片《同病相“连”》,聚焦了一群特殊的“新冠病人”,他们只占全国总确诊人数的4%左右,但举足轻重。周霞和伍振威,都在协和武汉红十字会医院工作,她是ICU病房的护士,他是骨科的主治医师。 两人在1996年相识、2001年结婚,2020年,他们都是新冠病人。出院第54天,劳动节当日,周霞回到岗位,除了需要在5楼转换区穿戴防护服,工作一切如常。伍振威是轻症,比周霞早一个月复工。4月2日,湖北全省新增确诊人数为0,他穿上防护服出门诊。大厅里不再人满为患,只有零星几个做核酸检测的人。许久未见的同事们,隔着护目镜辨认出对方。 “老师,你终于回来啦!” “恢复得怎么样?” 问一句安好,说一声欢迎,再无其他。 风暴中心的人,似乎形成了一种默契,谁都不会主动提起发生在冬天的事和留在冬天的人。 那些没有挂在嘴边的种种,都被永远地刻在心上。 协和武汉红十字会医院是距离华南海鲜市场最近的一家医院,只有1.5公里左右。 1月初的时候,病例簿上开始出现一种名为“不明原因肺炎”的疾病。起初,并没有引起太大注意,没有人会想到那将会是一场“浩劫”。 伍振威几乎每天都会经过门诊部,他看到呼吸科排起了长队。渐渐的,队伍越来越长,短短几天,呼吸科病人几乎挤满了整个门诊部。 “黑压压一大片,特别惨,真是太恐怖了!”他说。 1月22日,协和武汉红十字会医院成为武汉市首批发热患者定点诊疗医院。伍振威所在的骨科,也迅速改成了发热门诊,不到两天,病区里的62张床位,全部收满。 从医二十多年,他第一次穿上了防护服。 很多轻症病人被分到他所负责的病区,包括他的父亲。 1月29日,父亲入院。那时老人的精神还很好,有时甚至会像在家里一样,同儿子争执几句。 谁也没料到,情况会急转直下。 “怎么14天就走了?”说到父亲的离开,伍振威似乎忘记了自己是个医生。 亲手将父亲送入重症病区时,他很绝望,那是拼尽全力之后的无能为力。 戴上呼吸机后,父亲不再能说话。伍振威去看他,父亲眼中的依赖,他从来没见过。 2月8日插管后,父亲便失去了意识。伍振威忙完工作便赶去父亲身边。抢救了3天,伍振威给妻子周霞打了个电话,说父亲不行了。 那天上午9点多,在7楼的ICU病房,伍振威看着心电监护仪上的心率数据不停地往下掉: 60、50、40、30……最后变成一条直线。 周霞陪在伍振威身边,他们都是医院的老人儿,生或死、是与非、进和退,每时每刻都在他们眼前交织。 他习惯性地克制、冷静,但她知道,“他只是表面坚强”。新冠病人的遗体都要交由殡仪馆统一处置。那段时间,殡仪馆的车很忙,一辆接一辆、一趟接一趟地开进医院,接走了一座城的悲鸣。 把父亲送走后,伍振威告诉周霞,他已经低烧一周了。 那天下午,他去做了CT和核酸,左肺有病灶,阳性。那是2020年2月11日,武汉的天很阴,那一天,儿子没了父亲,医生成了病人。彼时,城中的大多数病人都不清楚自己是在何时中招的。伍振威猜想,他的感染源可能是病区的病人、父亲,或是妻子。 周霞和伍振威的父亲是在同一天入院的。 1月27日,周霞在进行CT检查时,肺部的三分之一都已呈毛玻璃状,属于重症。她回忆起来,应该是之前在ICU病房收治危重症病人时,防护措施不到位。周霞原本就有高血压,2013年甲状腺手术后便须终身服药。 “我怕她挺不过来。” 父亲、妻子同时倒下,伍振威开始感到害怕,像每一个病房外的家属一样。 周霞同病房有个女病友,情绪很差,每次打电话都在哭,她安慰她:“不会有事的,既然来了医院就要相信医生。” 但其实,谁心里都没底。后来,在不吸氧的情况下,周霞的血氧饱和度一度降到了87%。在重症监护室,这一数值低于90%就要选择上呼吸机或者插管了。她让女病友相信医生,但总是跟身为医生的丈夫发脾气。 每天,他都来病房看着她吃饭,这是他唯一能做的。 她吃着吃着全吐了,跟他生气:“你要我吃!这下全白吃了!” 他沉默着收拾卫生,过了一会儿说:“休息一下,还是得吃。” “心里特别的难受,但是现实摆在眼前,必须得面对。”伍振威说。 2020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的若干措施》,提出尽量不安排双职工的医务人员同时到一线工作。 明明有选择,但他没有考虑。 ——怕吗?——也怕。“医生如果退让的话,那病人就更没办法了。”他说。从1月22日临危受命,到2月11日确诊,他瘦了十四五斤。穿着笨重的防护服,除了周霞,没什么人注意到。 过度劳累致使免疫力降低,最终被病毒找到了可乘之机。万幸的是,他的病症不算重,感染局限在左肺,面积不大,血氧饱和度也很好。 周霞的女病友先于她一段时间康复出院,后来伍振威住了进去,两个人互相照顾着彼此。 24年前,伍振威进入协和武汉红十字会医院工作,和做护士的周霞同一科室。 他说是他先追求的她,她说不存在,就是近水楼台先得月。那一代人的爱情很简单,牵了手就是一辈子,一不小心就白了头。 结婚有了儿子之后,两人已经很久没有长时间单独相处了。 做夫妻快二十年,他不会送花,但上下班总是同来同往;更不懂浪漫,但总是蹲在厨房打下手。 谈及这次疫情之后两个人的变化,周霞说:“很微妙,更珍惜彼此了。” 病程持续了一个月,2月底两人先后出院,被安排进酒店隔离。 彼时,武汉市政府征用了很多酒店,分到夫妻俩的刚好是一个没有窗户的房间。 屋子里分不清白天黑夜,人捂在里面,总是会胡思乱想。 伍振威很自责,总在想那些没能发生的如果—— 如果能更了解呼吸机上的参数,是不是就更能向重症医生反映情况? 如果早一点同意插管,父亲是不是能多一分生存的希望? 如果父亲没有生病,是不是可以更孝顺一些?“没有机会了。”时隔半年,说到这里,这个男人还是红了眼眶。 3月底,结束所有隔离后,伍振威和周霞安葬了父亲的骨灰盒。 时至今日,他还是会梦到他,但极少对人提起。偶尔母亲问起,才会说几句。 母亲75岁了,父亲刚离世时,他没敢告诉母亲,拖了两天,才不得不讲。 母亲以前会和老同学聚会,这半年再没去过。父亲在时,老两口总会出去散步,而现在她总是把自己闷在家里。 伍振威很担心她的状态,怕她抑郁,也怕她长期不运动导致骨质疏松。他打算把16岁的儿子送到母亲身边住,或许能缓解老人家的孤单。最近几个月,他总是会在晚上出门走走,有时是绕着小区溜达,有时一不注意就走到了汉江边。 父母是儿女和死神之间的一堵墙,父亲走后,他时常找不到终点在哪儿。 疫情之中,世人对医生群体有了空前的关注与赞赏。但伍振威和周霞没有太多想法。 通过复工体检后,他们像从前一样“有时治愈、常常帮助、总是安慰”。 伍振威的门诊现在还是没有完全恢复,周霞所在的ICU病房相较平时,空荡了许多。 总有一天,这座城市会回到原来的轨道,但也总有些事情回不去了。2020年的春节,没有了往日的喧嚣,全国的医护人员开始集结,也有人在默默守护他们。比如出品这条纪录片的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字节跳动医务工作者人道救助基金。这个基金由字节跳动捐资设立,基金总额4.46亿元,其中字节跳动和员工的捐赠超过4.25亿元。截至目前,已经资助了3732名抗疫一线医务人员。根据其资助数据,在这场疫情中有3668名像伍振威和周霞这样的医务工作者被感染,64名医务人员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今天,是疫情之后的第一个“中国医师节”。过去半年,“白衣天使”、“最美的逆行者”、“国之脊梁”……诸如此类的溢美之词,将他们捧上神坛。但白大褂之下他们也只是一群普通人,是父母的孩子、是孩子的父母…… 他们与我们有着相似的身份,唯一不同的是,他们选择了医生为职业,从此直面生死,责任重大。几年前的一组数据显示: 9成以上的医务人员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其中有26%的人工作时间为10-12小时,而13.5%的人每天超过12个小时都在工作。 8成的医生表示,他们没有双休日的概念:一周七天里,53%的医生需要工作6天,而29%的医生则需7天连续工作,全周无休。 这些冰冷的数字背后,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也会累、也会紧张、也会无能为力。 我们、他们,本是同病相“连”。他们冲在最前面,是因为必须有人去做。 国家中医医疗队长张忠德说:“这个病需要你,你就去。哪有那么多英雄,你就是个医生。” 守护生命的,也是生命。 世人对这份职业的敬畏、对这群人的歌颂,应该出于他们敢于直面“战场”,而不是赢得胜利。 如今,疫情防控已经进入常态化,对医生的尊重也不应局限在一时。 对医者的态度,是一个社会文明的底色。来源于网络
发布者:红尘炼心
2020年08月22日
关于印发《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国信办通字〔201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网信办、文化和旅游厅(局)、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网信办、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促进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定了《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19年11月18日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促进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网络平台,向社会公众提供音视频信息制作、发布、传播的服务。  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向社会公众提供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使用者,是指使用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  第三条 各级网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开展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形成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  第五条 国家鼓励和指导互联网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行业标准和行业准则,推动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督促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依法提供服务、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从业人员职业素养,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六条 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  第七条 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安全管理、应急处置、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未成年人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制度,具有与新技术新应用发展相适应的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和防范措施,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数据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可用性。  第八条 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对用户进行基于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件号码、移动电话号码等方式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其提供信息发布服务。  第九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以及相关信息技术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制作、发布、传播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危害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网络谣言、淫秽色情,以及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十条 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基于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新应用上线具有媒体属性或者社会动员功能的音视频信息服务,或者调整增设相关功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  第十一条 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使用者利用基于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的新技术新应用制作、发布、传播非真实音视频信息的,应当以显著方式予以标识。  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使用者不得利用基于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的新技术新应用制作、发布、传播虚假新闻信息。转载音视频新闻信息的,应当依法转载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音视频新闻信息。  第十二条 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使用者发布的音视频信息的管理,部署应用违法违规音视频以及非真实音视频鉴别技术,发现音视频信息服务使用者制作、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的,应当依法依约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网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报告。  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不符合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要求的信息内容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以显著方式标识后方可继续传输该信息。  第十三条 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辟谣机制,发现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使用者利用基于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的虚假图像、音视频生成技术制作、发布、传播谣言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辟谣措施,并将相关信息报网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与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使用者签订的服务协议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要求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使用者遵守本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本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的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使用者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整改、限制功能、暂停更新、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网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  第十六条 为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技术支持的主体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规范,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七条 各级网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指导督促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依据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规范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行为。  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留存网络日志,配合网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开展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支持和协助。  第十八条 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使用者违反本规定的,由网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发布者:淡云风轻
2020年08月20日
新广出发〔2017〕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报刊主管部门,中央主要新闻单位:近年来,广大报刊出版单位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但是,一些报刊出版单位疏于管理,特别是所办的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违背有关转载网络信息的管理规定,采编不规范,审核不严谨,把关不严格,责任不落实,屡屡出现虚假新闻、“标题党”和“三俗”等问题,扰乱新闻传播秩序,损害新闻媒体权威性和公信力。为切实维护健康的新闻传播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现就加强报刊单位及其所办新媒体采编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各报刊出版单位要落实导向管理全覆盖要求,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一个标准,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新闻采编的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特别是要贯彻落实到所办的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领域;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二、统一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新闻采编管理制度,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统一严格管理所办报刊、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及其采编人员;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新闻采编与经营两分开等制度,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坚持实地采访、现场采访、直接采访,建立新闻消息来源核实核准机制,多方核实新闻事实,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三、严格审核内容。进一步完善内容审核把关制度,明确审核把关重点和环节,加强对所办报刊、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刊发内容的审核把关。刊发新闻报道必须履行采访核实和审核签发程序,确保新闻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后方可刊发,不得刊发未经核实的新闻报道,不得直接使用、刊发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不得直接转载没有新闻发布资质的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刊发淫秽、赌博、暴力以及其他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转载其他新闻单位的新闻报道,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要建立健全社会自由来稿审核制度,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社会自由来稿,涉及重大选题备案的,要依法依规履行报备程序。四、规范新闻标题制作。制作新闻标题应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规范,遵守文题相符的基本要求,审慎使用网络语言,不得使用不合逻辑、不合规范的网络语言,不得使用“网曝”“网传”等不确定性词汇,确保新闻标题客观、准确地表达新闻事实,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严防扭曲事实、虚假夸大、无中生有、迎合低级趣味的各类“标题党”行为。五、加强网络活动管理。报刊出版单位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新闻采编人员网络活动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设立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按规定向主管单位报备,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严禁将网站及网站频道的新闻采编业务对外承包、出租或转让。新闻从业人员以职务身份开设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或在其他媒体上发布职务行为信息的,须事先经本单位同意。六、完善问责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落实采、编、发各环节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刊发新闻报道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撰稿记者、责任编辑、部门主任、值班总编等相关人员的责任。各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中央报刊主管主办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部署安排所辖(属)报刊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报刊及其所办新媒体新闻采编管理制度,要全面加强对报刊及所办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从事新闻采编行为的,要坚决制止,依法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开通报处理结果。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7年8月2日      
发布者:淡云风轻
2020年08月20日
来源:“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当前,学习教育类网站平台和APP已成为未成年人居家学习的主要渠道。许多网站平台能够履行社会责任,传播课程知识和健康向上的正能量内容,为青少年在线学习提供了便利条件。但是,也有部分网站平台主体责任意识淡漠,在利益驱使下,借机传播一些有害和不良信息,恶意弹窗引流,严重干扰青少年正常学习,为广大群众深恶痛绝。针对上述问题,国家网信办在7月初启动的2020“清朗”未成年人暑期网络环境专项整治中,聚焦网站平台网课学习频道、学习教育类APP、工具类应用弹窗等未成年人常用的环节和应用,在前期处置“学而思网校”APP基础上,近日依法查处了一批影响恶劣的网站平台。有关典型案例公布如下:7家网站平台网课学习频道推送导向不良信息,故意利用色情低俗、暴力恐怖等有害内容引流百度APP“轻松学”频道以诗歌学习为名,传播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导向不良的视频。网易APP“易起上课”频道推送涉低俗色情、网络游戏、猎奇惊悚等违规和不良内容。哔哩哔哩网及其APP“校园学习”频道推送低俗色情、网络游戏、直播等违规和不良内容。爱奇艺“教育”频道推送恐怖题材游戏视频和八卦秘史等不良内容。腾讯网及其APP“小学”“上课啦”“开课”等频道推送涉网络游戏、娱乐综艺、网络小说、恋爱技巧等与学习无关的内容。今日头条APP“在家上课”频道推送涉同性恋等低俗不良内容。西瓜视频“在家上课”频道推送网络游戏、恐怖惊悚等不良内容。3款青少年常用学习教育类APP中存在导向不良、色情低俗等有害信息以及游戏直播等与学习无关内容“超星学习通”APP“推荐”栏目传播导向存在严重问题的内容,“学习资料”栏目包含描写儿童自杀内容的读物,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纸条”APP中部分用户借学生作文名义,在“练笔”栏目发布低俗色情信息,“故事”栏目发布不适合青少年阅读的言情、早恋小说,且平台中存在大量涉交友、约打游戏等与学习无关的内容。“小肚皮”APP中存在大量低俗色情内容,部分账号发布涉未成年人“有偿陪聊”信息,个别账号利用游戏虚拟物品诱导未成年人拍摄不雅照片,严重毒害青少年身心健康,性质十分恶劣。6家平台13款常用工具类应用弹窗过多过频过大,影响网课呈现,甚至推送低俗色情信息360浏览器(含360安全卫士、360桌面)、搜狗浏览器(含搜狗输入法)、QQ浏览器(含腾讯QQ、腾讯电脑管家)、万能压缩(含万能五笔)、鲁大师、布丁压缩(含布丁桌面)等6家平台13款常用软件工具,捆绑安装多个弹窗插件,在青少年上网课时频繁弹出,部分弹窗过大影响网课呈现,部分弹出页面关闭按钮不明显或无法一键关闭,甚至弹窗推送低俗色情内容,严重干扰青少年上网课。此外,还有一批存在其它涉未成年人违法违规行为的网站平台“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网”“优酷网”“乐视视频”“西瓜视频”“好看视频”“梨视频”“爱卡汽车”“腾讯微信公众号”“哔哩哔哩网”“土豆网”等12家平台传播不适合未成年人观看的暴力血腥“邪典”动画片。“腾讯QQ”“百度贴吧”“豆瓣网”“爆米花视频”“西瓜视频”等5家平台中存在涉死亡游戏、诱导自杀、未成年人贷款、未成年人炫富等不良信息或群组。“新浪微博”“百度贴吧”“弹幕网”“动漫之家”“爱扣时尚网”“游久网”“快吧游戏”等7家平台中存在以未成年人为主角的大尺度低俗图片视频。针对上述网站平台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家网信办视违规情节和问题性质,依法分别采取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暂停相关频道栏目更新、全面下架,停止互联网接入服务、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等处罚措施,坚决打击借网课教育等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的行为。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指出,学习教育类APP和网站平台网课学习栏目的用户以未成年人为主,要认清自身定位,履行社会责任,明确红线底线,本着对广大未成年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大力提倡传播青少年课业知识和健康向上的正能量内容,严格禁止游戏、直播、恋爱、娱乐等与学习无关的内容,坚决打击淫秽色情、暴力血腥、诱导犯罪等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信息,真正成为广大未成年人获取知识、健康成长的好伙伴、好帮手。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对责任缺失、问题严重,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的网站平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陆续公布典型案例,回应群众关切,形成有力震慑。同时,欢迎广大网民、媒体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国家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址:www.12377.cn)  
发布者:淡云风轻
2020年08月20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6月28日发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定》旨在加强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信息服务的规范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应用程序已成为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主要载体,对提供民生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少数应用程序被不法分子利用,传播暴力恐怖、淫秽色情及谣言等违法违规信息,有的还存在窃取隐私、恶意扣费、诱骗欺诈等损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社会反映强烈。《规定》明确,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用户信息安全保护机制,依法保障用户在安装或使用过程中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规定》要求,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者和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应用程序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利用应用程序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同时,《规定》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人民团体积极运用应用程序,推进政务公开,提供公共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强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者和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提供者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为网民提供安全、优质、便捷、实用的信息服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信息服务的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信息服务,从事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是指通过预装、下载等方式获取并运行在移动智能终端上、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应用软件。本规定所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者,是指提供信息服务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所有者或运营者。本规定所称互联网应用商店,是指通过互联网提供应用软件浏览、搜索、下载或开发工具和产品发布服务的平台。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内容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内容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第四条  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人民团体积极运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推进政务公开,提供公共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第五条 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从事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还应当在业务上线运营三十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备案。第六条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者和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利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第七条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基于移动电话号码等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安全保护机制,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用户同意。(三)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管理机制,对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内容的,视情采取警示、限制功能、暂停更新、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保存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四)依法保障用户在安装或使用过程中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不得开启收集地理位置、读取通讯录、使用摄像头、启用录音等功能,不得开启与服务无关的功能,不得捆绑安装无关应用程序。(五)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不得制作、发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应用程序。(六)记录用户日志信息,并保存六十日。第八条  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应用程序提供者履行以下管理责任:(一)对应用程序提供者进行真实性、安全性、合法性等审核,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分类备案。(二)督促应用程序提供者保护用户信息,完整提供应用程序获取和使用用户信息的说明,并向用户呈现。(三)督促应用程序提供者发布合法信息内容,建立健全安全审核机制,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四)督促应用程序提供者发布合法应用程序,尊重和保护应用程序提供者的知识产权。对违反前款规定的应用程序提供者,视情采取警示、暂停发布、下架应用程序等措施,保存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九条 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提供者和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共同遵守法律法规和平台公约。第十条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者和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font-face{ 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 @font-face{ font-family:"宋体"; } @font-face{ font-family:"Calibri"; } @font-face{ font-family:"微软雅黑"; } p.MsoNormal{ mso-style-name:正文; mso-style-parent:""; margin:0pt; margin-bottom:.0001pt; mso-pagination:none; text-align:justify; 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 font-family:Calibri; mso-fareast-font-family:宋体; mso-bid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font-size:10.5000pt; mso-font-kerning:1.0000pt; } span.10{ 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 span.15{ 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font-weight:bold; } p.p{ mso-style-name:"普通(网站)"; margin-top:5.0000pt; margin-right:0.0000pt; margin-bottom:5.0000pt; margin-left:0.0000pt; mso-margin-top-alt:auto; mso-margin-bottom-alt:auto; mso-pagination:none; text-align:left; font-family:Calibri; mso-fareast-font-family:宋体; mso-bid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font-size:12.0000pt; } span.msoIns{ mso-style-type:export-only; mso-style-name:""; text-decoration:underline; text-underline:single; color:blue; } span.msoDel{ mso-style-type:export-only; mso-style-name:""; text-decoration:line-through; color:red; } @page{mso-page-border-surround-header:no; mso-page-border-surround-footer:no;}@page Section0{ } div.Section0{page:Section0;}图文来源于网络
发布者:文以化心
2020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