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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老师与您一起学习养正遗规(五十一)

原创
2022年07月04日
孝德童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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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细事宜第五

原文:

凡夜行,必以灯烛,无烛则止。

【译文】

凡是夜行时,一定要有灯火,没有灯火就不要去。


原文:

凡待婢仆,必端严,勿得与之嬉笑。执器皿,必端严,惟恐有失。

【译文】

但凡对待婢女仆人,一定要端庄严肃,不要与之开玩笑。手拿器皿,一定要端正严谨,以免失手。


原文:

凡危险,不可近。

【译文】

凡是危险的地方,不可靠近。


原文:

凡道路遇长者,必正立拱手,疾趋而揖。

【译文】

凡是路上遇到长者时,一定要端身拱手,快而轻地小步上前行礼。


原文:

凡夜卧,必用枕,勿以寝衣覆首。

【译文】

凡是夜里睡觉时,一定要使用枕头,不要用夹被盖头。


原文:

凡饮食,举匙必置箸,举箸必置匙。

【译文】

凡是吃饭时,拿起汤匙时,要放下筷子;拿起筷子时,要放下汤匙。饭后,则把汤匙和筷子放在木托盘里。


原文:

杂细事宜,品目甚多,姑举其略,然大概具矣。凡此五篇若能遵守不违,自不失为谨愿之士。必又能读圣贤之书,恢大此心,进德修业,入于大贤君子之域,无不可者。汝曹宜勉之。

【译文】

弟子应遵守的细碎事情,名目很多,暂且大略列举,但是大概具备了。凡是这五篇,如果能遵守不违反,自然不失为诚实之人。如果又能读圣贤之书,发大愿力,增进德行,修养学业,要进入那些品德高尚之人的行列,就没有什么不能够做到的。诸位应该勤勉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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