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会员入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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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23日
一、入会程序
1.阅知《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章程》,了解研究会情况,认同并拥护研究会章程,自愿加入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
2.确认符合《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管理办法》规定的会员入会条件,可以行使会员权利,必须履行会员义务;
3.申请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请填写相应的会员申请表。申请表等资料填好后,快递至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或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
(表格结尾处附有秘书处地址及电子邮箱)
4.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进行资格审查;
5.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理事会审议通过;
6.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指定工作人员办理入会手续,颁发会员证书 ;
7.总会及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官网公布入会名单(查询网址:www.chinawea.org.cn)。二、个人会员服务
个人会员分为普通会员、理事会员、常务理事会员,不同级别的会员享有不同的服务。
1.针对不同级别的会员,家校社育工委每年会举办相应次数的专属培训、交流、学习、合作活动。
2.家校社育工委定期举办线上专题讲座,会员优先入群学习,并时时答疑解惑。
3.家校社育工委定期开设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班、亲子研学游,举办专题讲座、学术研讨会、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全国公益巡讲活动等,会员一律享受报名优先参加。如有必须收费的活动项目,不同级别的会员可获得相应的专属优惠。
4.个人会员可获得会员证书(邮费自付),电子版可在总会及家校社育工委网站查询。
5.家校社育工委每年对先进会员进行一次荣誉表彰,并通过媒体对外进行新闻报道。
6.会员来京出差、旅游、办事等,如有需求,可前往家校社育工委在京办事处或拨打电话获得相应服务和帮助。
7.会员及家属可优先报名参加家校社育工委在全国各地设立或指定其它单位设立的培训基地学习
8.理事及常务理事在本会举办的全国性大型活动包括学术研讨会等可享受相应的嘉宾优待。
三、单位会员服务
单位会员分为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家校社育工委与各单位会员的关系是业务指导关系针对不同级别的单位会员,家校社育工委将提供不同的业务指导和服务。
(一)学习机会
1.家校社育工委将提供不同平台的云课堂直播,并享有传统文化线上学习资源。
2.家校社育工委会定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班、亲子研学游,举办专题讲座、学术研讨会、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全国公益巡讲活动等,除可享受报名优先参加外,如参加收费的活动项目,不同级别的单位会员,可获得相应的专属优惠,及免费学习名额。
3.针对不同级别的单位会员,家校社育工委每年会提供相应的企业文化培训活动。
(二)宣传及荣誉
1.家校社育工委举办的重要学术活动或重要会议中,可以优先展示理事单位(包括常务理事单位)的学术成果和先进经验。
2.家校社育工委将颁发理事单位(包括常务理事单位)证书 + 荣誉牌匾,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网站可查询。
3.家校社育工委每年会对先进单位会员进行荣誉表彰,并通过媒体对外进行新闻报道。
4.家校社育工委每年定期举办全国大型活动及学术研讨活动时,为理事单位及常务理事单位提供相应此数的列入协办单位和提名的机会。
(三)重要会议交流
针对不同级别的单位会员,家校社育工委每年会召开相应规格的理事会议及常务理事会议,围绕本会各项开展的工作进行深入研讨与交流,各单位委派代表出席会议。
(四)会员活动服务
1.提供与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联盟下的教育机构、知名院校、成功企业、示范社区等进行专业培训、经验介绍、人才培养、项目合作等方面的交流和考察机会。
2.根据单位会员的需求和兴趣,单位会员可以向秘书处申请征得同意,以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的名义举办交流会、文化沙龙、公益以及慈善等重要活动。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给予支持并派代表亲自参加支持。
3.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根据单位会员举办活动产生的社会影响力,会联合国家级媒体、主流媒体和自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报道。
(五)其它服务
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帮助单位会员争取政府购买服务、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完成优质教育项目立项工作。
(六)单位会员通过以下途径接受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的业务指导:
1.报送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参加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召开的工作会议或经验交流会;
3.参加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组织的各项专题活动。
四、权利和义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指定代表享有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组织的活动;理事会员及常务理事会员可以本会名义举行相应规格的合法合规的活动,常务理事单位会员可加入企业家沙龙联盟,并申请主办活动。
(三)获得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进行监督;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章程及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的规定;
(二)执行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决议,完成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维护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的合法权益;
(四)积极参与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开展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家庭教育的研究与推广,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学习与传播;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会员或单位会员如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章程》的行为,经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理事会决定,予以除名或撤销,并交回发放的证书。个人会员未经同意不交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单位会员未经同意不交纳会费,并无故不参加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组织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单位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并交回单位会员证书。
五、附则
本办法属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代总会招收会员使用,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所有。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流程仅作简单介绍
详情请咨询石老师
1510108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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