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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江法院:推进司法公开 构建阳光司法

2022年07月15日
清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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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阳光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宁江区人民法院认真扎实地开展了司法公开工作。经过常态化的工作开展,各项工作已逐渐规范。

落实“三个”到位 增强公开意识‍

思想认识到位。司法公开是各级人民法院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司法公正廉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宁江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门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最高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吉林省高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的实施意见》,切实提高全院干警对司法公开工作的认识。

组织领导到位。司法公开工作由审判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调度,各庭室派专门人员负责对接负责司法公开的日常工作,并明确各自工作职责,为有效推动司法公开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机制保障到位。按照司法公开的有关要求,紧密结合法院实际,制定了《宁江区法院司法公开实施方案》及司法公开工作目录,由院长亲自修改把关并经党组会充分研究讨论通过。定期向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及律师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司法公开工作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努力实现集思广益,实时提升。

围绕“三步”环节 深化公开内涵

审判流程公开,加快当事人熟悉诉讼流程的脚步

加强立案诉讼服务公开。坚持做好导诉服务,向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诉讼指导服务。向当事人及咨询群众提供法律文书样式、诉讼服务指南,告知诉讼风险、完善案件信息查询系统、解答诉讼疑问。告知立案工作流程、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诉讼费用交纳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的程序和条件、立案后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义务、诉讼和执行风险提示、非诉讼解决纠纷的方式及程序等。

公开宣告判决。对于依法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在法庭内或者通过其他公开的方式公开宣告判决,并努力提高当庭宣判率。坚持每庭必录。所有案件庭审都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实现庭审活动的公开透明。实现庭审网上直播。选择一些社会关注度高、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进行庭审网络直播。截至目前,宁江法院通过互联网直播庭审的案件达1174件。

创新法官下基层公开调解案件的审判方式。鼓励法官深入基层,携卷下乡,巡回办案,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和民调组织的调解作用,让司法权行使在阳光之下,争取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执行公开,增加解决执行难的脚步

实行执行风险告知制度。在当事人申请立案后,及时将立案的有关情况、当事人在执行中的权利义务及其承担的风险,书面告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

利用媒体公布执行相关信息。通过公告栏、法院政务网站、省司法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条件、收费标准、执行风险、执行依据、执行程序等信息。公开评估、拍卖机构和评估、拍卖过程。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的情况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鼓励当事人之间相互协商选定鉴定、评估、拍卖机构。

建设信息化执行指挥中心。建成集执行指挥、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被执行人信息发布、执行要情等系统为一体的执行指挥中心,实现统一调配警力,实行远程执行调度,努力提高执行效率。

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发布制度。根据案件的实际状况,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公布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财产状况、执行标的等信息,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定义务。

裁判文书公开,加快法院对外普法的脚步

贯彻裁判文书全面公布原则。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依法、全面、规范将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并在政务网站设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网址链接。目前,宁江法院在全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2405件。

实行文书档案公开查询制度。为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查阅和复印相关档案提供服务。依据《诉讼电子卷宗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所有卷宗实行档案电子化。目前,2022年已结案件已全部扫描完毕,当事人可随时对自己的卷宗进行查阅。

宁江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最高院的司法公开要求,扎实推进司法公开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让司法公正以群众看得见的形式得以实现,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宁江区经济建设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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