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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披露,给你一个真实的水城7.23特大山体滑坡真相

2022年09月08日
众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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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播报:https://v.youku.com/v_show/id_XNTg5Njg3NTc2OA==


​​视频播报:https://v.youku.com/v_show/id_XNTg5MTA5NTI0MA==


根据官方和几乎所有新闻媒体报道,2019年7月23日21时20分,水城县鸡场镇坪地村岔沟组发生一起特大山体滑坡灾害,导致居住在坡体上的22户21栋房屋被掩埋,43人遇难、9人失联,132户596人紧急避险转移,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灾害发生后,上级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省委书记孙志刚、省长谌贻琴迅速作出抢险救援批示并立即中断在沪行程赶赴现场指挥应急抢险、查看灾害情况、看望受灾群众。省、市、县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紧急行动,第一时间奔赴灾区指导抢险救灾、慰问受灾群众、搜救失联人员。

该村共有户籍人口22户77人,外来探亲访友、务工人员8人,共计85人,其中已取得联系的在外人员23人。该山体滑坡造成近1600人受灾,700余人紧急转移安置,600余人需紧急生活救助;100余间房屋倒塌,2300余间不同程度损坏;直接经济损失1.9亿元。

事故定性众说纷纭,但最终官方还是定性为自然灾害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如是说:

该滑坡为土夹石滑坡。该地平均坡度28度,垂直高差500-800米。“经现场专家初步判断,灾害现场过去6天发生了3次强降雨天气,累计降雨量超过189毫米,连续性强降雨成为了本次滑坡灾害发生的主要诱因,最终灾害成因还需专家进一步分析论证

气象部门如是说:

根据气象部门的数据显示,过去6天里,发生事故的鸡场镇出现了3次强降雨天气,累计降雨量超过了189毫米。

强降雨,是直接诱发滑坡的主要原因之一,但不是唯一的原因。

高速远程滑坡说: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环境学院教授、环境地质系主任周建伟介绍,一般引发山体滑坡既有内因,也有外因。内因包括当地地层、地形、地貌、地质条件、地下水、岩体强度、断层构造等。外因方面,人为因素是最重要的外因,如修建公路、水库时开挖山体,以及造房、挖矿等。此外,还存在降雨等天气诱因,“贵州、云南等西南地区山高谷深,属于易滑坡地区,且西南地区降雨大,是造成山体滑坡很大的诱发因素。”

  对于贵州六盘水此次发生山体滑坡的原因,周建伟表示,确定原因还需要靠现场调查,首先需要把握当地的地质,比如当地地层属于什么时期,地质是土质的还是岩质的。

  周建伟认为,从图片和官方初步估算的事故现场大约200多万立方、落差约500米的滑坡体量来看,此次滑坡应该属于高速远程滑坡,是贵州等西南地区比较常见的一种滑坡类型。

  这种滑坡的特点是垂直落差大、运动速度快,体积大,具有超长运动距离和高流动性。另外,高速远程滑坡产生的超前冲击气浪能产生巨大破坏力,推倒房屋、折断树木等。

  也正因此,高速远程滑坡具有更大的破坏力和威胁范围,威胁区域可扩展到远在滑坡形成区之外,在危险来临的时候人很难逃走。

  结构改变破坏平衡说

杜小玲、彭芳、蓝伟、张艳梅、朱育雷专家团队,对“7.23”水城特大滑坡事件的降水背景分析,一致认为,较强降水使土壤表层增湿、含水量增加,但仍难以判断降水是滑坡的主要诱因,山坡岩体结构改变、重力与支持力之间的平衡被打破可能才是滑坡的重要原因。

一次垮塌可能先发生崩塌灾害,又激发下部坡体发生滑坡灾害。

走近幸存者,还原水城7·23特大山体滑坡真相

关于坪地村岔沟组

鸡场镇因镇人民政府所在地集市逢“酉”日赶场,故称鸡场。鸡场镇地处贵州高原向云南高原过渡地带,属喀斯特岩溶地区,地势西高东低,地貌以山地为主。最高峰位于箐头村八担山主峰,海拔2680米;最低点位于坪地村大渡口,海拔0.9千米。坪地村是鸡场布依族彝族苗族乡八个行政村之一,位于鸡场镇东6公里处,全村辖18个村民组,总户数1665户,总人口6524人,境内居住有汉、布依、苗、彝、白等民族,其中少数民族3960人,占总人口的72%,是典型的以布依族为主的少数民族村,办公所在地:恒普组。

岔沟组属坪地村紧邻鸡场镇政府,与鸡场镇政府办公大楼隔河相望,地势与其它相比相对平坦,是中华红心猕猴桃基地。岔沟组已有100多年历史,据村组老人将,早在100多年前,有周姓和印姓两家搬来居住,后来陆续又有王姓、杨姓、李姓、彭姓或投靠、或搬迁移居此地,全村组共有30多户,150人,主要收入是种植和养殖。

关于7·23山体滑坡数字

官方公布:

该村共有户籍人口22户77人,外来探亲访友、务工人员8人,共计85人。22户21栋房屋被掩埋,43人遇难、9人失联。

实际情况:

经过与幸存者一对一查证,该村组共有36户,27栋房屋,158人。山体滑坡造成总共52人遇难,其中岔沟组41人遇难,18栋房屋被掩埋,还有9栋房屋依然存在,但是不宜继续居住。非本村组人员遇难者为11人。(如下图)

关于山体滑坡时间

官方统一具体时间:2019年7月23日21时20分

事实是:2019年7月23日20时50分左右,最先发现滑坡是20时40分前后,20时50分鸡场镇副镇长罗甲渊正组织人员在212省道进行抢修塌方时,接到电话说是岔沟组有险情。由此可以断定,此时岔沟组已经被埋没了,从山顶到岔沟组,根据官方公布的卫星图显示,从山顶到岔沟组有1500米的距离,真实的滑坡时间还要提前。

记者根据幸存者提供的线索,找到了第一目睹山体滑坡的两位证人。据他们描述,7月23日傍晚,两人吃过晚饭后结伴到山顶工地玩耍,两人就在工地的挖土机内聊天。大概8点20左右,他们坐在挖土机上看到山坡上的树枝好像在走路一样,慢慢向下移动,由于当时两人都是十五六岁,根本想不到这是山体滑坡。大概过了十多分钟,就是8点40左右,听到在下面负责看工地的豫新华通路桥公司员工周光现大声向他们两个大喊“快跑,上面塌方了”。两人立即跳下挖土机,向工地另一端跑去,大约跑了有20米,背后就传来了树木、泥土很大的倒塌声,回过身来,眼看着山上的泥土直接将停在路边的罐车、挖土机冲下山坡,周光现也被冲到山坡下。第二天上午,周光现的尸体就是在下坡的半山腰找到的。

为何官方公布的时间相差那么多?希望能够给予解释。

关于第一发现险情者

南方周末报道:贵州六盘水山体滑坡灾害发生后,当地一名叫张小贵的村民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在事发当天中午,曾去过那个滑坡带,发现山体上有裂缝,还发现了新的泉水。但因为没有接受过相关培训,缺乏地质灾害知识,他完全没想到这会是山体滑坡的先兆。

事实上:张小贵是守看刺梨果园的人员,该果园位置就是第一塌方处,他发现情况后就向村委反映这一情况,但是没有得到重视。山体滑坡后的第二天,在救援现场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说了这样的情况,后被叫到镇政府谈话。自此以后,对此事便缄口不言。

被忽略的第一塌方现场

“7.23”水城特大山体滑坡牵动着全国亿万群众的心,所有救援官兵、官员、专家、媒体记者以及参与救援的群众,都集中在救援现象。关于事件的认定上,众人一致认为是因暴雨引起的山体滑坡,是自然灾害。包括气象专家、地质专家等围绕降雨量、气候、土层结构、房屋建设的位置、安全意识等纷纷展开讨论,至今仍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但是岔沟组的幸存者,并不认同这一观点,他们的疑惑就是,是不是次生灾害?就是说,是否还有山顶道路拓宽造成的塌方,引发了山体滑坡?为何众人忽略了山顶滑坡的其它原因?

有豫新华通路桥公司承建的鸡场至营盘公路施工地,就是“7.23”山体滑坡的最上方,却被忽略。是故意隐瞒真相还是另有隐情?

根据《水城县沉陷区交通基础设施工程鸡场至营盘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显示,水城县沉陷区交通基础设施工程鸡场至营盘公路属于县乡道改造项目,路钱全长 31.466 公里, 路基宽度8.5m, 起点 K0+000~K2+200段为沿现有老路大修,路基宽度6.5m,设计行车速度30km/h。该项目中标单位是豫新华通路桥集团,于2017年开始施工。

据当地村民讲述,鸡龙公路修建于70年代,事发地段路面有6.5米,至今该地段没有发生一次事故。公路上方是很大的刺梨园,长势很好。自豫新华通路桥公司切坡拓宽了8米多,有原来的6,5米增加到现在的15米,才出现这次事故。

一位当地不愿透露姓名的施工人员这样讲到:“是为了赶进度不规范盲目削坡工程活动和降雨影响,发生垮塌坠落,在冲击力影响下助推山坡土层大量下滑堆积,才造成了特大山体滑坡”。

由此能够证实,此次事故完全是豫新华通路桥公司削坡施工、长时间有两台大型挖土机在最上方作业等相关工程活动导致坡度改变岩体松动,而没有及时进行安全防护处理直接导致的,其工程施工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明显不属于不可抗力。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因下雨自然引起了23日晚上的塌方,紧接着又发生次生灾害造成了200万立方的泥石流吞没岔沟组,造成52人死亡的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所谓红线外的垮塌则完全是因红线内的工程活动造成的,所以豫新华通有着不可也不能推卸的责任。

广东地质灾害研究院区研究员介绍到,削坡修路引发的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影响因素很多,主要有地质条件、地表水的冲刷浸泡、边坡植被、气候条件、风化和地震等因素外,人为因素也是引发地质灾害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忽视地质环境保护的大规模人类活动,如乱砍滥伐森林、无计划采石开矿与削坡修路、过量开采地下水、坡顶加载等均可能引发地质灾害,边坡施工开挖的高度、坡度及防护,也关系到边坡的稳定性。一般来说,当公路边坡高度小于6-8m 或边坡坡面防护、排水系统完善,井且没有变形迹象或植被完好时,公路边坡的稳定性较好。

公路施工可能改变公路沿钱岩土体的自然稳定状态,易引发崩塌、滑坡等各种地质灾害。所以,应事先制订科学合理的防治措施,规范施工流程和工艺,井加强施工过程中的预加固、截排水等辅助施工措施和监测预警工作。

谁在逃避责任?他们害怕什么?

  然而,豫新华通施工现场并没有被政府官员、新闻媒体提及,在救灾工作会上,没有人提及削坡拓宽路面,更没有人提及此次山体滑坡的真正原因是削坡垮塌。

  既然是这样,那么明显的“责任事故”怎么变成了“自然灾害”的呢?岔沟组的幸存者告诉记者,鸡场镇人民政府曾经向他们宣读了一份什么“文件”,称“上面的结论已经出来,这是一起自然灾害,没有我们政府的责任”。

  “我们很想告诉新闻记者和现场救援的省长,事故原因不是山体滑坡,”一位幸存者告诉记者:“镇上的人总是拦着我们,不让我们接近领导和记者,当有领导或记者主动找我们了解情况时,他们就故意转移我们的话题。”

2022年7月23日,是山体滑坡52位亡灵三周年公祭的日子,岔沟组幸存者自发组织前来公墓祭拜。下午3时许,众人齐聚到公墓前还没有开始祭拜,坪地村书记打电话给鸡场镇领导,汇报了公墓前人员的动态,不几分钟,鸡场镇领导、工作人员、派出所所长、派出所民警数十人,开着警车赶来,强行将前来祭拜所有人员强制驱离,三五个警察抓住部分人员强拉硬拖被带到展览馆内非法拘禁2个小时。事后才知道,原来是上面有领导要来,担心前来祭拜的幸存者和领导见面。

谁来打开幸存者的心结?

心结一、是自然灾害还是安全事故?

导致7·23特大山体滑坡的直接原因是连续强降雨导致边坡土壤水分处于饱和状态,切坡形成的裸露岩土质边坡稳定性差,形成垮塌。但是,施工单位是否存在非法施工?相关参建单位建设行为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心结二、隐患防治是否到位?

建设单位是否进行地质勘探?切坡修路是否意识到该边坡安全隐患?有没有及时落实隐患的防控措施?有没有按照边坡施工方案进行隐患治理?

心结三、应急防控方面为何如此缺位?

施工单位有没有制定边坡垮塌隐患应急预案?有没有组织全部人员进行学习培训边坡垮塌灾害危害性、预警信息、避灾路线、应急处置等。

心结四、施工现场管理是否完善?

施工单位明知边坡存在安全隐患,在没有治理隐患的情况下,进行部分边坡施工和坡脚的建设施工,对边坡监测位移数值均在变化而未引起重视,对隐患酿成垮塌的认识明显不足,有没有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心结五、安全监管是否到位?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不规范行为有没有做到及时纠正?监管是否到位?

心声

值得肯定的是,水城“7.23”特大滑坡事故发生后,从中央到地方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动用了上千人的力量六天六夜通宵作业搜救被困人员,充分体现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在这里要向每一位救援人员致敬。

但是,在此次事故中,造成了如此重大的人员伤亡,究竟是天灾还是人祸呢?这个我们还不能妄下断言,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组织专家团队,对事故查明事故原因,给52位亡灵和所有幸存者一个最最权威的说法。如果这里面有人祸的因素,希望相关责任人能够得到严惩,以告慰死者们的英灵,同时也给他们家属一个交代。

盈科北京律师事务所刑辩副主任张文明律师谈施工责任认定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对建设工程安全事故责任的认定,一

般为:

(一)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间的事故责任认定

1、建设单位承担事故责任的认定

建设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相应管理责任:

(1)工程没有领取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2)建设单位违章指挥;

(3)提出压缩合同工期等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4)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或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施工;

(5)将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

(6)施工前未按要求向承包方提供与工程施工作业有关的资料,致使承包方未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7)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施工单位与同一施工现场其他施工单位进行交叉作业或建设单位直接将分包工程发包给分包施工单位(总承包方又不收取管理费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勘察单位承担事故责任的认定

勘察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相应勘察责任或主要责任:

(1)在勘察作业时,未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致使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或构筑物破坏或坍塌;

(2)未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不实或严重错误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设计单位承担事故责任的认定

设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相应设计责任或连带责任:

(1)未根据勘察文件或未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提供的设计文件不实或严重错误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对涉及施工的重点部位、环节在提供的设计文件中未注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意见;

(3)指定的建筑材料、构配件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因素。

4、监理单位承担事故责任的认定

监理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相应监理责任或连带责任:

(1)未对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签字;

(2)未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资格进行审查;

(3)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企业整改或暂停施工;

(4)施工企业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未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

(5)为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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